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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86959579852608 馬伯庸 第四章 黃冊攻防戰 那麼一冊黃冊,是怎麼出爐的呢? 造冊之年,戶部會提前半年備好標準黃冊的格式,得到皇上批准後,分別下發地方。地方 官府會按照黃冊樣式進行翻刻。不過他們需要刻造的不是黃冊,而是「清冊供單」。 「清冊供單」和黃冊不太一樣,它是一種針對單戶的調查表格,用來蒐集一戶人丁、事產 等信息,和戶帖差不多。咱們可以把它理解成黃冊的預填草稿。 官府會把印好的「清冊供單」下發到里、坊、廂這一級,讓現年里長親自送到甲首們手裡 ,甲首再分別送到本甲的十戶人家,一一填寫清楚,一戶一單,簽上自己的名字做保,以 確保真實性。 工作完成之後,里長會把本裡的一百一十張「清冊供單」合成一冊,遞交給當地衙門。 當地衙門收到轄區內所有里、坊、廂的「清冊供單」之後,並不忙著合冊攢造。先讓戶房 官吏並書手、算手進行磨算覆核,尤其還要調閱上一期數據來比較,看是否存在問題。 如果審驗無誤,衙門會重新排定下一期的里長、甲首和徭役排序,填成「編次格眼」,與 確認的「清冊供單」一起送回到相關的里。里長要把這些資料謄寫成正式文稿,造出兩本 里冊,一冊黃封上繳,一冊青封留底。 你沒想錯,每一里的黃冊,由本里一百一十戶自己掏錢攢造,朝廷沒這筆費用。一直到州 一級,才有專門的政府預算來造冊。 朝廷雖然不掏錢,要求還挺多。 黃冊的尺寸和戶帖一樣,寬一尺二寸,長一尺三寸。對於冊內文字,書手必須以範本格式 來抄錄,字體尺寸都不許出錯。字要抄在原冊紙上,不許塗抹或額外浮貼,以避免篡改情 形。弘治三年,為了增加作弊的難度,還把原來的小字楷書改成了大字。黃冊的製造材質 ,統一得用厚實的棉紙,不得經過粉飾或漂白,因為那樣容易讓紙張變脆發黃。甚至連訂 冊過程,都必須用綿索來串起,不許使用漿糊。就算萬不得已要用到一點,漿糊裡也得摻 入有花椒、明礬等原料,以避免蟲蛀。 不過黃冊製造畢竟是個專業活,普通人幹不了。在大部分情況裡,里長們都是找到官府指 定的紙鋪去攢造裝訂。 接下來,州、縣衙門要把所有的里冊以及總冊送到府一級衙門。府衙也要單造一個分冊, 記錄各州縣總數,一併送到布政司。布政司亦要單造分冊,記錄各府彙總數據,再與府冊 、州冊、縣冊以及記錄到每一戶的原始里冊一起,一起呈遞給戶部。 一級一級彙總上去,戶部最終拿到手裡的,是幾萬本里冊、幾千本州縣冊、幾百本府冊和 十幾本司冊。中樞決策者既可以看到任意一個地區的宏觀數據,亦可以深入查到任意一戶 的狀況。宏微兩便,天下透明。與此同時,各級官府也都會層層留底,用青冊來辦理日常 民政之需。 不過黃冊呈遞到戶部之後,並不是直接運進後湖黃冊庫,它還有一道關要過。 朱元璋在推行戶帖制的時候,曾經放出過狠話:「我這大軍如今不出徵了,都教去各州縣 裡下著,繞地裡去點戶比勘合。」 他把軍隊作為獨立會計師,對地方數據進行駁查,以 避免各級官員在普查過程中舞弊。 他來自民間,深知弊情,必須得核查這些黃冊真偽。國初諸事未備,只好動員軍隊進行駁 查。現在一切都走上正軌了,再找軍隊當審計就有點不合適了。 可不找軍隊,找誰好呢? 駁查是個專業活,不是什麼人都能幹的。檢查人員必須識文斷字、精通算學,且具備一定 的政務經驗。更關鍵的是,黃冊的數量太大了,這些檢查員還得有足夠的時間來幹活。 大明哪個部委,也沒有餘裕抽調一批精幹官吏撲在這上面,正事還幹不幹了? 想了一圈,最合適幹這個的,就是國子監。那些大學生都是當成官僚預備隊培養的,文化 水平高,又閒得緊,正好拽過來當免費勞動力。 他們要做的」駁查「,從戶部總冊的數字往下查,層層驗算,從司冊至府冊、州冊、縣冊 乃至里冊,驗算其舊管、開除、新收、實在的四柱增減。如果民間有飛走、灑派、埋沒、 詭寄、影射、團局造冊等弊情,就靠這些名偵探來查出真相。 一旦查出錯訛之處——這簡直是一定的——監生會把問題彙總成冊,做成「駁語黃冊」, 裡面開列某府某縣某里的某項數據有問題,封面改一個「駁」字,並提交戶部。戶部會以 尚書名義,把這個冊子下發給相關衙門,責成半年內查實重修。這個重新改正的黃冊,叫 做「奏繳冊」,再經二次查驗無誤,才會進入黃冊庫內。 大明平均每期攢造黃冊的數量是六萬,一千兩百名監生人均負責駁查五十本,也就是五千 五百戶的量。一天算一本,兩個月即可完成,再加上查實、撰寫駁語的過程,三個月可以 大體完成,工作量不算大。 再說了,後湖一圈嚴密封鎖,無人能近,辦公環境非常幽靜。監生們幹累了,還能出去欣 賞一下湖景風光,多美好啊。只見眼前煙波浩渺,水色瀲灩,湖面似鏡澄澈,半條船也看 不到,想跑都跑不了…… 等等,幹嘛要跑呢? 因為實在太苦了。 後湖駁查黃冊,絕非想像中那樣度假式辦公。對於可憐的監生來說,不啻噩夢。 弘治十七年,國子監祭酒章懋這樣描述監生們的工作狀態:「彼處冬月苦寒,夜無燈光; 夏月盛暑,又多蚊蟲。兼以土地卑濕,水泉污濁,監生到彼,多致疾病而死者。」 再看十幾年後的正德十二年。南京戶科給事中易瓚在一份奏疏裡,說的更詳細: 「白晝,嚴鎖各號,不容出入;黃昏,黑聚一室,不見燈火。酷熱苦寒,並無休息。加以 湖瘴襲人,濕氣侵體,致疾者十常八九,倖免者百無一二。近日,監生鄔鳳病故湖上,雖 暴染之於平日,實出感發於一時。暴露數日,直待開湖,方得裝回,罔不傷心。諸生過湖 ,如蹈湯火,勞苦萬狀,不能盡述。」 瞧瞧,白天只能蹲在一個小號裡幹活,晚上為了防火,還不能點蠟燭。夏天熱冬天冷,蚊 蟲叮咬、濕瘴之氣密佈。而且湖禁森嚴,你別說病了,就是病死了,也只能曝屍島上,等 每旬開湖之日才能把屍體運走。 這不是正德年才有的規矩。早在永樂十一年,御史張翼就上書皇帝,說島上負責駁查的監 生多有生病,能不能破例離島送醫?永樂的批覆是:「但有病的,不要他過來,著太醫院 帶藥,就那裡醫治。」 可見湖禁猶如天條,誰都不得違反,死人都不能通融。 在這麼惡劣的環境之下,監生們還得認真幹活。一旦出現駁查欠詳、扣算欠精的失誤,輕 則責罰,重則拿問。 能請假喘口氣麼?也行。 《南雍志》裡記了兩件事。