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wu (joewu)
看板give
標題[問題] 以下情形是否違反give版版規或精神
時間Mon Oct 2 17:50:33 2017
在贈送、受贈時,有兩種情形,想詢問討論是否會違反give版規、或give版精神:
A.我是贈送人,文中表示限定以付運費後寄送方式索取,有版友付運費了;
結果我發現收件人的地址在附近、或是工作途中可以順路送達,
這時候,我告訴收件人改為由我自己送過去、但不退運費,他也同意,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版規呢?
B.我是受贈人,拿到贈送品以後,
在別處(PTT或其他網站)「以物易物(無金錢往來)」刊登並交換他人的物品,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版規、版精神呢?
其實以上兩種情形我都沒遇到過,只是最近在FB看到有人討論類似的事件,
所以想在這邊詢問討論一下~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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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79.1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ive/M.1506937836.A.E23.html
1F:推 milk7054 : 算,板規有規定不能收車馬費,跑腿費 10/02 18:07
2F:→ milk7054 : 無償轉讓不違反板規,主要是營利部分是禁止的 10/02 18:10
3F:→ HeroandHero : 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不退運費? 10/02 18:33
4F:→ HeroandHero : 如果覺得要車馬費就用寄的不是比較好嗎 10/02 18:35
5F:推 z040404 : 順路過去的話,也可以順便把錢帶上還他~ 10/02 18:50
6F:推 f8954017 : 兩個都算B很明顯,A的話等於車馬費 10/02 18:55
7F:推 studentkeich: A覺得還好就是車馬費 B就違規了吧 10/02 19:26
8F:推 Qiqi : 我覺得就是你情我願,雙方OK就好 10/02 19:51
9F:→ Qiqi : 能做到的就是慎選受贈者而言 10/02 19:51
10F:→ Qiqi : 而言 → 而已 10/02 19:52
11F:推 silvereye35 : A 為什麼不退還? B雙方無異議即可 10/02 20:13
12F:推 angelofdeath: 可是b沒有買賣也算嗎? (雖然我也理解自己送的東西 10/02 20:13
13F:→ angelofdeath: 被人家拿去換心情會不太好,但是都送出去了,別人怎 10/02 20:14
14F:→ angelofdeath: 麼使用應該管不著吧? 10/02 20:14
15F:推 milk7054 : 板規只有規定營利行為,不能擴張解釋到包含交換行為 10/02 20:30
16F:推 MotleyCrue : A只要雙方達成意思合致就沒問題吧 10/02 20:52
17F:→ lamebrain : 我總覺得B很像是一種「從無到有」的概念。似乎是另 10/02 21:07
18F:→ lamebrain : 一種形式的買賣,只是受贈者付的不是貨幣罷了。 10/02 21:09
19F:推 ytc97 : 我覺得B很模糊耶,如果交換範圍很廣就感覺不太好, 10/02 22:02
20F:→ ytc97 : 不過單純換顏色、size之類的又可以理解 10/02 22:02
21F:推 Ysir : A例有金錢上收益,B例後行為屬民法上互易 10/03 00:15
22F:→ Ysir : A例爭點應該是:贈予人主動要求或受贈人主動提出 10/03 00:18
23F:噓 t0670681 : A&B 都不行,A就是收錢行為,B就是買賣行為 10/03 07:42
24F:推 fengasc : 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 10/03 09:48
25F:推 tracy20207 : A不能但對方同意也沒差;B只是換物沒有賣錢感覺可以 10/03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