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thCod (鱈魚)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請益] 古代公務員可否選擇工作地點?
時間Fri Jul 12 13:13:20 2024
※ 引述《moslaa (良心台派+正義DPP支持者)》之銘言:
: 如題。
: 比如以明朝為例,
: 多數進士似乎是先從縣令當起,
: 請問進士可以自選到哪個縣嗎?
引自維基百科:包拯,
宋仁宗天聖五年中丁卯科進士,授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以父母年老,沒有赴任。
又監和州稅收,其父母不想讓他離開,於是一直在家鄉侍奉父母。
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
直到守喪期滿。調知天長縣。
就一整個任性,叫你去死不去
也沒怎麼樣,但也沒得選
就不知道大理評事的薪水還領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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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拉岡第一次遇見亞玟,
他20歲,她2710歲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134.5,絕對瓦力361805
他87歲時,兩人私訂終身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30.9195402299,絕對瓦力83173.5632184
明年他們結婚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30.5681818182,絕對瓦力82228.4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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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ram: 違聖命,事父母,祿在其中矣. 07/12 13:38
2F:→ buffon: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登登登登登! 07/12 16:15
3F:推 milk7054: 薪水給代理人吧,包拯躺著也有事? 07/12 20:39
4F:→ milk7054: 四品官才守孝有錢領,七八品韭菜省省吧 07/12 20:48
5F:推 moslaa: 感謝賜教 07/13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