一件是在洪武年間,臨到駁查日子了,監生張振上書皇上,說 今年輪到我們家當里長了,可家裡除了我沒有壯年丁口,請求歸鄉應役。朱元璋批准了; 然後到了永樂年間。監生饒觀也碰到和張振一樣的情況,上書向皇太子請假,歸鄉應役, 很快也得到了批准。 國子監的學生非要請假,沒問題,您得自個兒去跟皇上或者太子說去——皇上日理萬機, 脾氣還不好,你的請假理由是否充足,自己掂量吧。 環境差,工作多,假難請,按道理薪酬應該少不了吧? 對不起,沒有,純屬義務勞動。你們這些大學生在國子監裡求學,已經享受國家補貼了, 每個月有廩米養活,憑什麼還要錢? 那沒有酬勞,總有功勞吧? 對不起,功勞也沒有…… 當年朱元璋為了鍛鍊監生,訂下規矩,要求他們要在各衙門實習歷事,「實歷」至少要做 滿一年。《監生歷事考覆法》裡明確規定,一年期滿,考官要根據監生的實習表現,分成 上、中、下三等。上等可以委以重任,補授實缺;中等可以隨材任用,下等要回校重學。 對監生來說,這一年的實習履歷非常重要,決定了他未來在官場的位置。 這個「實歷一年」的時間,絕不是你隨便混混日子就能攢滿的。首先,你得在朝廷指定的 部門幹活,比如六部、通政司、都察院、大理寺、五軍都督府、甚至錦衣衛;其次你得負 責具體實務,比如抄錄文書、查核倉儲、清丈土地、監修工程、隨御史出巡觀風等等。只 有你滿足這兩個條件,工作時間才能折算進「實歷」。 可惜的是,駁查黃冊這項任務,卻不能折算「實歷」。 這事可以理解。你想,駁查黃冊十年才一次,一次才三個月,而且每次活動要動員一千兩 百個監生。如果這也能折算實歷的話,一次駁查,差不多整個國子監的學生都漲了三個月 「實歷」,考核制度還有什麼意義? 但對於監生個人來說,可就慘了。你忙活的這三個月,是沒法寫入實歷履歷的,還得去別 的地方干滿一年,才能授官。 因此後湖駁查這件差事,對監生們來說,只有苦勞——事實上,官府正是把駁查歸為一種 特殊的徭役。 好在從洪武到永樂這段時間,皇帝對國子監很重視,很多官員從這裡直接選拔。監生們有 上升渠道,朝氣蓬勃、前程遠大,駁查這點辛苦活,忍忍也就過去了。 可隨著時間推移,形勢卻越發不妙起來,因為大明遷都了。 永樂帝把首都遷到了北京以後,國子監本部也隨之北上——稱北雍——南京國子監淪落為 陪都分校,稱南雍,影響力大幅降低。而後湖的駁查工作,總不能讓北京學生千里迢迢南 下吧?還得南京國子監出人,這就有點入不敷出了。 更麻煩的是,在永樂之後,明代科舉制度日漸成熟,成為官員來源的主要渠道,從國子監 選走的官員越來越少,地位一落千丈。監生們別說得不到好的官職,甚至連「歷事」都很 難獲得機會,只能年復一年地滯留在國子監裡,看不到未來。 宣德年間,國子監淹滯人數將近五千人,年紀最大的甚至超過五十歲——距離永樂北遷這 才多少年? 駁查條件惡劣一如既往,大環境和政治待遇卻每況愈下。最直接的結果,就是監生參與的 積極性大幅下降。 洪武、永樂以及後面的洪、宣兩代,駁查監生基本能保持一千兩百名。在此之後,監生數 量一路驟減。正統七年,降到八百名;景泰二年,降至六百零八名。到了成化十一年,南 京戶部上書抱怨,說我們征招八百名監生查理黃冊,過湖的居然只有兩百餘名。其他的全 跑光了。 這可奇怪了。國子監的管束那麼嚴格,上課遲到都得挨板子,監生們怎麼逃呢? 千萬不要低估人類逃避勞動的主觀能動性。 南京國子監為了節約成本,少發點廩米,曾經想出一個奇葩政策,叫做「依親讀書」,讓 學生們回自己家去讀書,學業時間照算——可以理解為函授課程。 監生們腦子轉得快,算算快到駁查之年了,紛紛提出申請,主動回鄉。等到國子監要調人 過湖駁查的時候,傻眼了,兔崽子們全回去「依親」了,還得一個一個往回拽,催著他們 「復班肄業」。 放出去容易,拽回來就難了。監生們賴在家裡,什麼理由皆有,什麼生病啊、奉親啊、遷 葬啊,送幼子啊,這裡面最好的藉口,就是至親病故。大明以孝治天下,趕上父母亡故, 以首輔之尊都得丁憂歸鄉,守制三年,我們這些窮學生更得遵從禮法對不對? 就算父母健在,祖父母萬一有亡故的,我也得一體孝順不是?七大姑八大姨有一個沒了, 考慮到小時候人家還給過我糖吃,我傷心過甚,自願守制,弘揚大明孝治精神文明,國子 監你好意思學聖上奪情嗎? 就算是在國子監上學的學生,也可以裝病,裝病不行的就花錢請人冒名頂替,沒錢的就乾 脆逃跑。最終留下來等著應役的,都是必須要靠每月發放廩米過活的赤貧書生。 國子監能說什麼?只能含淚去想別的辦法。 可也沒別的什麼辦法。 弘治七年,南京國子監曾經請求北京國子監支援,調一些南方籍貫的學生到南京。北京國 子監的反應很冷淡,你倒霉關我屁事啊?最後好說歹說,北雍挑了幾個歪瓜裂棗送了過去 ,虛應一下而已。 南雍一看北雍靠不住,又想了一個轍,動員舉監生。 明代國子監的學生分成官、民兩種。官生是官員子弟,叫蔭生;民生則分成貢監生、例監 生、舉監生幾種。貢是各地選送來的學生,例是自費入校的學生,舉監生則指那些通過鄉 試獲得舉人身份、卻在會試失敗的人。有些落第舉人會選擇暫時在國子監內讀書,在裡面 自成一派。 參加過湖的監生,一般都是從貢生裡選。人家例生、蔭生要麼出了錢,要麼家裡有官身, 用不著幹駁查這種辛苦活,舉監生好歹是舉人出身,也不用幹活。到了成化年間,貢生人 數實在湊不夠,國子監決定把舉監生也算進駁查隊伍裡去。舉人們聞言大怒,我們是何等 身份,豈能跟那群貢生為伍,太辱斯文了!開始大鬧。 官司一直打到了戶部,最後戶部判說:「舉人與歲貢雖曰異途,及其到監均為監生,況查 無舉人監生優免之例。」 於是舉監生們也只能老大不情願地去了後湖,但是……人還是 湊不夠。 人不夠,黃冊卻不會少,結果必然是工作時間無限拖長。 從宣德年開始,駁查黃冊的時間越來越長,從三個月拖至半年,半年拖至一年,乃是兩年 三年。到了正德五年,駁查工作已經拖延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那一年,南京戶科給事中向皇上這樣訴苦道:「正德七年攢造在邇,今改駁之冊未完,攢 造之冊復至,新舊相仍,事務冗促,冊本浩繁,遽難查對。」 這封奏疏的意思是,上一期的黃冊還沒駁查完畢,眼看下一期新冊就要來了,咋辦? 上一期黃冊是弘治十四年造,十五年送審;下一期是正德六年攢造,七年送審。