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va88 (Ca va?)
看板job
標題Re: [黑名] 裕福國際有限公司
時間Wed Nov 28 16:26:44 2018
不好意思,打擾各位,我是公司老闆,
原本打算採冷處理這篇不實指控的文章,
但因為近幾個月,招募員工時,大家都會Google搜尋公司名字,
所以就會看到這篇批評本司文章,說不影響是騙人的,常常都得特別解釋,
這邊特別附上相關證據來澄清此不實指控。
首先,本司在處理楊小姐(當事人)離職事務時,得確心胸不夠寬大,
但實在是因為楊小姐提離職時,剛好為本司旺季,業務非常繁忙,
離職如此倉促,完全不給任何交接跟招募的時間,實在讓我們非常難做事情,
2018/1/6由LINE告知2018/1/17離職,並於1/12請病假,
在我們提醒公司規定病假證明時,馬上改口其為生理假,
並於2018/1/16提早離職(轉往新公司去工作),
扣除假日,本公司約僅有6天時間招募員工,
離職後,馬上要求本司開立服務證明,完全未給任何一點時間處理,
試問各位版友,將心比心,假如楊小姐離職的時候,
能多為我們想一點,我們也就不會不積極回應她的要求,
但事後想想,楊小姐大學剛畢業,完全不懂做人道理,也就作罷了。
其次,原PO陳先生你未曾到本司上班工作過,你發表的言論僅為楊小姐口述轉達,
轉達後的話跟事實通常都是有很大的差距,再加上你加油添醋,
本司不黑都很難了,因為你說的內容有太多與事實不符合的狀況了,由我一一來澄清。
※ 引述《james123lkj 看板: job》之銘言:
: 苦主是我朋友,
: 但去幫他調解的是我,
: 為求方便閱讀這邊統一用第一人稱。
: 這位負責人底下不曉得有多少間公司,可以確定的是誠瑜和裕福都是他們的公司,
: 公司的負責人(女)和幕後老闆(男)不是同一個但有關係,女的扮白臉,男的扮黑臉,常常給
: 你一棒又來摸摸頭裝沒事。
原PO陳先生,你未有任何工作經驗,為了把工作做好,
有時候真的需要嚴格指出做錯的地方,相信你未來工作後就能理解了。
: 他們為人相當吝嗇,例如之前生意太好要換大倉庫,好幾台卡車的貨捨不得花錢找
: 搬家公司,就叫幾個女生搬好幾天還要求加班,加班費? 乖乖補休吧,這種壓榨的情況層出
: 不窮。
1.這是格上租貨車的價目表
https://www.car-plus.com.tw/ugC_CarPrice_Truck.asp
這是本司當天跟格上租車的發票明細(財政部下載的明細)
https://imgur.com/a/imue12b
請問,1,500元一天的租金,能租什麼卡車嗎?我確定的是,是一台1.2手排小貨車。
然後僅租2天(11/30一天、12/4約2~3小時),你也能說成搬好幾天?讓證據說話吧!
2.至於你聽楊小姐說的員工加班問題,楊小姐本人完全沒加過班,
僅聽從其同事鄭小姐轉達,搬家事項僅讓鄭小姐加班2小時,
並也徵詢其意見要加班費或者補休,鄭小姐選擇補休,
也於加班時段供晚餐。
: 下面這篇是誠瑜去年被黑的文 :
: https://goo.gl/ySnLsr
: 後面陸續還有雙方的回覆,
: 老闆真是夠奇葩,
: 有興趣的人就自己去找吧。
: 求職天眼通也被黑 :
: https://goo.gl/HVQ1gW
: 至於在那邊洗白的人是誰我就不多說了。
這是外包案件,因為後來跟此接案者詳聊,覺得其非常不適合
畢竟外包接案是以簽約者得,我想這位接案者本身沒經驗,基本道理都不懂,
這事情也不想多做回應了!
