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p33 (LSP)
看板kendo
標題Re: [哈拉] 大家來連署吧~
時間Tue Nov 18 12:20:29 2008
※ 引述《ahiru (地獄野鴨)》之銘言:
: ※ 引述《rondeau (妖孽)》之銘言:
: : http://kendo2002h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433378
: : 雖然有些人真的很機掰,但是告上法院也有點超過。
: : 應該在場上討回來是不? ˋ(  ̄▽ ̄)ˊ
: 不過話說回來
: 美國這裡加入劍道協會時,會費是有含保險費在裡面的
: 好像只要在道館練習就有保障
: (我是記得我現在練習的那家道館的館長是這樣說的)
恕刪~~
先看判例,如果原文寫的是正確的話,
此官司確定部份在於
教練違反責任,
沒有提醒學員在劍道堂有可能受傷
解套方式,
中正運動中心頂樓射箭場,一進門就有場所使用規定(禁止事項)。
誠如部落格上寫的,〔多數教練員都是業餘義務興趣,因疏忽被告上身〕
以往華人地區推廣劍道,多是心存善念,或是業餘心態,
所以該有的商業模式反而沒有注意。
日本的劍道因有他文化的意含,所以發生事情的機會就少,
例如日本本來就有長幼的觀念,也有對使用場地、器材尊重的觀念,
所以很多東西不用寫成文字。
反觀這幾年的華人社會,喜歡挑戰權威,對場地與器材的尊重度也不似日人,
(尤其是學校免錢的,有些人會不愛惜)
其實是夾在美日觀念之間,
有消費者最大,但是卻沒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美國打劍道,比國內貴很多,他們是俱樂部的經營方式,
有足夠的收入,才能提供相對應的服務。
我們雖然是老師跟贊助者出大部份的經費,
不過來的學員可不是每個都這麼想,
學員就算只付500元,他應有的權利他還是會想要爭取。(因為他有付錢)
所以各道館也要注意這個警訊,該事先告知的,一定要講,
寧可少幾個學生,也不要給自己麻煩,
以往遇到想學劍的人,身體有病史,
大家都會舉很多的例子,來證明讓對方還是可以來學,
像之前Yahoo知識+,有心臟病的人想學劍,
這樣的人,就直接跟他說有風險,就不用跟他說學居合很不錯,
他要是在場上心臟病發,他的家長會怎麼怪很難說。
這像這個判例一樣。
我對於保險這一塊一直很感到興趣,
保險法有明定,
拳擊、跆拳、劍道...... 等等的競技運動,
因屬於本來就有已知危險,所以
意外險不保。
(意外是指,不知道會不會發生)
所以美國甚至台灣的比賽倒底保的是什麼險種??
所以回到這個判例,
可以引用保險法,證明此項運動為既定有危險的運動,
來替教練解套,
總不能有人偷竊犯法,說自己不懂法律就沒事吧??
或是有人跳樓受傷,怪大樓沒寫跳樓會死人??
法律既已明定,競技活動本來就有危險,願意參與的人,本就要自負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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