也就是說 ,從弘治十五年到正德五年,前後足足駁查了八年時間,服了…… 但也不能怪國子監。這一期參與駁查的監生一共是三百五十人,大半是老弱病殘。能幹活 的不過半數,還時不時會跑散一大片。這種士氣,叫人家怎麼提高效率? 到了正德十二年,終於有一個叫唐鵬的監生勇敢地站出來,上書朝廷說了實話,明確指出 黃冊效率低下的原因是監生待遇太慘,請求改善。 他的訴求是,懇求朝廷把駁查的工作時間算入「實歷」。 在正德年間,就連國子監授官都已名存實亡,這些監生孜孜以求的,居然還只是「折算實 歷」這麼點待遇,實在是太可憐了。 唐鵬的請求,得到了當時南京戶部的支持,相關官員也紛紛上書,表示再不改善,這活兒 真幹不下去了。這次朝廷終於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了,開議了幾日,最終拿出了一個辦 法: 「過湖查驗黃冊監生三個月滿日,准做實歷事三月。比例准歷,以均勞逸。」 看著從善如流,可仔細一琢磨,實在太過分了。 按照這個規定,監生在後湖的工作時長,確實可以折算成等長實歷,但三個月封頂。如今 一次駁查動輒數年,但監生幹得再多,也只算三個月工分,其他時間還是白幹。 可想而知,一線駁查人員的士氣,會變成什麼鬼樣子。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這大明朝廷的袞袞諸公,難道都是白痴嗎? 讀史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不要輕易把古人當白痴。我們今天可以看到的歷史,和當 時人的視角不同,獲得的信息亦不同。如果設身處地去想,就能明白,很多看似愚蠢的舉 動,自有它的邏輯和動機。 比如「過湖監生」的待遇問題,是從宣德之後開始凸顯。這一段時間,正是大明士紳集團 開始發展壯大的階段。根據大明律,這些士紳可以減免稅賦徭役,比起自耕農來說,經濟 上天然具有優勢。他們又可以通過科舉等渠道,在政權裡取得話語權。 最終這個利益共同體在中樞則為高官,在鄉里則為縉紳,以士林為綱網,以族親為身基, 形成一個能與皇帝抗衡的集團。 這個共同體的天性,是利用經濟和政治上的優勢去兼併土地,攫取利益。正如海瑞說的那 樣:「以故富者輒籍其產於士大夫,寧以身為傭佃而輸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獻。故士 一登鄉舉,輒皆受投獻為富人。而士大夫既謝失勢,又往往折入於暴貴者,以兼併為固然 。乃豪強大有力之人,視田宅所便,收之莫敢不與。」 駁查黃冊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括清人口、查清田畝,與這個集團的利益天然背道而馳。即 使他們沒有刻意去阻撓,也肯定不會主動去改善。 更妙的是,讓國子監駁查黃冊,是洪武爺定下的規矩。雖然國子監的地位今不如昔,但他 們大可以用「祖制難違」用藉口,拒絕改革,任誰也說不出個「不」字。 當然,這並不是說真有那麼一兩個幕後黑手,在斗室裡算計著如何破壞黃冊制度的陰謀。 具體到個人,不乏有明智的官員上書要求變革,但作為一個利益集團或階層,大多數成員 都會下意識地在方方面面做有利於自身利益的舉動。這些力量匯聚到一起,形成所謂的「 潮流」或「時勢」,誰逆了潮流,誰阻礙了時勢,就會遭到反噬。 駁查監生的遭遇,不過是這股政治力量在水面上造成的一點點微瀾罷了。 黃冊駁查就像是一個戰場。一群苦不堪言的士兵們身處低矮簡陋的戰壕,長官漠不關心, 後方補給時斷時續——偏偏他們的責任,又特別重大。 因為駁查工作要面對的,是一大群無比頑強而又無比狡黠的勁敵。 中國自古有兩股力量,始終在糾纏對抗。一股力量來自中央,千方百計想要搞清楚基層情 況;另外一股力量則來自基層,千方百計不讓中央知道實際情況。 尤其是一涉及到錢糧徭役之事,人類的想像力和智慧是無窮的。上頭有多少條政策,下面 就有多少條對策。漢代搞「案戶比民」,民間就敢「舍匿虛田」;隋唐有「大索貌閱」, 民間士子就敢「冒籍取解」;宋代搞「衙前差役」,老百姓就會「析居避役、鬻田減戶」 。 不說別人,那位「鑿壁偷光」的雞湯代表人物匡衡,他在朝堂上直言進諫、剛正不阿,剛 一退休回家,就利用地方土地檔案的疏漏,偷偷侵吞了四百多頃地。可見人類的天性,是 很誠實的。 明代的情況也並沒什麼不同。當年周鑄前往浙西清丈田地,地方上的富戶就紛紛把自家土 地轉到僕人、佃戶以及親戚家名下,以此減少賦役——還有個名目,叫做「鐵腳詭寄。 」 地方上對抗中央的花招,可多著呢。 朱元璋搞出的這個黃冊、里甲與魚鱗三位一體之法,別看紙面上的設計頗為完美,落實到 執行層面,仍有無數漏洞可鑽。駁查駁查,駁的是舞弊隱匿之情,查的是版籍疏漏之處, 正是為了減少民間干擾,儘量讓中央掌握最翔實的數據。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在編造黃冊的命令同時,特意警告說:「所在有司官吏里甲,敢有 團局造冊、利斂害民,或將各寫到如式無差文冊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許老人指實,連冊 綁縛。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處斬。」 反著一讀,就知道民間舞弊的情況從國初就非常嚴重,非得皇帝親自提醒不可。 那麼,下面的人是怎麼作弊的呢? 咱們還是拿之前出現那個休寧縣人王敘,虛構幾個例子來講講。 先從最簡單最常見的情況說起。 比如在洪武十四年,王敘家的黃冊記錄是一家四口,父親兒子兩個丁口,外加一個老婆一 個女兒。當年年底,他老婆一口氣生了仨兒子,人口增至七人。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又要 造黃冊,王敘可犯愁了。丁口多了,負累也多,得想辦法藏匿人口。 他提著四斤豬肉,買通了甲首。在造冊時,甲首幫他報了一個假數字,只說是新增男丁兩 口,全家六口人,瞞報了一口。 這樣在洪武二十四年黃冊上,他家人口的四柱是:舊管四,開除零,新收二,實在六。這 個數據被彙總到休寧縣,一路上報國家。 又過了十年,到了永樂元年。