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java
標 題Re: 請問陣列的宣告…
發信站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Tue Jun 22 12:52:5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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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藍月楓鈴)》之銘言:
> > // class3必須定義 operator %
> fa 只是一個函數。
> > 這樣的作法跟script的差別就在於script用一個共通的type來函括所有type
> NO, function(x) 並不是用一個共通的 type ,而是使用「隱式 template」!
> 我的 script 是可以編譯為執行檔的。
隱式template? 沒聽過這種東西, 也不知道用處在哪
> > (如vb的variant, js的var) 所以當函式回一個共通的type時,他可能是
> > int, 可能是char, 可能是一個object, 這時程式要怎麼處理就完全依靠
> > 程式"內隱"的規則. 例如,
> > function func(x)
> > { if (x==1) return CreateObject("xxx.xxx");
> > else return 1;}
> > 請問, 呼叫func的客戶端要怎麼能知道他拿到的是int還是 object?
> > 答案是客戶端得去了解func的實作內容. 這樣的情形嚴重的傷害到程式
> NO, 編譯時期無法確定其型別,但是執行時期可確定。
> 因為我們不必在編譯時期就確定他的型別!例如 cout << fb(x);
使用template就意謂者型別必須於編譯期決定, (多型型別除外), ex
cout 是ostream type的物件, 但他的實作並不是去處理執行期才確定的物件
而是針對每種物件定義出不同版本的function, 再由compiler辨析該採用的版本
> script 可以不損及型別安全和效能。這就是我對 C++ 不甚滿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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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說了天大的笑話了, 型別安全和效能恰巧就是scrip的缺點,
你如果要說服大家的話,就拿出理由來證明吧
> > high-level, type-safety, efficiency是c++的特性, 要讓c++改用
> > script的方式就好像叫c++自廢武功一樣
> > 至於你下面所提的例子, 事實上script的變數並非沒有型別,
> > 而是他們都是繼承至同一個共通的型別,好比是java跟.net的共同基底類別
> 如上所述,並非使用共通型別,而是使用「隱式 template」,
> 再由編譯器檢查是否符合所有算子以及成員。 時下的 template 不也如此?
既然說是template, 又說是由compiler檢查type-safety,
那又何來以上所說runtime才確定型別的說法?
你的觀念很矛盾
> > dynamic只會回傳交通工具這件事 ,卻要讓使用者冒著可能不小心把回傳
> > 的交通工具當成建築物來使用的風險, 其道理何在?
> 已經說過原因了,我們並不需要在編譯時期就確定他的型別!
> 時下 C++ 的 virtual 不也如此?我只能說 C++ 太嫩。
c++太嫩? 我看是你太嫩, 你根本不了解c++的多型跟泛型的意義 就在此妄下斷言
virtual/多型 允許物件的確切型別可以在runtime決定, 但是在compile-time,
多型物件仍會遵循其base class的規則,由compiler進行檢查, 正因為多型物件
在runtime是以base class物件的方式來使用, 所以即使compiler不知道多型物件
的確切型別,也沒有違反type-safety的危險.
(多型物件以concret type object來使用時當然也就遵循各別多型物件的規則)
> > 另外, union的作法絕對是最差的,完全不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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