: -----------------------我是分隔線-------------------------
: 再來講調解的部分,對方出席的是幕後老闆(男),劈頭就說”我以前在國發會工作
: 過也算是公務員哦”,當時我很害怕以為他認識調解委員,後來委員說他們都不認識,我才
: 稍稍放心,原來只是想裝熟。
: 我跟裕福起爭議的部分 :
: 1.服務證明記載不利於我日後求職事項,要重開
: 2.病假不給半薪
: 3.薪水勞退都少給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頁說明
(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A0%2BhOyZT7Pg%3D) 薪資調整申報調整時機如下:
被保險人之平均月薪資總額如有變動,投保單位應於法定申報調整期限(每年2月及8月底)
前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其投保薪資調整,又投保單位如為即時反映員工薪資所得亦可
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均屬適法。
: 4.到職滿半年沒給三天特休假(106/7/9 – 107/1/16)
: 老闆表示 :
: 1.服務證明講的都是事實。
: 2.病假就是無薪,不過我很大方的,你想要就給你
: 3.7/9-7/23這段期間是由誠瑜公司以”計時人員”雇用,7/24才由誠瑜轉到裕福,且誠瑜公
: 司已註銷,年資為106/7/24起算至107/1/16,沒有特休
自106年7月24日起至 107年1月16日止,未滿半年,會議當中,勞工局表示無特休
: 調解結果 :
: 用喊價方式以我們要求的金額打三折和解,外加重發離職單。而我放棄民、刑事以
: 及行政檢舉申訴權利,已檢舉的要撤回。
: 後記 :
: 7/9-7/23這段時間只有兩個半天合計一天是計時,而且最後還把這兩個半天算成一
: 天結算月薪給我,結果他還有臉公然說謊,說7/9-7/23都是計時人員。
: 病假他也在LINE跟我吵很久,我完全按照公司請假手續辦理,最後也核准,然後又
: 不給半薪,腦子不曉得進了什麼。
上述這些爭點,很早就在調解會議簽名表達雙方和解同意了,
調解會議並沒有人把刀子架在你的脖子上,
為何你當下面對面不願意堅持你的決定呢?
https://imgur.com/a/jNr8n5S
https://imgur.com/a/XDfe42V
都簽了名,還事後跑來發不實毀謗文章?
另,原PO代楊小姐出席並也代發此文,傳達跟實際有很大的差距,
為什麼楊小姐都不願親自來說明討論呢?
: 最扯的是註銷誠瑜公司讓我沒有特休,而且他們把我轉移到裕福也完全沒有告知,
: 原來開公司可以這麼隨便,想註銷就註銷。
: 至於我為什麼會和解呢?因為今天調解的對象是裕福,而誠瑜註銷讓我求償無門,
: 花時間又花錢還不一定贏;反觀對方有錢有閒陪你玩還不一定輸,而且老闆會用一些似是而
: 非的說法,讓調解委員覺得我這邊告也告不贏,索性勸我和解,在眾多考量下最後還是決定
: 和解將這件事情告一段落,畢竟我還要養家糊口,沒辦法和有錢有閒的大老闆對抗。
你完全錯了,開一間公司所花的費用,絕對超過當天給你的調解金,
全台不可能有一間公司為了要躲避你這區區調解費用把公司註銷,
實在是因為註銷的公司經營不下去(經營公司真的很辛苦),
為了不想資遣員工,好意把員工轉到另一間穩定運作的公司下,
這樣的好意,能讓你曲解成如此,其實也不怪你,因為你沒有任何工作跟社會經驗。
: 這邊分享他們當初的徵人貼文和我的服務證明對比一下 :
: https://i.imgur.com/ghIBSRi.jpg
: 日期不明確跟身分證字號打錯我暫且不說他是故意的,但我在職的時候是”網拍平
: 台客服人員”,離職的時候就變成”出貨員”;
: 在職的時候工作內容brbrbr(還不只上面那些),離職的時候只有出貨、揀貨、包貨,而且還
: 簡單無需思考唷啾咪<3;
如上說明,這部分我們得確心胸不夠寬大,沒有幫忙美化,
但楊小姐的每天工作內容事實就是上述,這絕對沒錯!
: 備註寫那些完全跟工作無關,一看就是純粹想弄我,調解的時後還一直說那些都事實阿幹嘛
: 改,態度相當惡劣,徵人的部分其實一直都有在徵,只是條件太差而且很會挑人才徵不到,
: 就也順便把錯推到我身上。
調解會上這麼多資深的學者跟官員,請問我態度能多差?
: 從我們起爭執後他常常做小動作弄我,像這種漏洞百出的離職證明,開了整整一個
: 多星期,而且開好還故意拖好幾天再叫我去拿,真的沒看過這麼大器的老闆。
請問楊小姐給我們幾天辦理工作交接跟招募員工?