靖難之役雖然慘烈,但各地黃冊該造還得造。這次王敘沒錢 賄賂甲首,家裡孩子也已長大成丁,沒法瞞過別人耳目,只好老老實實把所有人口都報上 去了。 數字送到後湖進行駁查,某一位監生負責徽州檔案,他磨算了一下,覺得休寧縣的人口數 字不對,個位數有偏差,前後差了一個人。他一路再往下細查,發現其他鄉的數字都對得 上,只有里仁鄉差一人,這麼順藤摸瓜,一直翻開了二十七都第五圖的黃冊。 他調出洪武十四年、二十四年的第五圖黃冊,與永樂元年的黃冊四柱做對照,立刻發現了 癥結所在。 十四年王敘家戶口「實在」四人,二十四年「實在」六人,永樂元年變成了「實在」七人 。從這個記錄看出,王家添丁的節奏應該是:二十四年「新收」了兩人,永樂元年「新收 」了一人。 可實際黃冊裡的「新收」這一項:只有二十四年記錄了「新收」兩人,永樂元年「新收」 為零。 數字對不上。 不用問,肯定當地有瞞報情節。於是這位監生提筆,把這一條寫在另外的駁語冊子上,註 明理由和數據來源。戶部拿到駁語,一路下發到休寧縣,要求查實第五圖王敘家在洪武二 十四年的勾當。結果,王敘和洪武二十四年那個現年甲首,都因此而面臨懲罰。 四柱之法的作用就體現在這裡了。你作弊作得了一時,卻很難每次都作弊。四柱之間,數 字增減彼此關聯,前一期黃冊與後一期黃冊,數字增減亦有關聯,只要有一次數字對不齊 ,就會被駁查發現。就算你手眼通天,能把縣裡的青冊都塗改了,也沒用,因為上面還有 州裡和府裡的青冊備份。你就算真能把這一串青冊都改了,後湖還存有最權威的黃冊。 你要是能把後湖黃冊也改了……這麼神通廣大,你乾脆直接造反好不好啊? 這是一個最簡單,也最容易被查出的案例。比這隱蔽巧妙的舞弊手段,還多得很呢。 正德年間有一位江西巡按御史唐龍,曾詳細描述過地方上的作弊手法:「江西有等巨室, 平時置買田產,遇造冊時,賄行裡書,有飛灑見在人戶者,名為活灑;有暗藏逃絕戶內者 ,名為死寄;有花分子戶,不落戶限者,名為畸零帶管;有留在賣戶,全不過割者;有過 割一二,名為包納者;有全過割者,不歸本戶,有推無收,有總無撒,名為懸掛掏回者; 有暗襲京官方面,進士、舉人腳色,捏做寄壓者。」 為了便於理解,咱們接著拿王敘家舉個例子吧。 假設他們家在正德年突然發財了,一口氣買了兩百畝地,成了大地主。王敘不是官身,又 沒考中舉人,沒法減免稅賦。等到要攢造黃冊了,王家趕緊找到甲首、里長,請他們設法 遮掩。 等到縣衙把冊供清單送下來,里長開始一一填寫諸家情況。他故意把王家的兩百畝地,分 出去五十畝,分別寫在五十戶貧困人家名下。 這五十戶窮人不識字,平日裡都是甲首、里長代填,就算拿冊供清單給他們檢查,也是睜 眼瞎。只有到了交稅時,這些窮人會奇怪,怎麼交得比往年多一點?里長瞪著眼睛說上頭 官差要求的,我有什麼辦法?反正平均每戶只多交一畝,不算太要命,沒人敢深究。於是 ,這五十戶人家就稀里糊塗地替王家扛了五十畝的稅賦。 這種把自家田地偷偷分在諸人名下的行為,叫做活灑,又叫飛灑、灑派等等。 可王家覺得還是不滿足,希望能進一步減免。里長說了,也沒問題。 本管裡一年前發生過一次疫病,結果張三、李四、趙五三家死光光了。按照規矩,里長要 把這三戶人家列入「開除」,意思是這三戶已經絕了,其名下田地荒廢,自然也沒法交稅 。里長把王家的三十畝地,偷偷挪到這三戶人家名下,自然也省下賦稅之苦——此謂「死 寄」。 那三家旁邊是朱六一家,也感染了疫病,家裡死得只剩下一個老頭。甲首充滿同情地把這 一戶劃為畸零帶管,從此不在一百一十戶正管之列。里長看準時機,把王家的一個小兒子 ,列在這老頭的戶下,打著分家的旗號帶過去十畝地——此謂「花分子戶」。 可王敘仍舊覺得不滿足,他說能不能再減免?里長說這就不是我能做主了,得往上找人。 然後里長帶著他,找到縣衙戶房負責黃冊和魚鱗圖冊的主事,看有什麼辦法沒有? 主事收了賄賂,一拍腦袋,有主意了。 明代土地交易,如果是兩人私下買賣,簽的地契叫白契。這個交易上報給衙門,由官府驗 證後蓋印,才算具備法律效力,叫做紅契。 主事告訴王敘,你不是從楊七那買了五畝地嗎?你們倆先簽個白契,別著急上衙門辦手續 ,先留在他名下。這樣衙門裡沒記錄,黃冊和魚鱗圖冊自然也不必改了——此謂「全不過 割」。 王敘還從鄭八那買了十畝地,剛給其中的一半地辦了紅契。主事說另外一半先別辦了,你 跟鄭八說一聲,讓他還接著耕種,定期給你交租子就成——此謂「包納」。 王敘說:「我還有幾十畝地,沒買賣過,這咋辦?」 主事說這也好辦,你假裝把一部分 田地賣給劉九,或者從高十那買田的時候,收田不收糧,補個假手續,把零頭一抹,叫做 「有總無撒」——這個「撒」,是撒數,在明代財政術語裡是小數的意思——這種手段, 叫做「懸掛掏回」,也叫「虛懸」。 戶房一般會有專門的書手和算手。書手負責謄寫檔案記錄,算手負責計算,把賬簿調整做 平。這些人都是當地人,家裡世襲做這樁勾當,彼此之間關係密切。由這些親自接觸賬目 與檔案的人配合,天衣無縫。 後湖駁查的時候,監生不可能去詢問每一戶的具體情況,他只看里冊數字有無出入,只要 比對無誤,就直接核驗過。王敘這麼操作,可以安全過關。 有人可能要問了,這明顯對賣家不合算,怎麼會答應?再說如果賣家反悔怎麼辦,王家和 他們之間都是白契,並不受法律保護啊? 很簡單啊,打到他們服軟為止。 王敘家有兩百畝地,錢一定不少,他們隨便找十來個護院閒漢,往鄭八、劉九、高十家邊 上一站。三戶人縱然不願意,也只能忍氣吞聲,否則在本鄉無法立足。白契這種東西,雖 然法律上沒效力,可被拳頭大的人拿在手裡,一樣管用。 這就是血淋淋的地方生態。 儘管利用了種種手段,王敘家的田地還是不能全部避稅。他繼續賄賂主事,把自家二十畝 上好的水田,在檔案裡全改成鹽鹼地,直接篡改了土地等級,原本是重則,這下子變輕則 了——此謂「埋沒」。 王敘覺得不放心,又託人在京城找了一個本鄉籍貫的進士。那位雖未釋褐授官,但已有資 格享有減免賦役的特權。他把自家五畝托獻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稅了——此謂「詭寄」 。 王敘想了想,光是避稅賦還不成,徭役也挺討厭的,得想辦法避免。 按照大明規矩,每一戶人家,都要按照丁口數量分等,多者上戶、中戶,寡者下戶。