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shiun (何去何從)
看板humanity
標題這到底是什麼觀念??
時間Sat Oct 20 19:27:00 2007
常聽人家跟我說 人家會這樣欺負妳一定有原因的
不是你自己先去招惹就是.自己某些地方很討人厭
這是什麼觀念阿??好像一個女生被強暴居然怪罪她去勾引人家
為何要把不好行為合理化?? 為何大家會有這觀念
那是否鼓勵大家以後多多去對他人作不好行為 反正一定是對方錯
自己不用負責任--->天底下會有這麼慌旦的事??
我親眼見是過很多人欺負某人 對某人態度囂張
根本不是對方先不對 而是那個人本身自視甚高 自認優越
沒修養 不尊重他人 或是現實 看到大家欺負她 自己也要跟著湊一腳
為何被欺負就是欺負的人的錯??那法律是拿來懲罰被害者的嗎?
以後我拿刀去砍某人 然後在報警叫警察去抓他 因為他被我砍
一定他自己先有錯在先 所以法律要制裁他???
我真的很討厭那種觀念!!錯的行為就是錯的行為 為何大家極力合理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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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9.136.191
1F:推 venomix:啊~我也覺得那種觀念很討厭,另外也討厭一句話: 10/20 20:24
2F:→ venomix:"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10/20 20:26
3F:推 generally:因為那些人沒被排擠過,而且很可能本身就是排擠他人的人 10/20 20:26
4F:→ generally:當然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10/20 20:27
5F:推 moguri0925:一個連是非都搞不清楚的人,講出來的話當然是不能聽的. 10/20 20:43
6F:推 zo4:我想到馬份.. 10/20 21:12
7F:推 tbc666: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要看情形耶.有時候是真的.. 10/20 23:10
8F:推 venomix:回樓上,但我覺得說出這句話後, 10/21 00:18
9F:→ venomix:相當於完全否定掉與對方進一步交往的意圖, 10/21 00:19
10F:→ venomix:不是說要博愛,而是若不願再與對方接觸,直說便是, 10/21 00:19
11F:→ venomix:何必站得高高的,用這麼不著邊際的話踩在對方頭上? 10/21 00:19
12F:→ venomix:說到底,我是對那個"必"字不滿. 10/21 00:19
13F:→ qpty: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 我覺得真的是很腦殘的一句話 10/21 00:59
14F:→ qpty:根本就是導果為因 任何事都要個案判斷阿 有原則就是有例外 10/21 00:59
15F:→ tbc666:如果可以直說就好了... 10/21 02:41
16F:→ tbc666:還有我的確是否定他沒錯..好啦所以我說要看情形 10/21 02:44
17F:→ tbc666:那改成 可憐之人"可能"有可恨之處ˇˇ 就不是"必"了 10/21 02:49
18F:→ tbc666:曾經po過的文章裡就有說過這句話,而我的意思也不是樓上兩位 10/21 03:04
19F:→ tbc666:想的那樣~"~ 10/21 03:10
20F:推 KissMEok:"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句話其實視情況而定 10/21 08:41
21F:→ KissMEok:我也不喜歡隨便用這句話否定別人的人...地球是圓的 10/21 08:41
22F:推 cheat0520:欺負人的藉口而已 10/26 13:28
23F:推 snow1224:"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並不適用於每個情況~ 10/28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