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IAM (ALICEIAM)
看板lesbian
標題Fw: [連署] 一群台灣醫學、公衛人對婚姻平權的聲明
時間Sat Nov 23 03:04:36 2013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IZmTFqW ]
作者: quendigay (跳跳) 看板: gay
標題: [連署] 一群台灣醫學、公衛人對婚姻平權的聲明
時間: Fri Nov 22 15:27:08 2013
一群台灣醫學、公衛人對婚姻平權的聲明
連署書 http://goo.gl/LKd5RF
婚姻的大門應該為誰而開?婚姻是否該成為獨占親密關係市場的唯一制度?2013年的秋天
,法學界為了這些問題,掀起一波討論熱潮。我們認為,這些問題的答案,固然牽涉到個
人價值觀,卻無法迴避憲法平等權檢視。
憲法第7條中明文保障平等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更要求保障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大
法官解釋對於「平等」的基本闡釋是「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亦即對於本質上相同
之事物應為相同之處理,只有在具合理正當理由時,始得為差別對待。性別與性傾向皆屬
於個人自我認同,必須給予高度尊重,以性別或性傾向所為之差別對待應受嚴格檢視。現
行民法中只保障異性戀婚姻、使同性戀者一概被排除於法律保障之外,此一差別對待無法
以同性伴侶不能生養小孩的理由加以合理化,不應忽視婚姻本質應包含照顧、扶持、陪伴
、情感等面向,民法系爭規範已違反憲法所揭示之平等原則。
更何況,民法不允許同性伴侶進入婚姻,已對同志族群造成法律上、經濟上特別脆弱或是
不利的地位,違反憲法上對於實質平等的要求。另外,就如同美國布朗案宣告黑白種族「
隔離且平等」的制度違憲,隔離措施永遠無法實現平等;無論係單點保障同志權益,或是
允許同志進入實質與婚姻相同、但不得使用婚姻字眼的歧視性立法,亦將無法通過我國憲
法平等原則之嚴格審查。
近年來,隨著社會文化變遷,台灣的家庭組成型態日趨多元,行政院主計總處2012年最新
統計,核心家庭僅占目前台灣家庭型態中之38.98%。其他單身、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
、三代家庭等,與目前無法於統計中看見的同志或是同居家庭,在在顯示家庭樣貌的多元
可能。這些家庭一直存在你我身邊,不因法律否認而消失,卻因此實實在在遭受歧視與各
種生活中的不便。這些生活中的不便,包括了在勞動、照顧、社會福利、教育、文化各種
領域的不受承認。這些家庭在我國社會中長期處於結構中的弱勢地位,法律的否認則更進
一步強化、維繫了其弱勢處境,使其永久性的被排斥於社會邊緣。
作為醫學、公衛人,我們主張:以增進人類健康福祉為標的,國家的健康治理政策應包納
而非排除少數群體的權益,以消弭道德共同體中的健康不平等。因此,我們要求尊重同性
伴侶進入婚姻制度,並保障包括單親、隔代教養、繼親、同居、單身等家庭的實質權利。
在此前提下,我們樂見目前所有不同的民法修正草案及討論意見的出現。我們認為,對於
所有制度設計抱持開放的態度,才能鼓勵更多元的公共參與和實質討論,以期提供不同家
庭制度需求的人們更平等、充分的制度保障。
一群台灣各校醫學院、公衛學院師生暨健康促進工作者 2013.11.21
※ 若您贊同我們的聲明,願意與我們一同開啟、參與這場對話,
請填寫以下資料方便統計連署。
連署書
http://goo.gl/LKd5RF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67.11
1F:推 dwight89:已填 11/22 17:14
2F:推 yang82311:以身為醫學生為榮 11/22 18:58
3F:推 Yohi103:done 11/23 00:51
4F:推 ALICEIAM:借轉拉板,謝~ 11/23 03:0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LICEIAM (118.165.207.5), 時間: 11/23/2013 03:04:36
5F:推 tungjulia:推推推推推 11/23 04:05
6F:推 vod800403:已填 11/23 04:31
7F:推 justmywave:推推! 11/23 09:07
8F:推 Tmythic:Push 11/23 09:32
9F:推 konftec:已填 11/23 09:34
10F:推 mfstm:推 11/23 10:33
11F:推 yeechi961725:已填 11/23 12:29
12F:推 KDONIC:已填 11/23 13:03
13F:推 adi0608:已填! 11/23 16:45
14F:推 ooox27:已填 11/24 00:36
15F:推 shushu16: 11/26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