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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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美軍為何幾乎有沒有軍事政變
時間Sat Aug 22 08:54:36 2026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說到底 還是因為美國權力分立的制度和觀念做得很好
: 就算軍事政變拿到行政權 還有立法和司法要怎麼搞定?
嘆氣~~~
請閱讀「伍斯特訴喬治亞州案」(Worcester v. Georgia)之後發生的史
實再倡言自己的主張。
西元 1832 年,美國第七任總統傑克森,聽說聯邦最高法院對於喬治亞州
政府強奪當地切羅基族印第安人土地案敗訴之後,大怒說︰
約翰·馬歇爾已經做出他的判決了,現在讓他自己去執行吧!
這句話也是所謂的「美國權力分立的制度」之落實。
司法判決,歸法院;強制執行判決,靠軍警,歸行政機關。
這是美國憲政史上「名聞遐邇」的一件案例。
美國幾個州的州政府想搶奪當地印第安原住民土地好讓白人移民種棉花。
美國國會也貼心地在西元 1831 年通過《印第安人遷移法案》,規定把原住
民遷移到指定的印地安保留區。於是各地州政府就強硬幹起來了,聯邦政府
也派出聯邦陸軍「幫忙維持秩序」。
原住民只好「民主進步地」與政府打聯邦訴訟,結果如前述,案子打到聯
邦最高法院得到勝訴。
然後……當時的傑克森總統就「落實憲法的三權分立」,秉持
司法的歸司法,
行政的歸行政。
然後說出那句美國憲政史上的名言。
傑克森總統拒絕派兵落實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也沒有撤回先前派出的聯邦
陸軍,就這樣冷眼旁觀。
等傑克森總統於西元 1837 年卸任了,他又霸氣在民主黨內公開指定范布倫
為他的接班人,並且在全國強力助選,成功讓接班人當上第八任總統。
接班人就派出聯邦陸軍偕同州的民兵,強迫原住民走上著名的
血淚之路 -- 原住民被禁止帶走任何財產而只能穿著身上的衣服就開始
遷徙;後來估計遷徙中死了 4 千到 1.8 萬原住民
為何要等接班人才動手?
因為前任在任的時候,找了幾個切羅基族的叛徒,以欺騙等非法手段,代表
族人與聯邦政府簽署《新埃科塔條約》(Treaty of New Echota)。
條約規定三年內,該族英自行搬去奧克拉荷馬州的保留區。這約定的年限,
剛好進入下任總統任期--傑克森當了兩任八年的總統。
: 所以發生軍事政變的國家 通常都是權力過於集中的政體
: 沒有贏者全拿的權力結果 就相對比較不會有政變的動機
: 總結是這樣
上面寫得真是漂亮
三權分立的大美麗堅共和國,確實沒有發生過政變。
「肯定是」因為三權分立,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這種民主進步的權力分立的關係。
畢竟傑克森總統當年被美國人稱做︰
安德魯國王一世
以下聯結有當年的畫像供人瞻仰
https://www.loc.gov/pictures/item/200866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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