: 其實黑裕福大概沒什麼用,反正名聲臭了就像誠瑜一樣註銷就好,員工再轉移到新
: 的公司,所以在他們底下上班,年資隨時都會有歸零的風險。
: 這邊提供簡單的辨別方法,關鍵字”蘆洲”、”網拍”、”門市”,他們常常在徵
: 人,而且生意太好開了門市,徵人頻率可能會更高,常常會有誤入歧途的小白兔入坑,爾後
: 又像我一樣覺醒脫坑。
真的有用,我們感到困擾了,也請你高抬貴手,發文請別刻意抹黑。
然後也別刻意跑去抹黑我們在其他版的廣告文,真的感謝。
https://goo.gl/XWfwmW
: ----------------------我是分隔線--------------------------
: 這次的經歷讓我領悟到一些事情 :
: 1.鄉民的黑名文非常具有參考價值,其實我在進去工作前就已經看到那篇誠瑜黑名文了,不
: 過想說應該是個案,我謙恭有禮在那邊一定會平安順心。蛋蛋啦,結果還是被壓在地上磨
: 蹭,以後找工作一定先看有沒有被黑,而且除了公司名稱連負責人名字都要google一下。
: 2.如果先去勞工局檢舉再申請調解的話,勞工局會因為已申請調解就把檢舉撤銷,所以要等
: 檢舉結案確定他們被罰錢後再申請調解,或是調解完再去檢舉,兩件事情一定要分開做,不
: 過我已經和解簽斷尾條款了好像就不能檢舉了吧嗎(?)
: 3.一定要簽勞動契約,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剛出社會不曉得勞動契約這麼重要,沒有白
: 紙黑字資方要搞你太容易了,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受害者。
: 4/28新增:這邊補上他們之前徵人的貼文
: https://i.imgur.com/9IU3jOI.jpg
: https://i.imgur.com/dmoIY8t.jpg
: https://i.imgur.com/3kIfa2s.jpg
: https://imgur.com/O9CGHJq
: https://imgur.com/eavoRXv
: 多重帳號又違反勞基法,不曉得有沒有違反版規,
: 有人可以幫檢舉嗎?
如果違反勞基法,勞工局在我們開立調解會的時候就會開罰單了,
是否違反並非由你說了算數。
從頭到尾當事人楊小姐完全不發一語,都由你來發文表示意見,
以訛傳訛,傳達後的事情跟事實差距實在甚大。
經過此事,我們公司也會更心胸寬大,也請各位版友多多包涵。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01.148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ob/M.1524815196.A.3CC.html
: → softlipa: 算,那時候整間公司員工才6個,各種監視器有大有小又無 04/27 23:53: → softlipa: 死角的瞄準員工?!其實有監視器沒什麼,個人只是覺得 04/27 23:53
這邊澄清一下公司安裝多台攝影機的目的,
1.監視保護倉庫的貨物。
2.提供給蝦皮退貨爭議小組的出貨影像證明。
(蝦皮常常都會要求提供出貨影片證明商品是正常的狀態下出貨)
3.監視自取買家,保護公司員工。
絕對不是用來看各位的一舉一動,因為真的沒有時間去看這些影片的。
: → softlipa: 公司這麼少人了,一兩支應該就夠了,再者徵文上明明說 04/27 23:53
: → softlipa: 老闆員工和樂相處啥的,但整個工作環境就是很有壓迫感 04/27 23:53
: → softlipa: ,連基本的信任都沒有的感覺啊~再來是員工的上班時間 04/27 23:53
: → softlipa: 一分一秒都不浪費是夫妻的準則(在用工讀生最明顯哈哈 04/27 23:53
: → softlipa: ),如果是上班時間也就算了,畢竟吃人頭路就得乖乖上 04/27 23:53
: → softlipa: 班沒錯,但最過分的是一副理所當然叫員工加班(沒錢沒 04/27 23:53
本公司從沒加班,你這是不實指控,我們可以調閱打卡明細證明。
: → softlipa: 補休),若要請假早退絕對是先被約談,夫妻兩就又會想 04/27 23:53
: → softlipa: 新規定限制請假甚至是限制用特休!總之很恐怖啦,要去 04/27 23:53
: → softlipa: 上班的人真的要夠奴才有辦法待得住哈哈~因為太氣了, 04/27 23:54
: → softlipa: 推文很流水帳,請大家要耐心看完!對了!還有明文規定 04/27 23:54
: → softlipa: 不能吃早餐唷,夫妻會從監視器盯著你的~
上班時間吃早餐你覺得正確嗎?上述內容真的過份誇飾了。