上戶 派出的應役丁口,要比中戶多,中戶又比下戶多。 在各方有力人士的幫助下,王敘先把自己的兩個兒子分出去,分列在不同甲裡。一個大家 分裂成三個小家,戶口等級立刻就從上戶變成中戶了——此謂「挪移」。 可王敘仍舊不死心,又纏著里長,在黃冊上硬把自家的「中戶」改成「下戶」,讓服徭役 人數字進一步變少。里長說改好辦,但每一里每年應役人數是固定的,你改成下戶逃過去 了,我怎麼辦?總不能拿自己家人填吧? 兩人琢磨了一下,里長大筆一揮,把本來丁口極少的高十家,從下戶改為上戶了。 高十一聽不幹了,我家裡一共就倆壯丁,本來一個應役一個耕種,勉強渡日,現在您給我 改上戶了,兩個都得去應役,那家裡不就完蛋了嗎? 要知道,官府的徭役可不光是十年一輪的正役,每年各種雜泛之役和臨時之役十分繁重, 基本上應滿一年得脫一層皮。 里長壓根不搭理他,高十要去縣裡上告,可縣裡直接駁回了——想告狀,先跟你們裡的鄉 老商量去。可鄉老和里長是穿一條褲子的,高十站在原地,陷入了無邊的絕望。 這時王敘笑嘻嘻地過來,說你家田地反正也沒人種了,不如賣給我。高十哪裡肯賣,可不 賣家裡就要餓死了,只能忍痛交割,自己別無選擇,只得淪為佃戶。 王敘不光逃了徭役,還得了良田,貪心更熾,連下戶的徭役都乾脆不想服了。他又一次找 到戶房主事,把本裡黃冊塗抹一番,把應役次序給改了。 咱們前面說了,里甲應役是十年一輪,每一年都有一甲輪到徭役。王敘家本該是乙年服役 ,被主事一改,和丁年服役的劉九對換了一下。劉九想也沒差別,就同意了,乙年去應役 。結果到了丁年,主事又改了一次黃冊次序,把王敘家改回乙年,劉九赫然還得服一次役 。 劉九大驚,想要抗辯,可想到高十的遭遇,只能忍了。王敘家就這麼舒舒服服地埋沒土地 、避開了稅賦徭役,把負擔飛灑給了其他貧困人戶。 這個故事雖然是虛構的,可在大明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萬曆二十年,宜興知縣秦尚明憤怒 地說:「十五之中,上戶詭為中戶,中戶詭為下戶,甚者上戶竟等下戶,而下戶更過之。 以貧民而代富民之役,奈何能均。」 「奈何能均」四字,當真是觸目驚心。張萱在《西園聞見錄》裡感嘆道:「田連阡陌者諸 科不與,室如懸罄者無差不至。」 正是這麼一番景象。 王敘的故事還沒完。 他家坐擁大批良田,又不必有負擔,財富迅速積累起來。他主動修橋樑、鋪民道、立祠堂 、開私塾、偶爾賙濟一下窮人、資助一下讀書人,很快就在鄉里豎起權威。他把家裡多餘 的銀錢,放給別人做高利貸,破產的鄭八、劉九、高十都不得不來找他,收益比田租還高 。 靠著殷實家底,王敘的兒子再不必操心農稼,專心讀書,很快考中了狀元,在朝為官。王 敘家的社會地位再拔高一層,可以光明正大地免除賦稅徭役了,而且王家所有的佃戶、奴 僕,都算做王傢俬產,不入黃冊。鄭八、劉九、高十的孩子們,不得不過來依附。 等到王敘的兒子告老還鄉,已成顯赫鄉宦,且與其他官場中人聯絡緊密。一代一代下來, 遂成勢力。 在王敘的發家史歷程,我們看到:從甲首、里長、鄉老這些自治體成員到衙門胥吏,他們 沆瀣一氣,和地方富戶勾結在一起,把黃冊、魚鱗冊當成私有之物包辦,不斷把負擔轉移 到貧戶身上,形成一整個鏈條上的腐敗,分攤風險和利益。 這在大明有個專門的名目,叫做「團局造冊」,現在也有個類似的詞兒,叫「窩案」。在 大明幾乎每一朝的朝廷文書裡,都反覆提及這個詞,飭令各地嚴查,可見「團局造冊」 之猖獗。 嚴格來說,「團局造冊」不算是一種作弊手段,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大部分手法, 都得靠「團局造冊」才能實現。 朝廷對此並沒什麼好辦法,因為基層不是直管,他們所拿到的數據都是間接的。 比如你是個現代人,民政局想搞清楚你的戶籍情況,一家幾口,是否結婚,不用找任何人 求證,電腦裡隨時調得出來;但如果回到古代,你有幾個娃、幾畝地,縣裡老爺不可能親 自下鄉一戶戶去數,只能靠里長、甲首、鄉老、糧長這些地方自治團體代理人來收集、具 保和上報。 換句話說,只要你搞定這些代理人,上頭很難查證真偽虛實。 不過這種「搞定」本身很昂貴,底層百姓無法負擔賄賂成本,只有王敘這樣的鄉紳、豪強 以及富戶有能力做。有錢人越哭越窮,窮人卻根本沒有哭訴的渠道。於是貧者愈貧,富者 愈富。誠如顧炎武所言:「富戶操贏以市於吏,有富之實,無富之名。貧者無資以求於吏 ,無貧之名。州、縣皆然。」 除了之前講的那些,這些人還有很多手段。比如虛報死亡、隱漏資產、改換戶籍、虛報災 荒、捏甲做乙、浮收稅糧——總之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們幹不出來的。每一個手段背後 ,都是大量利益輸送。 甚至連黃冊本身,都有大利可圖。 黃冊的攢造,朝廷是不出錢的,是由各地官府籌措資金,這筆錢自然也會攤派到基層百姓 頭上。很多明代縣誌裡都有記載,一縣黃冊攢造的總費用,正常來講多則百兩,少則五十 兩——注意這「正常」二字。 百姓並沒有議價權,官府說收多少,就只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們收取兩百兩,一百 兩造冊,一百兩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條生財之路。 我說的這個假設,價格其實還保守了。 萬曆二十年有一位黃冊庫官員途徑河南,出於職業習慣,打聽了一下當地的黃冊業務,嚇 了一跳:「聞民間有民、軍黃冊,加派紙價至千兩之外…大縣不過二三百里,小縣不過數 十里,一里造冊一本,每本不過一二百頁,紙價幾何,而動派千金耶?此非積滑之冒破, 則為有司之垂涎矣。」 一千兩造價的黃冊! 貧窮和善良,生生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有如此花樣繁多的作弊手段,接下來的發展,不難想像。豪強鄉紳們勾結里甲胥吏,肆意 塗抹黃冊,欺瞞中樞,在中間環節搾取利益,並大肆侵佔自耕農土地。 如果社會有足夠的流動性,情況還不算糟糕。比如宋代不抑兼併,但商品經濟發達,戶籍 寬鬆,老百姓尚且有別的出路。可大明的治政原則,是把民眾在原地死死釘住。