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shiun (何去何从)
看板humanity
标题这到底是什麽观念??
时间Sat Oct 20 19:27:00 2007
常听人家跟我说 人家会这样欺负你一定有原因的
不是你自己先去招惹就是.自己某些地方很讨人厌
这是什麽观念阿??好像一个女生被强暴居然怪罪她去勾引人家
为何要把不好行为合理化?? 为何大家会有这观念
那是否鼓励大家以後多多去对他人作不好行为 反正一定是对方错
自己不用负责任--->天底下会有这麽慌旦的事??
我亲眼见是过很多人欺负某人 对某人态度嚣张
根本不是对方先不对 而是那个人本身自视甚高 自认优越
没修养 不尊重他人 或是现实 看到大家欺负她 自己也要跟着凑一脚
为何被欺负就是欺负的人的错??那法律是拿来惩罚被害者的吗?
以後我拿刀去砍某人 然後在报警叫警察去抓他 因为他被我砍
一定他自己先有错在先 所以法律要制裁他???
我真的很讨厌那种观念!!错的行为就是错的行为 为何大家极力合理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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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9.136.191
1F:推 venomix:啊~我也觉得那种观念很讨厌,另外也讨厌一句话: 10/20 20:24
2F:→ venomix:"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 10/20 20:26
3F:推 generally:因为那些人没被排挤过,而且很可能本身就是排挤他人的人 10/20 20:26
4F:→ generally:当然要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10/20 20:27
5F:推 moguri0925:一个连是非都搞不清楚的人,讲出来的话当然是不能听的. 10/20 20:43
6F:推 zo4:我想到马份.. 10/20 21:12
7F:推 tbc666: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要看情形耶.有时候是真的.. 10/20 23:10
8F:推 venomix:回楼上,但我觉得说出这句话後, 10/21 00:18
9F:→ venomix:相当於完全否定掉与对方进一步交往的意图, 10/21 00:19
10F:→ venomix:不是说要博爱,而是若不愿再与对方接触,直说便是, 10/21 00:19
11F:→ venomix:何必站得高高的,用这麽不着边际的话踩在对方头上? 10/21 00:19
12F:→ venomix:说到底,我是对那个"必"字不满. 10/21 00:19
13F:→ qpty: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 => 我觉得真的是很脑残的一句话 10/21 00:59
14F:→ qpty:根本就是导果为因 任何事都要个案判断阿 有原则就是有例外 10/21 00:59
15F:→ tbc666:如果可以直说就好了... 10/21 02:41
16F:→ tbc666:还有我的确是否定他没错..好啦所以我说要看情形 10/21 02:44
17F:→ tbc666:那改成 可怜之人"可能"有可恨之处ˇˇ 就不是"必"了 10/21 02:49
18F:→ tbc666:曾经po过的文章里就有说过这句话,而我的意思也不是楼上两位 10/21 03:04
19F:→ tbc666:想的那样~"~ 10/21 03:10
20F:推 KissMEok:"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句话其实视情况而定 10/21 08:41
21F:→ KissMEok:我也不喜欢随便用这句话否定别人的人...地球是圆的 10/21 08:41
22F:推 cheat0520:欺负人的藉口而已 10/26 13:28
23F:推 snow1224:"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并不适用於每个情况~ 10/28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