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ness ()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請益] 「獨尊儒術」跟「春秋折獄」
時間Sun Aug 23 16:26:12 2009
說法不同,但是意謂相同,你的說法的確比較好,詳情也無須討論。
:
: 所以如前所言,我指的以春秋入刑
: 意思比較像是晉唐的出禮入刑
: 以春秋的禮教精神當作刑罰的指導原則
: 謝謝您的指教
:
: PS
: 再補充一下
: 其實不太應該說儒家思想是沒有法律的
: 禮教本身就是一種社會規範,也是一種法律
: 我個人以為禮教針對的是貴族,法律針對的是平民
: 自此,法律跟禮教其實算是兩種不同的法體系
:
: 而子產刑書跟叔向的鼎,
: 他們反對的是法律的明文化,而不是制定法律這件事
: 個人有寫一篇文章放在下面的網誌中,
: 如有興趣,請不吝賜教。
:
稍微掃了一下你的論文,你的論點是說禮、法本是兩種異質的體系,而
「由此反推,如果到商鞅始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之情事,就代表了在商鞅之前,各
國貴族跟人民所適用的刑是不同的。」
這項反推,恐怕不是太恰當,下面那句亦同
「但他亦相對點出的是,刑與禮是被適用於同一個群體身上的。而這個群體,孔子已
點名為「民」,加之上段論述,可知其指的為民眾,而不包含貴族。」
貴族基本的架構是王、諸侯(公)、士、大夫,民沒有,民為甚麼會沒有?因為民跟
(某姓)貴族沒有直接關係,所以民當然不屬於貴族,是否屬於貴族靠得是血緣關係,那
些貴族必須守的是哪些法?首先他身為某家某姓的貴族,他就要守家法、宗族法(某姓)
、國家刑法;民眾呢(以非國人來界定,即野人)?那他也是要守家法、宗族法(如果沒
有姓就不用遵守)和國家刑法。所以兩者一樣,要遵守的都是三種(或更多),但原則上
是家法、宗族法、國家刑法。為甚麼會有不同,就要看這三種法的急迫性或是時人的解決
方式,也有就是有時宗族法並沒有明文規定這樣的事項,而你觸犯的乃是國家刑律,那處
理你的就會是刑法條例,而非宗族法規。
議事以制,《書‧周官》:「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是一要求掌握指導
性原則,才來判斷事情要輕判或是重判,引你論文的句子就是「情有深淺,或輕而有難原
者,或重有當恕者,若臨其時事,設其重輕,則雖准舊條,而斷有出入。」他絕非只為貴
族而設,人民也是一同。
八議方面。周代名為八辟,《周禮‧秋官‧小司寇》:
『以八辟麗邦灋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
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
在此處不管是八辟或是八議,都是一種「將功折罪」的態度,也就是以此人過去的功績與
他現今的錯誤做出裁量,從輕量刑,並非是一種「專門」保護特權的機制,你如果說此時
就有依「春秋」量刑的情況,此處我想就已經有了,但是也可以很明顯看到儒家把「春秋
」的地位抬到多麼的高尚,就算它並非如此。
接下來就是禮、法間的比較,禮並非是用來管理人的一套體系,他更多是用來調整或
指導人的價值觀的一套體系,並非強迫性的,所以違制的情況並不會造成多大的影響,除
非你身處的真正地位比他人低,這樣講可能會有點模糊,我舉個實例好了,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魯國的三桓之一季孫氏公然違制,舞只有天子才能實行的樂舞,而魯國國君也無力對它做
出什麼事,僅僅孔子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更何況那傢伙就在它對面,卻拿不出誅殺少
正卯的那功力來(此事或許並非為真,畢竟孔子的護航者不少),禮制是消極的,它連違
制要如何懲罰都未明說,也以為著它本身就不是一套專門處置的學問,最多只能指導你,
而不能強迫,而法律,那當然就不相同,其有的是強迫性、國家的權威在其後頭,雖然中
國沒有將它與「天授」作連結,但是其自足性連混亂的時代也能自行運轉,如叛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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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五十年,化天の內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こ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受け滅せぬ
者の有るべきか,是を菩提の種と思ひ定めざらんは悔しかりし次第ぞ,
急ぎ都に上り敦盛の首を獄門かる盜んできて葬っ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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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85.120
1F:推 DAKOU:謝謝您的指教 至於把禮看成一種法律 如為記錯 是甘懷真老師 08/23 18:25
2F:→ DAKOU:的說法,書不在手邊,無法求證。另,一樣的問題,為何不 08/23 18:25
3F:→ DAKOU:出禮入刑,以儒家精神立法,而要用春秋折獄?! 08/23 18:26
4F:→ DAKOU:如"未"記錯,不好意思四行違反版規,只求改一下錯字 08/23 18:27
5F:推 MRZ:好吧,下次請注意 08/23 18:52
6F:→ Foxness:XDDDDDDDD我忘記回答 08/23 19:10
※ 編輯: Foxness 來自: 114.45.185.120 (08/23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