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wu (joewu)
看板give
标题[问题] 以下情形是否违反give版版规或精神
时间Mon Oct 2 17:50:33 2017
在赠送、受赠时,有两种情形,想询问讨论是否会违反give版规、或give版精神:
A.我是赠送人,文中表示限定以付运费後寄送方式索取,有版友付运费了;
结果我发现收件人的地址在附近、或是工作途中可以顺路送达,
这时候,我告诉收件人改为由我自己送过去、但不退运费,他也同意,
请问这样是否违反版规呢?
B.我是受赠人,拿到赠送品以後,
在别处(PTT或其他网站)「以物易物(无金钱往来)」刊登并交换他人的物品,
请问这样是否违反版规、版精神呢?
其实以上两种情形我都没遇到过,只是最近在FB看到有人讨论类似的事件,
所以想在这边询问讨论一下~谢谢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31.179.1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ive/M.1506937836.A.E23.html
1F:推 milk7054 : 算,板规有规定不能收车马费,跑腿费 10/02 18:07
2F:→ milk7054 : 无偿转让不违反板规,主要是营利部分是禁止的 10/02 18:10
3F:→ HeroandHero : 我想知道的是...为什麽不退运费? 10/02 18:33
4F:→ HeroandHero : 如果觉得要车马费就用寄的不是比较好吗 10/02 18:35
5F:推 z040404 : 顺路过去的话,也可以顺便把钱带上还他~ 10/02 18:50
6F:推 f8954017 : 两个都算B很明显,A的话等於车马费 10/02 18:55
7F:推 studentkeich: A觉得还好就是车马费 B就违规了吧 10/02 19:26
8F:推 Qiqi : 我觉得就是你情我愿,双方OK就好 10/02 19:51
9F:→ Qiqi : 能做到的就是慎选受赠者而言 10/02 19:51
10F:→ Qiqi : 而言 → 而已 10/02 19:52
11F:推 silvereye35 : A 为什麽不退还? B双方无异议即可 10/02 20:13
12F:推 angelofdeath: 可是b没有买卖也算吗? (虽然我也理解自己送的东西 10/02 20:13
13F:→ angelofdeath: 被人家拿去换心情会不太好,但是都送出去了,别人怎 10/02 20:14
14F:→ angelofdeath: 麽使用应该管不着吧? 10/02 20:14
15F:推 milk7054 : 板规只有规定营利行为,不能扩张解释到包含交换行为 10/02 20:30
16F:推 MotleyCrue : A只要双方达成意思合致就没问题吧 10/02 20:52
17F:→ lamebrain : 我总觉得B很像是一种「从无到有」的概念。似乎是另 10/02 21:07
18F:→ lamebrain : 一种形式的买卖,只是受赠者付的不是货币罢了。 10/02 21:09
19F:推 ytc97 : 我觉得B很模糊耶,如果交换范围很广就感觉不太好, 10/02 22:02
20F:→ ytc97 : 不过单纯换颜色、size之类的又可以理解 10/02 22:02
21F:推 Ysir : A例有金钱上收益,B例後行为属民法上互易 10/03 00:15
22F:→ Ysir : A例争点应该是:赠予人主动要求或受赠人主动提出 10/03 00:18
23F:嘘 t0670681 : A&B 都不行,A就是收钱行为,B就是买卖行为 10/03 07:42
24F:推 fengasc : 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 10/03 09:48
25F:推 tracy20207 : A不能但对方同意也没差;B只是换物没有卖钱感觉可以 10/03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