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kapo (一團混亂 >.<)
看板homemaker
標題Re: [問題] 要搬家了,提供些方法吧~
時間Mon Aug 7 15:07:28 2006
※ 引述《dementquiet (超愛美的小喵媽)》之銘言:
: 我和老公在高雄買了房子了
: 是臨時決定要買的
: 因為算一算,每個月的房租,拿來繳貸款還爽一點
: 剛好娘家這裡有不錯的房子就買了
: 目前桃園的房子約還沒滿...但租金和管理費實在太貴了
: 想和房東說,不租了...但一定不肯退壓金(二萬,而且是經仲介簽)
: 想請問有經驗的人,教怎麼說才可以有比較好點的理由要回壓金??
小喵媽平時跟房東關係好不好呀~
若還不錯的話可以跟房東談條件,
例如:幫他找到下個房客,就拿回全額押金(前提是找得到的話)...等
或是凹凹看,起碼拿回一半或是部份押金也行,
(帶著小喵去不知有無"加分"效果 XD)
契約是死的,雙方談得攏就可以啦,跟仲介已經沒關係了。
我跟同學以前一起在台北租屋時,原本契約是寫至少要租滿一年,
結果我同學只住不到四個月就落跑回中部,我是住半年多,
二人就這樣一前一後的"毀約",
態度很一板一眼的房東居然很好心的無條件把押金全退給我們,也沒罰錢~
(因為理虧,我們也沒沒敢多說什麼,大概就一副可憐樣子吧)
↑以上為個人經驗,租屋還是得跟房東保持良好關係比較好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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