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mentia (filia christi)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何時開始有現代的”律師”這個職業
時間Sun Feb 15 03:38:05 2009
※ 引述《dom (gouf)》之銘言:
: 歐洲在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的審判,似乎對被告方毫無保障可言,完全看審判者
: 想折磨被告到什麼程度,應該不會有律師這種職業
證據在哪裡?
雖然上歷史板發言不需要是歷史專家,不過做出任何陳述時總得有證據吧
請問原po,中古和文藝復興時期的審判制度是什麼?
犯罪問題和法律糾紛主要用什麼方式解決?
法庭審判是否為主要的解決方式?
審判者或仲裁者又是誰?
會需要到“上法庭”而非私下或經由仲裁解決的是什麼程度的案件?
會需要“上法庭”的被告是否都是可憐兮兮、沒有社會資源作為後盾?
律師或辯護人是否為被告唯一的防衛資源?
社會輿論或公眾意見在審判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
審判者是否真的很喜歡折磨被告?
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證據,您又是根據什麼來說中古和文藝復興時期的審判
“對被告方毫無保障可言,完全看審判者想折磨被告到什麼程度”?!
另外,您所說的“折磨”,指的是審訊過程中的酷刑還是判決後的懲罰?
若是前者,您從何證明審訊過程中酷刑的使用方式和頻率?
若是後者,您又從何認定有無律師會影響審判後懲罰的嚴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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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chenglap:古羅馬, 之後衰落了, 但你知道中世紀叫「黑暗時代」吧. 02/10 01:32
: 推 Anjou:古希臘就有律師了 02/10 07:43
古希臘的狀況我不清楚,至於古羅馬部份
當時的律師和十二世紀以來逐漸發展出的律師系統有些不一樣
古羅馬的律師並不單純只是律師而已
貴族階級是律師也是政治家
在羅馬社會結構的patronage 系統下,當一個貴族的client 面對法律訴訟時
作為保護者的貴族便需在法庭上代表其client
: 推 bof:中古隨著王權下的法庭系統建立 始有較成型的律師體系 約13世紀 02/10 08:45
: → bof:在法國大革命前夕 律師這個「頭銜」是進入上層社會的第一步 02/10 08:46
: 推 Leika:跟教廷與宗教審判的發展息息相關 義大利是律師之鄉~好幾個 02/10 08:56
: → Leika:教皇甚至就是律師出身的~ 02/10 08:56
: → Leika:聖女貞德受火刑前的宗教答辯,就很經典~很厲害的自訴人XD 02/10 08:57
中古的律師要分兩個系統來說
一個系統是教會法的canon lawyer,另一個是以羅馬法為基礎的一般律師
兩者都是從十二世紀左右開始發展
十二、十三世紀算是教會和世俗政府在官僚體系、institutionalization 的重要階段
不過,這個階段的律師和現代律師的工作還是有些不同
十二世紀canon law 的發展有三個重要的因素
一、十一世紀教會改革者如Gregory VII 等人宣稱教宗的絕對權威
並提出他們理想中的基督教世界社會結構
這類的說法到了十二世紀必須有足夠的法理、神學基礎作為支撐
也需要有更詳細的內容來落實教會改革者的理想
二、從基督教早期開始到十一世紀為止,已經累積太多的權威作品和教會法令
其中有含意模糊、不一致甚至互相抵制之處
十二世紀的教會人士認為必須加以統一
從十一世紀晚期開始整理的Gratian 後來便形成教會法的主體
三、十二世紀之後的教廷本身算是一個法律機構
除了制定教會法令之外,必須處理許多權利義務方面的個案
另外,教廷也是歐洲的最高法庭
異端、神學爭議、貴族階級的離婚訴訟、牽涉到教會財產的糾紛等等都在處理範圍內
在這些情況之下,自然需要一批專業的教會法專家
但是要注意的是,他們並不一定完全站在教廷這一邊
在教會法庭上,往往不同的陣營都有各自的canon lawyers
而且,十四、十五世紀有不少canon lawyers 提出對教皇無誤論的批評
至於世俗領域的部份,則是以重新復興的羅馬法為基礎
背景則與教會法的部份類似
一方面,十一世紀的教會改革使嘉洛琳王朝以來教會與國王對等的聯合關係不再成為可能
在教會權威有教會法支持以及王權欲加強本身對貴族的權威的情況下
世俗王權也需要強化本身的法理根據
其次,世俗王權開始發展本身的官僚系統、加強對地方的控制
(中古早期的王權主要是透過控制地方貴族達到控制地方的目的
十二世紀以後的王權則顯著的加強了對農民、城市市民的掌握)
這些都必須有一批專業的法律人員,也就是世俗律師
多數律師出身寒微,必須依賴國王往上爬,因此成為王權的最佳僕役
有趣的是,這個時期開始出現
貴族之首(亦即王權)與社會底層的農民或鎮民合作對抗其他貴族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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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25.137.85
1F:推 a40397577:也不用這樣啊,糾問制的確對被告不利 02/15 10:26
2F:→ a40397577:被告不知道控訴標的,沒辦法對質詰問 02/15 10:26
3F:→ a40397577:取證過程也沒有法定程序 02/15 10:27
4F:→ a40397577:就算有律師,依然是極度不對等的審判制度 02/15 10:28
5F:→ clementia:“對被告不利”不等於“被告毫無保障”吧 02/15 10:29
※ 編輯: clementia 來自: 75.25.137.85 (02/15 10:40)
6F:推 MRZ:a40397577,四行,注意 02/15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