※ 編輯: cava88 (114.35.124.77), 11/28/2018 16:34:55
※ 編輯: cava88 (114.35.124.77), 11/28/2018 16:36:51
1F:→ Silywuns: 勞基法.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11/28 16:37
2F:→ Frankmusik: 他有10天預告呀,他改口請生理假也無不法 11/28 16:41
3F:→ Silywuns: 對方都先照規定來的.請病假要證明也是一種台灣病態. 11/28 16:42
4F:→ cava88: 兩位版友說的沒錯,但情>理>法,如果所有事情都講法, 11/28 16:42
5F:→ cava88: 所以我們開服務證明也都依照法來走了..... 11/28 16:43
6F:→ cava88: 但也因此被說成刁難.... 11/28 16:44
※ cava88:轉錄至看板 part-time 11/28 16:45
7F:→ Silywuns: 之後你們不爽或啥的,才刁難拖延,然後上調解. 11/28 16:46
8F:→ po98263: 胬對方行為合法,我以為法理情才是正確順序? 11/28 16:46
9F:→ Silywuns: 情>理>法是你在說的.你本身也沒做到. 11/28 16:47
10F:→ Silywuns: 服務證明是離職當下要開的,不是調解後才開的. 11/28 16:48
11F:→ po98263: 剛剛回應第一個字是輸入法錯誤,未免誤會說一下 11/28 16:49
12F:→ Silywuns: 打卡也有公司是先打卡,然後責任制下班的.所以從不加班XD 11/28 16:51
※ 編輯: cava88 (114.35.124.77), 11/28/2018 16:55:02
13F:→ cava88: 當下有開服務證明 11/28 16:55
14F:→ Silywuns: 反正會鬧到上調解,受了什麼對待.雙方自知. 11/28 16:56
15F:噓 Frankmusik: 情>理>法?你跟我講誰教你的?不管你到法院還是地檢署 11/28 16:56
16F:→ Frankmusik: 都是依法行事;再則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 11/28 16:56
17F:→ Frankmusik: 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勞動契約終止時拒絕依勞工請求發 11/28 16:56
18F:→ Frankmusik: 給服務證明書,依同法第 79 條第1款規定,可處處新臺 11/28 16:56
19F:→ Frankmusik: 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1/28 16:56
20F:→ Silywuns: 等等.之前說本公司從不加班.前面又有鄭小姐加班2小時? 11/28 16:58
※ 編輯: cava88 (114.35.124.77), 11/28/2018 16:59:37
21F:噓 imbattle: 整篇只看到你一直強調自己心胸寬大,又要別人體諒你,然 11/28 17:01
22F:→ imbattle: 後還不照法規走,她已於十日前告知,無論你有沒有徵到人 11/28 17:01
23F:→ imbattle: 交接,責任已在公司,萬一你徵半年徵不到人,她還要陪你 11/28 17:01
24F:→ imbattle: 多耗半年嗎?! 11/28 17:01
25F:噓 imbattle: 離職證明在她離開的時候就要開了,遲發還打錯字,又故意 11/28 17:06
26F:→ imbattle: 說自己沒好心美化,那她發文沒好心幫你美化剛好而已;也 11/28 17:06
27F:→ imbattle: 不用覺得離職證明真的能怎麼把她弄到找不到工作,她只要 11/28 17:06
28F:→ imbattle: 調勞保的轉入轉出紀錄一樣有同等效力,但她發文又拿得出 11/28 17:06
29F:→ imbattle: 證據打你臉,對你才有損失,你自己要整人但反整到自己 11/28 17:07
30F:→ imbattle: 還要發文假澄清,真的回去多照顧員工,讓員工幫你澄清 11/28 17:07
31F:→ imbattle: 還實際一點 11/28 17:07
32F:噓 Frankmusik: 我發現你們根本還沒上勞工局之前就在調解委員會調解 11/28 17:11
33F:→ Frankmusik: 完,我要是他直上勞工局;用184、195條夠你消耗兩年 11/28 17:11