這時候你 再搞土地兼併,那真是要人命了。 其結果就是,下層百姓負擔越來越重,卻限於戶籍逃無可逃;而朝廷所獲得的稅賦卻越來 越少。反而是盤踞中間的這個利益集團,吸血吸得大大腫脹,形成血管裡的一個梗阻。 當這些梗阻遍佈全身時,大明也就差不多了。 海瑞海剛峰做過知縣,對底下這些弊情一清二楚。他有篇文章,專論里長之弊:「(里長 )憑勢做威,當大役而有壯丁之重派,應卯酉而有連累之誅求,或混扶甲首以顯售其奸詭 之謀,或妄開甲干以陰行其賄賂之書。有錢者遍為回護,善柔者不行扶持。事兼利己,則 同甲首作弊以欺府縣,事止利己,則假府、縣名色而剝甲首。百計取錢,無心撫卹……」 雖然只是論及「里長」這一級的種種弊端, 除了民戶的種種作弊之外,其他戶籍同樣問題多多。 前面說了,大明戶籍除了民籍,還有軍戶、匠戶、灶戶等職業戶口。他們的黃冊是單獨冊 立,並由各自主管部門管理。比如軍戶就有專門的軍黃冊,歸兵部負責。 理論上軍戶可以免掉一部分徭役,可還有大量臨時性的雜泛差役,無法免除。更慘的是, 他們是軍戶,還必須去應軍差,這負擔就更重了。 比如說吧,每一戶軍戶,都要出兩個壯丁去衛所服役,一個作為正軍戰兵,一個作為輔兵 余丁,後者在軍營裡勞動來養活前者。除此之外,家裡還得留一個繼丁,平時從事生產養 家,一旦軍中的壯丁跑了或者死了,這個繼丁就得進入軍營勾補。 勾補的規矩特別狠,就算你家裡沒有成年丁壯,也得把孩子登記入冊,還有個專門的名目 叫「幼丁」。 更有甚者。大明要求軍人不得本地服役,入衛補伍都得去外地。這一路上的盤纏給養,也 得軍戶來承擔,更不用說還要受清軍官和各級長官的盤剝勒索之類了。 負擔如此之重,軍戶所享受的福利卻十分微薄。按照洪武年的規定,民戶有兩丁人口,就 能擔任小吏,而軍戶要五丁,而且最多只能讓一人為生員,上升通道頗為狹窄。 其實軍戶也算良籍,可以參加科舉。歷代軍戶出身的內閣大佬不少,比如張居正、李東陽 、高拱、趙志皋、王家屏等等,而且在整個明代科舉中,軍戶在庶吉士的比例也頗高。不 過這些都是軍戶中的官員階層或有錢富戶,一來家族擴大,有足夠人手;二來有錢,可以 供養得起讀書人。 對於絕大部分底層小家小戶來說,光是應付勾軍就已經竭盡全力,哪裡還顧得上其他。 上頭大概也明白軍戶的狀況,所以嚴令禁止離籍轉戶、軍戶子弟不得過繼,不得入贅。沒 辦法,真放開了,估計人早跑光了。洪武年間,就有數萬軍戶逃亡;正統三年有一個統計 ,當下在逃軍士的總數已高達一百二十萬人——天下衛所才多少人?可見軍戶生活之苦。 這些軍戶最大的心願,就是轉成民戶,洗脫這些限制。雖然大明律嚴禁如此行事,但法律 歸法律,架不住地方上的花樣百出。 咱們再虛構一戶人家舉例,姑且叫張大吧。 張大家是軍籍,籍在休寧縣附近的新安衛,家裡五口人。他實在受不了軍戶之苦,就偷偷 聯絡了當地第五里的里長,央求入民籍。 里長帶著他找到休寧縣戶房的書手,送了二兩銀子。戶房這位書手大筆一揮,給第五里的 里冊裡多加了一個戶口,將張大家的四口人都移到這個戶口之下。 然後張家到衛所那邊,報了個全家死光,止剩一個張大的老母親。於是在軍黃冊裡,這家 人只能掛去畸零戶,沒法應役了。等到張大的老母親一病故,這家人在軍黃冊裡徹底絕了 ,直接列入開除。而張大一家,則洗脫成了民戶,幸福地在當地生活著。 羅二也是軍戶,很羨慕張大的遭遇。可他家裡沒錢,找不到落地的民裡。他一咬牙,帶著 全家連夜跑了,一路從徽州跑到江西南昌府,謊稱是流民,置買田地,就地落成民籍。因 為古代通訊不發達,沒有全國數據庫,原來的衛所縱然知道他跑了,也無可奈何。 軍戶畢三也動了心思,可他不想離開原籍,只好另外想辦法。他眼看要去遠衛所充役了, 就把自己大兒子入贅給近衛所的朋友,這樣至少有一人不用被勾補入衛;他臨走之前,恰 好老婆又生了個小兒子,趕緊過繼給附近的民戶家裡——這些都是違法的,可黃冊總是人 寫的嘛,使錢下去,總能解決。 等把這兩個孩子都安頓好了,畢三就在充役的半路上失蹤了,據說是被盜匪殺死,死無全 屍。軍中一查,他家裡沒有任何壯丁勾補,也只好做罷。畢三偷偷跑去一處寺廟出家,法 號「三無」,混了個度牒返回家鄉,堂而皇之地還俗,以佃戶身份附籍在先前過繼了小兒 子的民戶家裡。 經過這麼一番眼花繚亂的操作,他們全家終於洗成民籍,再不必受勾軍之苦了。 還有一種絕妙的辦法,叫做「挪移」,對,乾坤大挪移的挪移。 比如說吧,張二一家,本來屬於饒州千戶所的軍戶,生活很痛苦。張二糾結了同甲的幾戶 人家,賄賂也罷,脅迫也罷,硬是把這一甲的所屬,改到了建陽衛。 饒州離建陽不遠,但是兩者分屬江西都司和福建都司。這麼一改,饒州千戶所便不能從張 二家抓人充役,人家是建陽衛的。而建陽衛呢?可能壓根不知道有這麼回事,就算知道, 也不可能派人跑到江西地面上來執法。 兩邊都管不著,張二這一甲十戶,就可以高高興興地在夾縫中生活下去了。 類似的逃亡方法還有很多,充分展示了軍戶的無邊智慧和怨念。 朝廷深知其弊,可也沒好辦法,只能反覆要求「都司、衛所、將應勾軍人逃亡年月逐一造 冊呈報兵部,轉發其各司、府、縣清軍官。凡遇冊到,將所清軍黃冊籍磨對比較相同,行 拘原逃正身,或應繼人丁。」 更可笑的是,為了怕軍戶做手腳,還特別要求,軍戶子弟不得參與軍黃冊的編造。就連駁 查,都不得用軍戶出身的國子監生。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軍民,想要在戶籍上做手腳,無論手段如何,最終都指向同一條路: 「篡改黃冊」;而無論改什麼內容,最後都會落實到一個最現實、最技術的問題:「如何 篡改黃冊而不被人發現」。 一般的手法,在黃冊上直接填入假數據即可,手段無外乎挖改洗補。 反正黃冊都是手填出來的,在上頭直接走墨改字即可。實在改不過來,索性挖下一塊,重 新把別紙補綴上去。還改不過來,拆下綿索,抽走舊頁,補入改頁。只要大家提前說好, 上頭無從追究。 用墨改字的情況,在民間極為猖獗。以至於弘治三年的時候,有官員專門上書,建議說以 後編造黃冊,不光要給地方一個標準字體,還得規定字號。把字寫得大一點,容易檢閱, 就沒辦法洗改了。 修改原冊的麻煩在於,得經得起層層檢查。上級有可能沒查出來,也可能查出來,你為策 完全,不得不一級一級往上賄賂。 