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g0107 (阿空)
看板gay
標題Re: [請益] 有關警察釣魚一事
時間Tue Jul 18 19:53:13 2023
建議:
1. 找民代的法諮,還有法扶申請,同步進行。
2. 要堅定地主張「認為UT上都是成年人」。
說明:
可能刑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是刑事責任,且有前科的問題,並非推文所說的僅有行政罰。
條文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2項,
說明起來很複雜,但總之是「在網路上張貼性交易訊息,原則上有罪」。
不過,有例外,而你要做的就是主張你符合這個例外。
【司法院釋字第623號】
行為人如…證明其所傳布之訊息,
並非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其為性交易」為內容,
且已
採取必要之隔絕措施,使其訊息之接收人僅限於十八歲以上之人者,
即不具有使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易對象之危險,自不屬該條規定規範之範圍。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上易字第2190號】
「UT男同志北部人聊天室」網站…
確已分別採取年齡申告制、會員制之明確且相對可行之防護措施,
即便兒童可能冒充逾18歲之人進入,
此係網站經營者之防堵責任,
被告因信賴網站隔絕措施而發表成人性言論,不能因而歸責。
上開網站既已具備相當之阻隔方法,
檢察官未能舉證證明該網站之未成年防護措施,完全無法阻絕兒童進入瀏覽,
自不能為被告不利之事實認定。
從而,
被告在
已具備防護方式之網站針對
已滿18歲之使用者所為性交易言論,
難認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規定之該當,應予無罪之諭知。
****
這些是「就算我貼的是性交易訊息,也沒有罪」的主張,
至於你要不要承認自己的訊息是性交易訊息,這個要自己決定。
其他都不要多說,就主張「UT是成人聊天室」。
我所知的如上,其餘請找律師。
****
以下是講古(原po可以不用看)
那個法律以前叫做《兒童及少年
性交易防制條例》,
本件的關鍵條文以前是第29條。
十幾年前男同志還沒什麼出櫃空間的時候,
警察就會用這條抓男同志—而且是純約炮的也抓,
當事人會因為怕出櫃,所以即使純約炮並不符合條文,也仍會認罪。
「援交」一詞的使用,還有警察釣魚的一些規定也跟這一條有關。
後來有許多前輩努力,再加上「網路平台的責任」的概念興起,
才漸漸比較多法官採取前述引用的見解。
***
條文本身現在變得很複雜,
第40條本身的構成要件,要去看第2條,
可能會誤以為只有針對兒少的性交易訊息才會有罪,
但當年司法院的解釋文就說了:
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
縱然並非以兒童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其為性交易為內容,
但因其向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少年或不特定年齡之多數人廣泛傳布,
致被該等訊息引誘、媒介、暗示者,
包括或
可能包括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
是亦具有使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易對象之
危險,
故不問實際上是否發生性交易行為,一經傳布訊息即構成犯罪。
所以主張自己張貼的是「成人性交易」並不能免責,
還必須說明「這訊息只有成年人看得到」才行。
***
最後聲明:以上為個人法律見解,檢察官和法官不一定會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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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nryu: 謝謝 07/18 20:34
2F:推 lazysky: 推詳細解釋 07/18 20:48
3F:推 dtlin0601: 專業推 07/18 21:45
4F:推 lanny71: 推 07/18 21:54
5F:推 JDHorton: 是阿空耶 07/18 22:17
6F:推 teke: 空即是色 色即是空 07/18 22:26
7F:推 TheWanted: 推阿空 (咦 07/18 23:26
8F:推 ppf1992101: 推推 07/19 00:31
9F:推 s705166: 謝謝阿空 07/19 00:47
10F:推 PpWei: 感謝阿空分享 07/19 07:32
11F:推 yuyuchuang: 推好人 07/19 08:18
12F:推 DropOut: 阿空好人一生平安 07/19 08:38
13F:推 tnit: 推推 07/19 09:09
14F:推 kevinpc: 謝謝阿空的分享 07/19 09:23
15F:推 BlueMK: 抱歉我前面見解有誤,感謝空大詳細的說明。 07/19 12:37
16F:推 paladada: 感謝解惑 07/19 12:43
17F:推 teamax: 助那個警察死全家,一家老小都裝腸造口一輩子,幹 07/19 17:03
18F:推 paladada: 樓上別這樣咒罵,有不錯意見可提供 07/19 17:28
19F:推 paladada: 給原po參考看看 07/19 17:28
20F:推 tnit: 對釣魚的警察真的是說不出好話 07/19 19:38
21F:推 YCC: 推 07/19 19:40
22F:推 guinguin323: 現在的警察還這麼爛嗎? 07/19 19:42
23F:推 daiho: 對警察沒甚麼好印象 07/19 20:04
24F:推 teke: 現在暑假的確警方會有專案在保護青少年勿入網路陷阱,至於 07/19 20:06
25F:→ teke: 手法各有法律公評,只能說網路訊息不可不慎。 07/19 20:06
26F:推 awdxf818: 推 07/19 23:00
27F:推 taya1991: 阿空推推!! 07/19 23:42
28F:推 diyaworld: 推阿空,但咒駡警察還禍及全家,實在是不可取無法認同 07/20 06:25
29F:→ diyaworld: ,這是警察的工作,法律是立委訂出來的,立委是人民選 07/20 06:25
30F:→ diyaworld: 出來的 07/20 06:25
31F:→ diyaworld: 警察只是執行法律的工作 07/20 06:26
32F:推 ping7777: 怎不去釣假民調和詐騙? 07/20 10:09
33F:→ ping7777: 下午一堆詐騙電話怎不去處理? 07/20 10:09
34F:推 raphael426: 推阿空。然後台灣的警察就是違法大戶齁,拜託他們能 07/20 10:22
35F:→ raphael426: 乖乖遵守警察職權行使法就謝天謝地了 07/20 10:22
36F:→ tnit: 最近對警察的印象還有把少年無故用到臉部大破相,結果根本 07/20 11:51
37F:→ tnit: 抓錯人 07/20 11:51
38F:噓 galoopboy: 爛警去死 07/20 15:05
39F:推 godofsex: 推 07/21 11:21
40F:推 studio1596: 推阿空~話說男同大學堂好像還沒做過釣魚相關的議題 07/21 20:27
41F:→ studio1596: (還是其實有只是我忘記) 07/21 20:27
43F:→ asdf6969: 32:05開始有介紹網路釣魚 07/24 09:24
44F:推 arcslam: 推阿空 07/24 10:15
45F:推 HENRY4869: 全家真倒楣 07/25 15:50
46F:推 TylerBird: 謝謝阿空,在這方面的努力 08/14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