34F:噓 emilucute: 看完更不想去這間公司工作 11/28 17:16
35F:噓 ghostxx: 文章寫成這樣,之後會白還是更黑就別牽拖了 11/28 17:35
36F:噓 angeldusty: 我還以為是法>理>情呢~原來是相反啊XD 11/28 17:53
37F:噓 jaycoco: 台灣資方眼裡 勞基法就是 情>理>法 難怪勞基法只是參考用 11/28 17:58
38F:噓 February12: 看完更不想去這間公司+1 11/28 18:28
39F:噓 elmo0155: 越抹越黑笑死 11/28 18:45
40F:噓 KimiRan: 帮QQ 11/28 18:55
41F:→ sck3612575: 只有調解簽名後 確實不應該再繼續討論該司外 11/28 19:02
42F:噓 gaiaesque: 恩 11/28 19:02
43F:→ sck3612575: 其他老闆你自己講述的東西 只會讓大家更討厭 QQ 11/28 19:02
44F:噓 ingtp726: 情>法 你講的出來? 11/28 19:08
45F:推 hey790425: 完全黑爆 11/28 19:17
46F:噓 gaba000: 員工會在你業務繁忙的時候離開 11/28 19:19
47F:→ gaba000: 可見你做人有多失敗 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ㄏㄏ 11/28 19:20
48F:噓 q2520q: 情>法,公投>憲法,我知道 11/28 19:24
49F:噓 perfect64732: 嗯 11/28 19:39
50F:噓 po98263: 同意讓大家更討厭 11/28 19:48
51F:噓 yhc1130: 情>法就是資方還有收錢的法官會說的 11/28 20:09
52F:噓 shuaries: 噓惡劣老闆 11/28 20:39
53F:噓 a2468000: 不曉得你是裝傻還真不懂? 首先 未經員工同意擅自轉換投 11/28 20:56
54F:→ a2468000: 保單位年資應併計 不然旗下有關係企業的公司都這樣玩就 11/28 20:57
55F:→ a2468000: 好啦。再來 調解時本來就不會對違法事項開罰 這根本不 11/28 20:57
56F:→ a2468000: 是他們的業務。最後 服務證明不應記載對勞工的不利事項 11/28 20:57
57F:→ a2468000: 而且內容真的很好笑 沒看過那麼幼稚的資方 11/28 20:58
58F:噓 geo0352: 對啦 你最有經驗 好棒好棒 11/28 21:31
59F:噓 Miruka: 這種公司還是下去吧 別再造孽了 11/28 21:47
60F:噓 mn960427: 發澄清文之後 google到的負評又+1了 11/28 21:53
61F:噓 Elivanta: 嗯,看完澄清後,立場更加堅定了呢 11/28 22:46
62F:噓 qoo4628802: 安安 黑道發亮 大家不要去這間公司ㄏㄏ 11/28 22:54
63F:噓 xxUno: "能多為我們想一點,我們也就不會不積極回應她的要求" 11/29 00:21
64F:→ xxUno: 當老闆好辛苦好可憐員工又不將心比心,別當了啊。 11/29 00:22
65F:噓 littlemiss: 藏推文裡打廣告 科科 來個電腦操作的鄉民送這個帳號上 11/29 00:31
66F:→ littlemiss: 路吧 11/29 00:32
67F:噓 tony810731: 「好意」轉公司年資歸零又完全不告知,真的好棒棒簡直 11/29 01:53
68F:→ tony810731: 世界奇觀了! 11/29 01:53
69F:噓 tony810731: 還有怎麼沒解釋一下站內恐嚇信是怎麼回事啊? 11/29 01:55
70F:噓 SMVD: 看到這段「上班時間吃早餐你覺得正確嗎?」不怒我也是醉了, 11/29 02:56
71F:噓 SMVD: 是活在那個時代的公司??好險我遇到的公司人品都很好 11/29 02:56
72F:噓 mspenny: 太可怕了 11/29 04:09
73F:噓 s9x56666: 我在前公司吃了三年早餐~有做事就好^^ 11/29 04:19
74F:→ Roman: 老闆自黑?這篇是想說啥 11/29 04:44
75F:噓 chousmalleye: 黑黑的 11/29 05:41
76F:噓 Fallen27: 笑死原來還有這種越澄清越黑的操作 11/29 05:55
77F:噓 glen: 科科 需不需要勞動局來你們公司喝杯茶啊 11/29 07:25
78F:噓 kgla24: 會不會太誇張啊,勞工局不開罰嗎? 11/29 07:40