顧炎武專門談過這個作弊技術:「填於紅圖不可改矣,則改於黃冊;印於黃冊不可易矣, 則公為洗補。不得於小里,則貨都總妄坐於小里;不得於都總,則貨縣總妄坐於都總。」 所以有聰明的,不去賄賂主官,直接去找具體經辦小吏下手,甚至有人膽大包天,連小吏 都不用找,去找運輸隊。 黃冊攢造完成之後,會一步一步轉送至縣、州、府、司以及中央後湖,中間要經曆數次轉 運。你只要事先買通解送人員,在半路開箱子直接改冊,連給官員的賄賂都省了——真是 膽大包天。 不過別忘了,黃冊裡有四柱之法,可以查到過往一切數據。你光是偽造了一期之數,前後 對不上,終究是個隱患。哪天碰到個認真的駁查人員,可能就會東窗事發。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很簡單,修改舊檔。把歷史改掉,大家便不會知道你現在的貓膩了。 雖然黃冊庫戒備森嚴,難以混入,可不是有句話嘛:「只要思想一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 。」大利當前,胥吏們也是絞盡腦汁,奇技百出。 咱們試舉幾個比較奇葩的例子。 按照後湖駁查的流程,監生會把發現的問題做成駁語黃冊——後來改成浮貼在原黃冊內— —戶部會將其打回原籍,勒令修改。修改完成之後,再呈遞上來,監生根據駁語檢查,發 現切實修改無誤,再入冊庫。 很快有聰明人發現了其中的漏洞:監生在二次駁查的時候,只會複查駁語相關的條目,其 他內容不會再看。 於是他們就發明了一招極巧妙的「聲東擊西」。 還是舉例說明。 王敘家新得了兩畝田地和一頭黃牛,這兩項事產需要列入新一期的黃冊。王敘想把它們瞞 下來,可急切間只賄賂了里長,沒買通縣裡的算手和書手。 里長寬慰他說,別著急,有辦法。 等到開始攢造里冊。里長老老實實地把這兩項寫進去,絲毫沒有作弊。不過他把另外一項 數據,王家的丁口,故意少寫了一人。 里冊遞了上去,層層呈遞到後湖,很快這個疏漏被駁查監生發生。監生在原冊上貼了一條 駁語:「查某裡某甲王敘人戶本期丁口虛減一人,查理與舊冊實在不符,駁回本管實核重 造,不得遷延云云。」 這本里冊被層層擲回到第五里。里長拿著舊冊,重新造了一本新的,誠實地把丁口數補回 一人,然後偷偷抹去了王敘家的兩畝地和一頭牛。 冊子被再次送到後湖,監生拿著駁語記錄一看,嗯,不錯,丁口數確實改正了,至於其他 內容,上次已經審核過一次,不必複查了。 就這樣利用流程上的漏洞,王敘家篡改的記錄得以順利進入庫房。以後一旦田地起了什麼 紛爭,再去查舊檔,則再也看不出什麼痕跡了。 此非筆者妄編,且看兩個真實案例: 成化十八年,在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的五賢鄉,出了這麼一個案子。當地二十九都的里冊 交上去,駁查人員發現,該都的第一里第一甲有一戶,叫謝得安,戶籍似有塗抹痕跡。比 照之前的黃冊發現,這傢伙本是軍籍,卻改成了民籍。 駁查大筆一揮,責成原籍重造。等到二十九都把重新改好的黃冊在提交上來,駁查監生一 看,謝得安已經刪掉了,便準備批准入庫。可這人恰好很細心,覺得這本黃冊頁數似乎變 多了,隨手翻了一下,不由大驚:這本新黃冊裡,居然多了謝亞興等十一戶人家。 再一下,這十一戶人家,也是和謝得安一樣的軍戶籍。 很明顯,這是一起大規模「軍戶逃戶入籍」事件。他們先推出一個軍戶謝得安吸引敵人火 力,然後在新冊裡偷偷把其他逃戶做進去。若不是這些人太過貪心,一次篡改了太多戶籍 ,說不定駁查根本無從發現。 同期還有個案子,這次的發生地是山東濟南府丘縣明秀鄉。 明秀鄉位於官道之上,鄉里設有一連串驛站。根據交通工具的分類,這些驛站可以細分為 船站、馬站、牛站、驢站等等。每一處驛站,都有專門的「站戶」,他們世世代代都要在 驛站服務,也屬於職業戶的一種。站戶的生活狀況很慘,負擔奇重,他們也無時不思唸著 改換戶籍。 在這一次的駁查中,監生發現明秀鄉的第九里第五甲有疑點,有王九住等三戶人家,本來 是驢站戶,卻赫然改成了民戶。 這本冊子,立刻被監生駁回重造。等到新造黃冊再次送回後湖,監生發現王九住等三人被 抹去,可又加了闞長等十二戶驢站戶偷偷摸摸進了民籍。 這個聲東擊西的手法,和宜興縣的辦法幾乎一樣。 當然,大明朝廷也不傻。這兩件案子讓他們意識到規則上的漏洞,及時加以補救。 從弘治十二年開始,有疑點的黃冊不再駁回重造,只把問題項單獨開列成總冊下發。地方 只需將問題項進行改正,單造一頁送至後湖。駁查人員審核無誤以後,將改正後的單頁補 進原先的黃冊中,並附頁說明改正緣由,用印標記。 如此這般,才算是堵住了這條路。 於是勞動人民又發明了一個更歎為觀止的辦法。 不是說舊檔難改嗎?那麼只要設法讓舊檔徹底消失,就沒問題了。雖然後湖戒備森嚴,人 很難進去,但不代表別的東西進不去。 這個手段,得從黃冊的製作工藝講起。 大明朝廷有規定,黃冊的封皮冊殼硬紙,必須使用黃色或青色。這個黃紙,是用黃檗汁浸 染而成。 黃檗樹是一種柑橘科的落葉喬木,它可以入藥,也可以用於染色。將黃檗第二層樹皮進行 熬煮,只要把紙浸入液體之中,便能染成黃色。更絕妙的是,黃檗樹皮裡富含小檗鹼,對 於殺蟲防蠹有奇效,印出的書可以經久不壞。 早在晉代,著名道士葛洪便已用黃檗製造黃麻紙,來印製道經。他也因此被尊為染坊業的 祖師。 不過這種染色方式成本很高,古人往往不會把每一頁書都染黃,而是將黃麻紙製成護書, 夾在書本裡,也有驅蟲效果。 朝廷要求黃冊封面染黃使用黃檗汁,是出於保護紙張的考慮。可是這些冊子的製造費用, 可不歸朝廷管,每一個裡得自己掏錢去造。 很多人捨不得用黃檗這麼昂貴的染料,偷偷改用石黃。 石黃屬於礦物染料,價格低廉。先將石料打碎,再研磨成細小顆粒,最後碾成粉末狀。在 製作黃冊的時候,把這些粉末和水調好,直接抹在紙面上,就像是塗上一層胭脂似的。不 止是黃色,其他礦物顏色也可以如此上紙,這種上色方式被稱為「粉飾。」 乍一看,石黃粉飾和黃檗染黃並無區別,但驅蟲效果卻天差地別。 除了染料質地,朝廷對於黃冊的裝訂方式也規定得特別細緻。 最初黃冊是用漿糊,每一頁的右側刷一條漿子,逐頁壓實,形成一冊。明代的漿糊做法, 多用魚鰾或樹膠熬製,可民間嫌麻煩,大多是用米、麥、菱藕磨碎成粉,加酸酒進去加熱 而成。