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258 (台北居家羊)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關於腐敗
時間Wed Aug 1 22:59:55 2012
※ 引述《bb258 (台北居家羊)》之銘言:
: 無論東方或西方的極權國家(王國或帝國),只要過了一定的時間後。
: 貪汙腐敗就成為政府內部無法根除的癌症。
: 其中只有程度上的差異,並無法解決這類的問題,或是減少腐敗的程度。
: 比較特別的是 威尼斯(多人會議領導)與近代的香港(廉政公署)能夠擺脫貪汙腐敗的困擾。
: 不過他們是小型城市國家,某種程度上比較好控制。
: 請教一下,在中國或是東羅馬帝國等大型極權國家。
: 以中世紀的科技程度是否有辦法可以遏止貪汙腐敗的橫行?
: 或是至少能夠一定程度的遏止。
: 以下有一些古人嘗試過的做法
: 1. 設定直屬皇帝的監察制度(東廠,錦衣衛..)
: 失敗.....
: 2. 派出皇帝信任的專員 (太監 欽差大臣...)
: 失敗
: 3. 以宗教告訴官員們貪污是不對的.
: 失敗...連教皇都很愛汙錢
: 4. 砍掉重練....
: 一開國比較好,後來還是一樣貪汙腐敗...
: 最後還是失敗..
: 5. 其他...待各位強者補充
綜合以上的狀況
小弟有個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請大家評論
1. 以國家考試為基礎選出具有一定資格的人員(但沒有官位,僅有類似證照確認身分)
給予老師身分在地方專門學校教書(但教出來的學生進入中央政府任職)
2. 也讓有家中經濟情況不錯的人(或以地方選舉選出的代表)具有一定的監察資格
3. 國家由中央指派官員或監督員來監察行政官員並定期(大約為兩年)
調整任職位置
4. 提高地方官員與監察人員的薪資達到約前百分之五的水準,並保障其退休生活
但貪污事實確認後,不但被拔除官位。並處以重刑--流放,充軍,終生不再次錄用
...但不予死刑(讓他有伸冤或平反的機會--不過還是不能再次錄用)
5. 以1 2 3 選出來的人監督地方官員的操守,若有疑慮立即上報中央監察總部
並備份檔案於皇帝秘書室
以互相監督的方式來避免互相勾結的情況。
倘若真要賄絡貪汙,也無法一次收買這們多的監察員
細節上可以再討論,但這個核心的概念為
給予官員們的生活保障與複數的監察員來考核官員的資格。
賞罰並重的制度來讓官員們沒有貪汙的動機(貪汙的代價或風險太大)。
這樣設計的制度是否有機會減少或阻止腐敗的蔓延或擴大?
PS 先不要考慮黨爭的情況,這樣會太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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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7.44.72
1F:推 zaknafein987:你忘了極權或專制下最麻煩的玩意 常常是上面說的算 08/01 23:38
2F:→ zaknafein987: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和珅... 08/01 23:38
3F:→ Zsanou:監察員與官員都同一掛的,如何制衡與監察? 08/02 00:18
4F:→ ewayne:樓上說到重點了,清代監察官就因為這樣所以沒啥表現 08/02 00:29
5F:→ ewayne:官場就一個,內升外轉只要在這官場活得夠久,總是會碰到的 08/02 00:30
6F:→ ewayne:現在沒辦法弄你,等你五年十年人老了就連你後輩一起弄回來 08/02 00:31
7F:推 sdsdfd:這樣對於政府、皇權都沒有好處,我寫在下一篇。 08/0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