79F:噓 Heloise: 罐 11/29 07:47
80F:噓 Yisai: 服務證明開這樣也敢講情 11/29 08:27
81F:噓 gingeryoung: 扯 11/29 08:39
82F:噓 jim930823: 怎麼更慘了 11/29 09:26
83F:噓 ez7410: 哈哈哈 第一次看到澄清文有辦法越弄越黑的 不愧是有許多 11/29 09:58
84F:→ ez7410: 工作經驗的大老闆呢!好棒棒! 11/29 09:59
85F:推 heartapple: 沙雕是你? 11/29 10:29
86F:噓 Roy34: 因為是大學生所以批成不會做人? 11/29 11:46
87F:→ Roy34: 這不是慣老闆,什麼才是 11/29 11:46
88F:噓 k70113: 趕快換公司名稱跟負責人吧 11/29 11:49
89F:噓 abby9160: 奇文共賞 11/29 12:09
90F:噓 elmo0155: 還講情勒,證明故意用成這樣,人家走了弄你們真的剛好而 11/29 12:27
91F:→ elmo0155: 已。 11/29 12:27
92F:噓 nsr150xx: (已被BLAZ護肛) 快告毀謗﹐朕等法院認證 曲解難Leeng$$ 11/29 12:57
93F:噓 ksongr: 好可怕 這是平行時空嗎 11/29 13:42
94F:噓 nippleman: 公司收一收包起來回家啦 11/29 14:27
95F:噓 Elvis1991: 快要黑到看不見內文啦w 11/29 16:06
96F:噓 sing60905: 你還敢發文啊冰鳥 11/29 16:26
97F:噓 ingtp726: 發完文,亂轉到PT版人就跑了 唉~ 11/29 17:45
98F:噓 imbattle: 還好PT刪文了,再噓 11/29 17:47
99F:→ rayray123: 情>理>法是用在職場上嗎? 我以為家人才有資格 11/29 18:24
100F:噓 kkk0j: 朝聖 11/29 19:44
101F:噓 passion6331: 看到那個服務證明還想要人家體諒你? 好好笑 11/29 20:54
102F:噓 okada777: 光是開那張服務證明就不要說自己心胸寬大 是不是把員工 11/29 20:58
103F:→ okada777: 當猴子阿 被黑只是剛好 11/29 20:59
104F:噓 nichtsicher: 傻眼 11/29 22:11
105F:噓 love462077: 朝聖 11/29 22:28
106F:噓 piex: 很棒,繼續黑 11/29 22:29
107F:噓 calvinwei: 朝聖心胸寬大的老闆 臉腫不? 11/29 22:44
108F:噓 fantasibear: 拜託,教教我怎麼把臉皮整形厚一點 11/29 23:05
109F:噓 insight56: 朝聖 傻眼到不行 11/30 00:35
110F:噓 Xianrule: 嗯嗯 11/30 08:34
111F:噓 jamesshih183: 老闆這波操作可以阿 11/30 10:50
112F:噓 huokei: 有夠廢 11/30 11:05
113F:噓 calvinwei: 怎麼不繼續回了呢?不是說人家不實指控? 11/30 12:43
114F:噓 dennis911199: 上班為啥不能吃早餐? 12/01 04:32
115F:噓 GunsNRoses: 資方嘴臉 12/01 08:01
116F:噓 nutta: 臉還好嗎?不疼嗎? 12/01 09:37
117F:噓 KimiRan: 朝圣嘘 12/01 19:41
118F:噓 newdreams: 朝聖補噓 12/02 06:48
119F:噓 bigma: 補給人家離職證明真的有夠寬大耶!好像多了不起一樣耶! 12/02 14:14
120F:→ bigma: 被黑真的剛好! 12/02 14:15
121F:噓 a9261020: 朝聖噓 12/02 16:29
122F:噓 clbkan: 看到情>理>法 就代表是還停留在民智未開的階段 12/02 20:15
123F:噓 leiwengchi: 情>理>法 笑死人 12/03 11:12
124F:噓 MaitoGai: 收一收啦 12/04 22:41
125F:噓 eggbox: 朝聖噓 12/11 02:55
126F:噓 k910706: 噁心 12/23 16:13
127F:噓 SilverFlare: 勞工局只負責調解 最好調解會上還會順便查證是否有違 02/22 12:10
128F:→ SilverFlare: 反勞基法還可以順便開罰勒 調解委員是有勞檢員身分逆 02/2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