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看板historia
標題[公告] JustSad多篇違規水桶
時間Sun Dec 31 23:59:10 2017
1.
經檢舉
#1QColS-n (historia)
15136
612/15 IBIZA
R: 中國發明的是「造紙術」不是「紙」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toria/M.1513303004.A.FB1.html
本篇推文
1F:→ JustSad: 照照鏡子吧!低能兒!懶得向你解釋了!12/15 10:11
違反板規二B-2
禁止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違反者水桶二週,若情節輕微者或初犯 警告一次
累犯(累犯追溯期為一年)水桶三個月
由於JustSad在公告
#1PwDBX16 (historia)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toria/M.1508430561.A.046.html
已被檢舉違反板規二B-2人身攻擊,因初犯且判斷為被動情節輕微,處減輕為警告一次
此次為累犯且違規明顯,依規定應處水桶三個月,但因上次僅處警告,本次仍以初犯判,
處JustSad水桶二週
2.
又同一討論串中
#1QCaagyE (historia)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toria/M.1513244970.A.F0E.html
推文
2F:→ JustSad: 我說「除非因為」,版主你中文考試有及格嗎?12/14 17:53
3F:→ JustSad: 什麼鬼叫紙就是中國紙,硬拗還是辭海有寫?12/14 18:01
4F:→ JustSad: 現在版主還能拿不同品種的生物胡扯==12/14 18:19
5F:→ JustSad: 就你這版主自己中文有問題想戰啦,誰想戰?12/14 18:21
6F:→ JustSad: 指你大頭鬼,你誰啊?貼日本說明個屁! 12/14 19:42
也明顯違反板規二B-2,根據板規累犯應處水桶三個月,我身為當事人,自願不與其計較
但不代表對象為板主就可以恣意攻擊,因此減輕為水桶二週
3.
又同一討論串中
#1QCnnajZ (historia)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toria/M.1513299044.A.B63.html
~~~
我們先看看英明神武的版主,認為我邏輯錯誤,自己的邏輯多麼偉大不凡,整晚一直崩潰
不知道在崩潰什麼?
我們再來看英明神武偉大不凡的版主,邏輯多麼神聖不可侵犯!
~~~
我不知道bulls0722是剛睡飽還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或者故意引戰?
我推文都說要睡覺了,深夜四點,也離線了。
你在後面叫囂貼文的用意是什麼?
你可以回文貼上維基百科內容。
寄信的我還沒去看,剛剛是被信件提醒吵醒,有空再回。
~~~
明顯違反板規增一
"發文及推文對人不對事,牽涉到無關本文內容討論議題之惡意嘲諷等,初犯水桶一週"
對我的部分,我自願不與其計較,僅處警告一次
但對bulls0722部分,依板規處水桶一週
以上三件,JustSad共處水桶五週,請出桶後勿再違規,否則將依板規累犯處理不再寬貸
PB 2017/12/31
補充說明:
1.這邊是公開板面,不是JustSad你的個板,你說要睡覺別人就不能繼續推文或回文?
2.JustSad在該串還有嚴重的影響討論問題,堅持不查證的自己猜測為反而反,
已接近引戰邊緣程度,但目前無法可管
改善討論方式部分當初屬於youtien板主主要政見,目前雙板主為各自負責各政見狀態
請試提出此案例解決方法? 板友若有建設性意見也可提出,將作為板規修改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23.8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toria/M.1514735954.A.BE8.html
7F:→ kuninaka: 可以清靜了 @@ 01/01 00:15
8F:推 zeumax: 這篇最頂 新年快樂 01/01 00:40
9F:推 umano: 新年快樂 01/01 00:45
11F:推 joblee: 看一下此人的文 01/01 00:53
12F:推 joblee: 罵人家不敢告 在吠! 01/01 00:55
13F:→ joblee: 連別人的家人都罵 01/01 00:56
本篇推文joblee違反板規二C-3 推文鬧板 處水桶一週
※ 編輯: PrinceBamboo (118.166.223.89), 01/01/2018 01:07:52
15F:推 okery: 耶,竹王子有標點了耶!推 01/01 03:42
16F:推 zaknafein987: 有版主真好 反觀... 01/01 03:50
17F:→ hanhsiangmax: 新年辛苦了XD 01/01 20:09
※ 編輯: PrinceBamboo (118.166.223.89), 01/01/2018 20:29:38
18F:推 youtien: 這種情況基本也就只能人治處理。 01/01 22:32
19F:→ PrinceBamboo: 每人標準都不同如何服眾 此例一開只會走上M,k的老路 01/01 22:51
20F:推 kuninaka: 等到不能服眾的時候自然會被新陳代謝 01/01 22:58
21F:→ kuninaka: 自然循環 01/01 22:58
22F:→ PrinceBamboo: 我還是奉行法治 不足則修法 必依歸多數 請集思廣益 01/01 22:58
23F:→ PrinceBamboo: 我希望大家提出的是將改進討論方式納入明文的辦法 01/01 22:59
24F:→ ksacet: 其實當初有人用Y版大的"質問" 直接跟J大直球對決的話 01/01 23:05
25F:推 kuninaka: 早就一堆直球了 01/01 23:06
26F:→ ksacet: 應該就會好很多了 只是當時應該沒人想到有這個 是可以試著 01/01 23:06
27F:→ ksacet: 推廣質問這個選項啦 畢竟討論進入爛帳階段 質問這個選項 01/01 23:08
28F:→ ksacet: 應該會有助於討論收尾 01/01 23:09
29F:→ ksacet: 畢竟當初Y大設質問這個選項就是要避免打爛帳... 01/01 23:13
30F:推 youtien: 一直都可以質問的。只是大多數人不願正面逼人,只想嘲諷. 01/02 10:18
31F:→ ksacet: 所以才說可以再推廣 畢竟一般人的做法就同Y版大說的一樣了 01/02 20:48
32F:→ PrinceBamboo: 質問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以本案文串為例 幾乎所有人都 01/03 05:24
33F:→ PrinceBamboo: 不需要用什麼[質問]就已經是自主跟他正面討論 但他 01/03 05:27
34F:→ PrinceBamboo: 就是不斷換概念光質疑不查證 除人身攻擊外你奈他何? 01/03 05:28
35F:→ PrinceBamboo: 又沒有強制性不回應就要處罰 換分類哪裡能解決問題? 01/03 05:31
36F:→ ksacet: P板你自己把Y板當初的政見看過一次就會懂了 最早的質問概 01/03 10:05
37F:→ ksacet: 念 確實是有不回應就水桶的要求在 你自己去翻過一次吧 01/03 10:05
38F:→ ksacet: 現在只是卡在要怎麼去徹底執行而已 當初Y板的政見就是要避 01/03 10:07
39F:→ ksacet: 免打爛仗 而Y板的政見是用"質問"去處理 01/03 10:08
40F:推 kuninaka: 所以版規要修嗎XD 01/03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