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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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觀點] 秦王子楚的形象轉變
時間Thu Jun 11 08:36:45 2026
要討論嫪毐連帶背後的軍功升爵制,先來看《商君書》:
"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已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二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行間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為簪褭。故爵簪褭,就為不更。故爵不更,就為大夫"
到這邊都沒啥問題,看的出來雖未親自斬首,卻吃到整體斬首的紅利
一級一級往上升,這邊"爵"可理解為"該給爵的"
問題出在後面接"爵大夫而為國尉,就為官大夫。故爵官大夫,就為公大夫。故爵公大夫,就為公乘。故爵公乘,就為五大夫,則稅邑三百家"
之前,中間突然來了一段:
"爵吏而為縣尉,則賜虜,六加五千六百",則有必要針對縣尉,加以深究
出土文獻如《雲夢秦簡》有縣尉一職,簡文記載:尉府爵曹卒史文
需注意並未符合《里耶秦簡》:"守丞大夫敬"的格式,亦即官職+爵位+名字
等於是說可以沒有爵位!爵卒史只是管理爵位的職稱,而非本身為爵位
其中尉府,究竟指的是洞庭郡尉、抑或遷陵縣尉?關鍵在學者對洞庭郡治的推論
要不臨沅、要不新武陵或沅陽,總之遷陵都不太會是洞庭郡治
足見該尉府,直到新的見解出現前,就是遷陵縣尉府
所以縣級的行政單位,包含縣"丞"、縣尉底下的"爵曹卒",若原本就沒有靠自己斬敵人首級的爵位
將無法沾到部隊斬敵首的光,而平白無故升爵
至於配套,就是發配奴隸給你使喚,作為獎賞
《韓非子》:"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
依此類推5級的大夫(非"9級的五大夫"),可為250石的官
再回看《里耶秦簡》:"守丞大夫敬"的例子,此人官職是丞的5級大夫(非"五大夫")
依《漢書》:"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
確實落在200~400的區間無誤
又《雲夢秦簡》:"可(何)謂宦者顯大夫?宦及智(知)於王,及六百石吏以上,皆為顯大夫"
以"顯大夫"而未取代成其他較高的爵位,如"顯庶長""顯左/中/右更"來表示
自有其道理,大夫字輩的最多就到9級,折算軍功為450石的官
而最多就是當到比450石顯耀的級位,所以才以600石吏為基準
《商君書》:"大將御參,皆賜爵三級。故客卿相論盈,就正卿"
我的結論就是再上去,就得靠整體軍功一級一級累增晉升,即便嫪毐在平定之亂有功
就算連同原本的保底加3級,在沒有其他史料記載更多戰功前,不可能直接封侯
同理張儀"知於王",頂多就由客卿轉成正卿,封君簡直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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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卿是指10到18級爵位 也就是在大夫以上 侯以下的爵位 06/11 09:28
2F:推 cht12341234: 嫪毐 的爵位李開元是說有告發舉報 之功,而這法律是 06/11 13:46
3F:→ cht12341234: 有記載在法律中 06/11 13:46
4F:推 cht12341234: 秦國沒有軍功就不得授予爵位,嫪毐被封為長信侯,史 06/11 13:51
5F:→ cht12341234: 書卻沒有記載原因。他的功勞可能就是平定同一年發生 06/11 13:51
6F:→ cht12341234: 的成蟜之亂。 06/11 13:51
7F:→ cht12341234: 嫪毐 應該是有武功的傭兵 面首,大gg功能是附加的 06/11 14:23
8F:→ cht12341234: 趙姬也是見過世面的風塵女子,又跟趙國高層熟悉,很 06/11 14:24
9F:→ cht12341234: 難想像只因為大gg就被迷倒 06/11 14:24
10F:推 leptoneta: 秦國高層鬥爭 最後由楚系集團清洗趙系集團 06/11 15:18
11F:→ loser1: 斷句會不會是 尉府->爵曹->卒史->文 06/11 15:28
12F:→ loser1: 文是人名,卒史是職位,爵曹是縣尉府的下級單位? 06/11 15:29
13F:→ Houei: 我的爵卒史 少了曹(爵曹卒史) 前面之亂也少了成嶠 感謝訂正 06/11 16:02
14F:推 vajra0001: 推討論 06/11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