作者marianbvcxz (Yuni)
看板lesbian
標題[心情] 在fb上和人互嗆
時間Mon Oct 7 23:44:36 2013
我和我的伴侶在一起兩年多
除了雙方的父母之外
大概能出櫃的都出櫃光了
(我們在同公司,包括我們的老闆娘都知道這件事情,也不反對)
(但另一個部門都是年紀頗長的媽媽們,那邊我們就沒刻意解釋我們的關係了)
也許是我們運氣太好了
這一路走來
不管是什麼性向或什麼時期的朋友
都不曾有任何歧視或懷疑的眼光
甚至很多人都很祝福我們
也因此,在合法的情況下一直在一起,變成我們最大的願望
該連署的我們早也都連署了
身邊的朋友們該簽的也都幫我簽了
但沒想到(sorry,鋪梗鋪很長)
今天在臉書上,看到朋友(女)的前女友轉po了這個網頁
https://taiwanfamily.com/
他是個很虔誠的基督徒
臉書上也常常是神代領我怎樣怎樣的
而我的刻板印象中基督徒也的確是反對同性婚姻的
(就是我的刻板印象,別戰這個,我知道也有很多同志友好的教會團體)
今天如果是哪個傳統的長輩po這樣的東西
我可能還會覺得隨便你,我干涉不了你,但我還是要為自己的未來而努力
但卻是一個"曾是同志"的人來講這些這一堆自相矛盾、封閉又違反人權的東西
從沒因性向被質疑過的我,突然一股火就冒上來了
我:你跟誰過從甚密過,自己最清楚
這句很嗆,但我不後悔,他回我的東西才讓我吐血
他說他們尊重同志,但不贊成這樣的婚姻制度
還說了一些就是那個網頁上複製下來的話
挖咧
離婚又結婚好多次的異性婚姻就沒問題?
互相相愛卻不能合法照顧對方的同性婚姻就有問題?
一夫一妻外面又各自有一堆小三的就沒問題?
老實說
多元成家的法案我沒有很仔細的看過
我也只是很自私的想要和我的伴侶常相廝守
第一次和反對的人起了正面衝突
我的情緒是過於激動並且不理性的
我也有點擔心我是不是會說了什麼太自以為是或太理想化的話
幸好
我和他在臉書上各留了兩三個留言
最後是理性結束
只是,突然很想知道這個法案真的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嗎?
我們想爭取的,難道是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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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5.243
1F:推 mhietzae:不知道看了那個網頁你會覺得法案有哪裡不合理? 10/07 23:51
2F:→ mhietzae:老實說那些論點我不懂哪裡能反駁左邊的同性婚姻理由? 10/07 23:53
3F:→ marianbvcxz:目前法案是從"男女"改成"雙方",那多人家庭呢? 10/07 23:56
4F:推 liao0514:只能說白天不懂夜的黑,不懂將心比心的人還是很多,我們既 10/07 23:57
5F:→ liao0514:沒強迫別人來愛我們,只是做到忠於自己感受,並且不危害他 10/07 23:57
6F:→ liao0514:人就夠了,原po就別生氣了 10/07 23:57
7F:推 ats222:我也從沒想過身邊會有朋友反對,幾天前也看到朋友在臉書上 10/08 00:32
8F:→ ats222:分享這個連結,還高談闊論說這法條多超英趕美,我也忍不住回 10/08 00:34
9F:→ ats222:了她(有點尷尬因為n久沒聯絡),同時也有一些他的好友也跳出 10/08 00:35
10F:→ ats222:來質疑反對的必要性,所以我想還是有人在默默支持的:) 10/08 00:37
11F:推 p274y:昨天也看到前女友轉貼這 有點不爽 10/08 03:10
12F:推 padparadscha:建議看#1IJcPhPp的回文討論串 就大致可知道答案 10/08 15:08
13F:→ padparadscha:我的結論是 並沒有什麼不合理地方 10/08 15:09
14F:→ jc13:有些人根本沒去瞭解法案內容,是受某些“同儕”影響,為反而 10/09 00:11
15F:→ jc13:反 10/09 00:12
16F:推 Rockcoach:唉…我一個月前分手的女朋友按了那篇讚 心有戚戚 10/09 02:16
17F:推 spadesACE:有錯誤的草案版本請勿聽其人妖言惑眾 10/09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