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ttyStan (我超甜)
看板historia
標題[疑問] 省主席
時間Sat Jul 3 22:01:07 2010
請問一下
為什麼中華民國在實行地方制度法之前
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叫做省主席而不是省長啊
難道以前省政都是由省委員會決定
省主席只是這個委員會的會議主席這樣而已嗎?
銅等級的的直轄市是設市長
那為什麼省卻要設省主席而不設省長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9.158.255.218
1F:→ dimer:所謂北京政府時期是省長不是省主席 07/03 23:02
2F:→ dimer:要不要連帶問一下為什麼是國民政府時元首是國民政府主席而不 07/03 23:03
3F:→ dimer:是總統呢? 07/03 23:03
4F:推 mstar: 2000 廢止的 省政府組織法§4 07/03 23:04
5F:→ mstar: 市組織法§10 07/03 23:18
6F:→ mstar:本來在憲法施行後,省政府應該改組,老大依憲法叫省長,但可 07/03 23:19
7F:→ aaa8841:光總統這位置就換過幾次稱呼啊... 07/03 23:39
8F:→ mstar:能是「動員戡亂」的關係,就一直到省縣/直轄市自治法施行, 07/04 00:07
9F:→ mstar:才把省的老闆改為省長、民選,又到第六次修憲後精省 07/04 00:08
10F:→ heavensun:為何樓上推文差那麼久 07/04 00:48
11F:推 iiiiiiiiiii:要查資料吧 07/04 00:52
12F:→ mstar:因為怕龜咬人 07/04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