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cret521 (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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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超時加班如何計算
時間Thu Oct 2 15:19:16 2014
Step1
要計算你超時加班的工資,首先必須先知道你的公司是不是適用
變形工時
什麼是變形工時?
簡單來說,正常工時一天為8小時,超過則需給加班費,
但所謂『變形工時』,就是在
工作總時數不變的原則下,雇主改變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
將某一日之正常工時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很難理解~來看個例子吧!
例如:A公司工作時間週一~週五每日8小時,週六為4小時,該週工時合計44小時。
採用變形工時後,將週六之4小時平均分配於週一~週五,則勞工原來正常工作時間
由八小時變為八小時四十八分鐘,週六則不用上班,看起來好像週休二日,
實際上勞工每週總工時並未減少,雇主沒有因為週休二日而「吃虧」。
(反而還減少了一~五各48分鐘的加班費)
Step2
釐清你的公司有沒有使用變形工時之後,開始計算加班費
【公司並不適用變形工時】
若你的公司並不是勞委會指定公告之行業(大部分是服務業),不適用變形工時,
怎麼計算加班費呢?
A:很簡單,一天工時超過
8小時之後的就算加班,就要給予加班費
你提到的1.33,1.66如何計算如下
(1)加班兩個小時以內->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約*1.33)
(2)
再延長工作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約*1.66)
還是很難懂?再來舉個例子:
工作時間從8:00~17:00(中間休息一小時),時薪130元
加班-->17:00~19:00
工資=130(時薪)*1.33*2小時
19:00~21:00
工資=130(時薪)*1.66*2小時
所以你從17:00~21:00的加班費為345.8+431.6 大約為778元
【公司適用變形工時】
那假設你的公司有適用變形工時,是不是就拿不到加班費呢?
A:不一定。變形工時僅是在控制工作總時數不變下,讓雇主可以改變勞工每日正常
工作時間,讓某一天的正常工時可以分配到其他工作日,
《勞基法》第30-1條四週變形工時的每日正常工時最多為10小時,
超過10小時的工作時間仍然是加班,此時要仍然需要給付加班費。
這部分以上面提到的A公司再做例子:
A公司調整成變形工時後,週一至週五上班工時為8小時又48分鐘
EX:8:00~17:48(中間休息一小時)
那加班費則從17:48之後開始算起,算法跟上面一樣是1.33,1.66
【但很重要的是】
無論你的公司有適用變形工時與否,雙周工時都不能超過84小時
這樣說好了,若你的公司如果一~五每天都上班9小時,周休二日
雙周則為:9*5*2=90
違法!
雙周不能超過84小時,一年有52周,26*84/12=182(月)
一個月的正常工時是182小時,你工作了240多個小時,
你這個月已經超時加班很多很多了,趕快去討回你應得的加班費吧!
不然就趕快離職吧,離職之前記得到勞檢處申訴這家公司
http://www.doli.taipei.gov.tw/這是台北勞檢處的網址
我的朋友在做勞檢員,常常和我聊他的工作內容,我們也常感嘆台灣的加班制度
真的就像是日本人說的【義務加班】,就是常常在幫雇主做免費的加班,還會安慰
自己把吃苦當作吃補QQ
不過只要你去申訴,公司被罰錢的機率是很高的~~
權利是自己爭取來的,加油!
※ 引述《GiveSo (給50)》之銘言:
最近找了一份在百貨公司的工作
才做一個月而已
資深的全都離職還請不到人
基本時數204小時 底薪21500
我做了240多個小時
但不知道怎麼計算
有去爬文要乘以1.33跟1.66什麼的
但是我們的班別有全天跟早晚三種
我時數會超過不是因為一日的加班
而是都沒有休息
這個月才休兩天而已
想請問怎麼去計算我應得的薪資呢
因為還蠻累的如果拿不到我應拿的錢
我會準備離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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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251.0.38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job/M.1412197529.A.539.html
※ 編輯: GiveSo (222.251.0.38), 10/02/2014 05:06:36
1F:推 LebronKing: 月休兩天沒違法嗎@@ 10/02 08:21
2F:→ ttmaniac: 雙週工時84hr 其他都要算加班費 你可以電話問問勞工局 10/02 08:45
3F:→ ababmiou: 我是覺得有沒有拿到都可以離職了 10/02 09:12
4F:推 anancho: 也有類似問題,前曾一天加班5時,前2後2휱.34,1.67但第5 10/02 11:18
5F:推 doctormimik: 百貨公司,你很難拿到加班費。。 10/02 12:07
※ 編輯: secret521 (140.119.120.6), 10/02/2014 15:22:30
6F:→ gn15423: 加班費*1.33或1.66後,只能多,不能少。 10/02 15:24
不好意思 算術不好xddd 已作修正
※ 編輯: secret521 (140.119.120.6), 10/02/2014 15:25:57
8F:推 gn15423: 沒糾正的意思,這是最近(9/27)的範例,順便給板友參考 10/02 16:17
9F:推 GiveSo: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10/02 19:14
10F:推 mingk: 推熱心回覆 10/02 20:43
11F:推 trapart: 哈哈 就說小提醒就好了 沒惡意啦 10/02 21:20
12F:推 plutocat: 這篇好厲害!! 好想提問XD!! 10/03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