這種澱粉質地的漿糊,加固效果還行,但特別容易招蟲子。 所以朝廷在弘治年間下了一道命令,要求裝訂方式改成線裝——即在紙上鑽孔,用細綿線 串紮起來。如果一定要漿糊,也必須要摻入明礬、花椒末等物,以防蟲蠹。 這些要求很科學,可惜卻不實用。每一期送來的全國黃冊有數萬冊,你讓管庫的人怎麼檢 查?就算有精力檢查,也沒有技術手段來分析每一本的染料和漿糊成分。 這個破綻,很快也被地方給利用起來了。比如說哪位胥吏想要作弊篡改,就先攢造一冊黃 冊,數據完全真實,絕無作弊,但在裝訂時,會在石黃粉末和漿糊裡摻入蔗汁、蜜水等物 。 這樣一來,封面和書脊會變得頗有甜味。而紙張的天敵衣食蟲——古稱蠹魚——最喜歡吃 糖類及澱粉等碳水化合物。看到這盤大餐端上來,焉有不分而食之的道理。 這種冊子的蛀蝕速度遠勝別本,不出數年,好端端的一本黃冊便會化為一堆粉末,原始記 錄蕩然無存。這時地方上再施展什麼手段,便不用怕駁查來打臉了。 嘉靖二十八年,黃冊庫官員上書訴苦,說:「先年法例嚴明,人知畏懼,紙張無粉,俱堪 經久收貯。近年……吏胥、裡書人等玩法欺公,故將粉飾紙張攢早,麵糊殼面裝訂。尚未 及數年之間,蟲蠹易生,蛀蝕腐爛,以致無憑查考,希圖日後作弊,狡猾百端。」 瞧瞧,洪武年、永樂年的老冊子,至今已經一百七十多年,尚算完整;反而是近年來的新 造黃冊,蛀蝕速度極快。尤其是南昌府的分冊,經常一縣黃冊全數蛀蝕無存:「紙張如粉 ,灰末成堆,都圖丁纏,蛀蝕腐爛,難以辨認。但經一揭,紛紛而碎。」 這一招能殺書於千里之外,無聲無形,可謂是黃冊中的刺客。 朝廷也知道這些弊端,每一次攢造黃冊,都反覆強調不得粉飾、要用繩編,可是無法從根 本上杜絕。 當然,也有人嫌這個週期太長,急不可待。怎麼辦?還有個簡單粗暴的辦法:直接買通管 冊小吏下手。 正德五年,後湖爆出了一起大案。 在江西南昌府的豐城縣,有一個當地人叫陳季三。他爹叫陳質,曾經謀奪了鄰居熊思明上 好的塘田,為此賄賂戶房,偷偷篡改了地方上的青冊。到了陳季三當家的時候,熊思明家 裡又鬧將起來,嚷嚷著要查個明白,要去開後湖黃冊庫查驗。 陳季三自然不肯吐出到手的肥肉。他一打聽,得知從洪武年間開始,每十年就會有一份檔 案留在南京後湖。他爹陳質能改地方檔案,可改不了中樞黃冊庫。如果苦主要調後湖黃冊 比對,肯定會露餡。陳季三冥思苦想,被他想到一個絕妙的辦法。 他先買通了押解黃冊去南京的負責人,請求隊伍多耽擱幾天,然後自己先一步跑到南京城 。陳季三在南京城溜躂了幾圈,很快就和一個叫高景清的後湖庫匠搭上了線。 高景清的日常工作是曬冊,即定期把庫房內的黃冊拿出去在太陽下晾曬,以防潮防蟲。這 份工作在洪武年間還算輕鬆,可到了正德年間,黃冊累積數量已經到了一個驚人的數字, 即使每天輪番晾曬,一年到頭也不得休息。 更慘的是,後湖環境太差。每十年來一次的駁查監生都叫苦連天,更別說這些常年居住島 上的雜役。他們「不諳調攝,致生寒瘧,抱臥日久不痊」,一旦生了病,只能堅持到過湖 之日才能去看醫生。 晾曬工作繁重,銀錢少,工作環境又特別惡劣,這讓高景清很是鬱悶。當陳季三提出請他 幫忙,還捧出一大把白花花的銀兩時,他立刻就動心了。 這個忙,其實特別簡單。 由於高景清的工作性質,他可以輕而易舉地接觸到貯藏的黃冊。陳季三希望讓他進入洪武 二十四年和永樂元年這兩期庫房裡,把南昌府豐城縣載著自家先祖情況的里冊摘出來,毀 掉塘產部分。 高景清收下陳季三的賄賂,將這兩期黃冊的相關頁數扯下燒燬。這樣一來,熊思明再想打 官司,便查無可據了。這份塘產,從此便舒舒服服地坐實在陳家名下。 這件案件怎麼被揭發的,史書上並沒有說。從隻言片語的線索推斷,應該是高景清扯下這 幾頁紙,本欲燒燬,奈何後湖不得動明火,他只能趁休假時帶出去。結果在過湖時,巡檢 例行搜身,在他身上搜出這些黃冊紙頁。 後湖給事中何亮、主事得知這件事,不敢隱瞞,急忙上報。朝廷對於這件弊案實在是 怒驚交加。怒的是,這些升斗小民居然敢對中樞黃冊庫動心思;驚的是,後湖管理如此鬆 懈,此前到底發生過多少類似事件? 如果一個普通百姓都有膽量、有能力對中樞黃冊動手腳,只怕這大明要完。 天子雷霆震怒——不對,正德皇帝對這個應該不關心,雷霆震怒的估計是首輔李東陽。於 是陳季三、高景清各自梟首,一個腦袋掛在了江西布政司的黃冊庫前,一個腦袋掛在了後 湖黃冊庫前,公開示眾,以儆傚尤。 江西布政司黃冊庫的主管和屬員,因此也被提問懲戒;而後湖黃冊庫的兩個主管,本也該 受罰。但這件案子是他們自己舉發,僥倖免罪。朝廷還責成江西巡按御史王士昭重審田產 案,把塘田斷回給熊思明。 朝廷痛定思痛,考慮到後湖雜役確實生活艱苦,決定稍微改善一下,每次開湖特許應天府 派遣醫師兩人,登島巡診,用何亮的話說:「庶恩澤普及,生命得以全活;晾曬不誤,冊 籍得以保護。」 類似的翻牆案子,在黃冊庫的歷史上屢見不鮮。陳季三過於倒霉,攤上被抓,沒被抓的, 不知還有多少呢。 前文所說的種種作弊手段,還只是大略分類,往細了說還有更多手段。總之,無論朝廷想 出多少條防弊之術,民間總能迅速想到與之對抗的辦法。上頭三令五申,寄希望於嚴辦嚴 查,下面卻總能利用到人性的漏洞。 大明近三百年的時間,黃冊對抗始終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正德年有一位經歷過數次駁查的官員史魯,曾經哀嘆說:「承平日久,弊偽漸滋。中間埋 沒、詭寄、不明違例等項,一次多於一次,一年甚於一年。牛毛繭絲,不足以喻其繁;條 分縷析,不足以語其勞。 「牛毛繭絲」四個字,當真是形容這場黃冊攻防戰的最好比喻。那一道道作弊手段,正是 纏繞在塹壕之前的鐵絲網,密不透風,滋生孽長,一處被摧毀,立刻就有好幾重圍堵上來 。這些鐵絲網把大明的陣地逐漸切割成一塊塊零碎的孤島,截斷流向,使之無法互相支援 交通。 而負責駁查的士兵們坐困愁城之中,既無支援,又無補給,面對著層層密佈的鐵絲網束手 無措,他們該怎麼辦才好呢? 一個最人性的回答是:要不……咱們投降吧。 於是,後湖黃冊庫最荒誕的一幕,就這麼徐徐出現了。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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