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19900507 (呆男)
看板SHI_JI
標題[心得] 何以為酷吏?
時間Wed Jan 13 20:50:06 2010
〈酷吏列傳〉一直是篇值得研讀的列傳,列傳本身行文流暢,更將過去強加在你我身上的
漢武帝「獨尊儒術」的觀念完全拋棄,而後世學者對司馬遷為何撰寫〈酷吏列傳〉有著十
分大的興趣,甚至去揣測司馬遷撰〈酷吏列傳〉實為諷刺漢武帝之意。 當然這樣的說法
或多或少是來自於武帝與司馬遷之間的糾葛,但這樣的論點卻也根深蒂固得讓讀〈酷吏列
傳〉的人有了司馬遷受武帝之辱而以此傳諷當朝的觀點。姑且不論這樣的論點是否有問題
,但可以想像的是我們在讀〈酷吏列傳〉之時已將司馬遷〈太史公自序〉中對酷吏列傳的
評語:
「民倍本多巧,姦軌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嚴削,為能齊之。作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
看得非常之輕,因為後世的論點已附著在我們的身上,讓我們有凡讀〈酷吏〉就想到司馬
遷諷武帝之事,更可說〈循吏列傳〉中的循吏才是司馬遷所想像的最好時代,當然這樣的
論述或許有幾分道理,筆者也相當認同這樣看法,但學者似乎只討論到司馬遷為何而做,
卻對「何以為酷吏?」的探討興致缺缺,如果說〈酷吏列傳〉的出發點來自於反映當時現
況,那其主角「酷吏」是如何而生?怎樣的人才算是酷吏呢?是否只要「嚴酷」便能稱之
,如果可,那應該不只有傳中十幾人稱之,如果不是,那「酷吏」本身的意義又是如何?
故此要了解司馬遷傳此傳之立場,便應從「何以為酷吏」開始。
怎樣的人才算是酷吏?一直困擾著筆者,茅坤曰:「酷吏傳幾十餘人,太史公特以刺武帝
時任用及其盜賊滋多之弊。」 此話筆者解讀為,太史公諷刺武帝時任用﹝酷吏﹞導致盜
賊越來越多,但這樣仍無法解決筆者之問題。直到近期閱讀到林聰順先生所著《史記的人
物世界》 一書,發現林聰順先生對酷吏的作風加以分析並區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 不近人情:
嘗從入上林,賈姬如廁,野彘卒入廁.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 持兵救賈姬,都伏上前
曰:「亡一姬復一姬進,天下所少寧賈姬等乎?陛下縱自輕,柰宗廟太后何!」
第二、 盛氣凌人,不肯屈服:
寧成者,穰人也。以郎謁者事景帝。為人小吏,必陵其長吏;為人上,操下如束溼薪。
周陽由,視都尉如令.為都尉,必陵太守。
第三、 嚴厲緊刻,不讓下民有一絲喘息,往往斬伐不避貴戚:
而都獨先嚴酷,致行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號曰「蒼鷹」。
寧成,上召成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人皆惴恐。
這三點似乎可以解釋酷吏之所以為「酷」的原因,但這幾點並非能全然適用於所有的酷吏
,且有些酷吏並未有上述的條件,筆者認為此三點可部分是適用,但筆者未能全面同意。
而後林聰順先生在此書後頭另外點出一個十分重要的地方,也就是〈酷吏列傳〉中反覆提
起的「上以為能」四字。如果一個官員治理地方卻未能有建樹的話,就不能稱為是個好官
員,但「上以為能」四字卻以暗中點出這些所謂的酷吏管理人民,是受到皇帝的親睞的,
不然不能一直升遷、任職。但所謂的升遷、任職卻有著一定的規律,筆者從《史記會注考
證》中將各酷吏的職銜一一列舉,諸如此下:
郅都 郎官、中郎將、濟南太守、中尉、雁門太守
寧成 郎謁者、濟南都尉、中尉、內史
周陽由 郎官、郡守、河東都尉、諸卿
趙禹 佐史、中都官、丞相史、御史、中尉、少府、廷尉、燕相
張湯 長安吏、內史、茂陵尉、御史、廷尉、御史大夫
義縱 中郎、上黨郡中令、長安令、河內都尉、濟南都尉、關都尉、南陽太守、廷史、定
襄太守、右內史
王溫舒 縣亭長、御史、廣平都尉、河內太守、中尉、廷尉
伊齊 御史、中尉、准楊都尉
減宣 河東守府、左內史、右扶風
杜周 廷尉史、廷尉、執金吾﹝中尉﹞、御史大夫
筆者認為,要當任一位酷吏最重要的一點便是官職,如果受到的頭銜只是個「狗監」﹝照
顧皇家養的狗﹞那這樣的官員稱的上是酷吏嗎?也就是說要當上酷吏先決條件是管理「人
民」或有「審判」的權利,沒有此二點稱不上是酷吏。
然上述十位酷吏有六位做過「中尉」,何謂中尉?《漢書》〈百官公卿表〉是這樣解
釋的:
「中尉,秦官,掌徼巡京師。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應劭云:「吾者,禦也。掌
執金吾以禦非常。」顏師古云:「金吾,鳥名,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備非
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也。」
也就是說中尉是掌管京師的治安的一個官吏,然而武帝朝官員犯罪也會交給中尉審判,應
此才有所謂的臨江王事件:
臨江王徵詣中尉府對簿,臨江王欲得刀筆為書謝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閒與臨
江王.臨江王既為書謝上,因自殺.竇太后聞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歸家。
除了擔任中尉外,還有一個值得注意,那便是「太守」這個職銜,太守是地方官,也
是兩千石的官員,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之意: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
二年更名太守。
照《漢書》看來,太守也就成了掌握其郡的主要官員,然其郡的總總也就由他所管領,當
然管理包括治安、經濟等等,如果是邊郡還需要增加防衛的工作,故此看來太守也可以當
作管理人民的一個官吏。
接著我們回顧上面的簡表,看來十位酷吏的都曾任過太守或者中尉,唯有張湯未任命
過,但張湯本身為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掌監察,而且過去也曾為長安吏,如果說張湯為吏
應該是沒有太大的疑問。因此筆者認為如果用官職解讀酷吏,會比單單以其個性還來的客
觀些。
故此筆者將前面所言稍為統合,酷吏必為官吏,且是管理人民或者審問百姓、貴戚的
官吏,而且手法必為激烈,或者不近人情,有些以律法殺人有些則以嚴酷著稱,但兩者皆
有相同處,便是「上以為能」,皇帝如果認為不能,那這些酷吏也就無法繼續管轄人民或
者會下遷他職。此即是筆者對「何以酷吏?」的另一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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