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ycess (uly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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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臉書] 尤美女:關於今日的司法院釋憲案
時間Sat Mar 25 09:53:12 2017
:而且讀過論語孟子的人都知道 古中國的傳統是一夫多妻
讀了論語孟子才會知道古中國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齊人有一妻一妾者)
只有極度罕見例子才可能有二妻
妻妾法律地位差異之大,要請歷史學者來說明了
其實現在社會也是一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只是這個妾現在名稱叫作小三或外遇
你有能力,像王永慶一樣有大房二房三房四房,法律都無法制裁你
甚至現代法律雖然沒有妾,事實上法律對妾的保護大幅提升
例如妾生子有繼承權,妾有遺產請求權
法務部長的意見也很簡單,他的意見基本也代表民進黨內保守派意見
一口氣改成同性婚姻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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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inmar: 小三例子與王永慶例子是兩回事 03/25 09:57
2F:→ tinmar: 古代比較多像王永慶的例子 現代比較少 03/25 09:58
3F:→ tinmar: 現代的小三與古代的妾是不同的 03/25 09:59
4F:→ tinmar: 妻妾是公開的與同擁一夫 但現代小三與妻子很少這樣 03/25 10:01
5F:→ tinmar: 因為現代的觀念沒有妾的概念 也不支持 03/25 10:02
6F:→ tinmar: 至於一夫多妻的多妻當然不是法律上的意思 只是形容詞 03/25 10:05
7F:→ ezdoesit: 多妻也好 多妾也好 總之不是一男一女 而是一男多女 03/25 10:07
8F:→ tinmar: 另外 繼承權遺產權 那是現代人權的產物 03/25 10:08
9F:→ ezdoesit: 可見一男一女並非所謂的千年傳統價值 一男多女才是 03/25 10:09
10F:→ tinmar: 就像廢除通姦罪 是基於人權 而不是因贊成一妻多夫一夫多妻 03/25 10:09
11F:→ ezdoesit: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03/25 10:10
12F:→ ezdoesit: 都犯刑法了,為何說法律都無法制裁你? 03/25 10:11
13F:→ ezdoesit: 既然那麼喜歡千年傳統價值,那刑法239條是否該廢除? 03/25 10:13
14F:→ ezdoesit: 刑法239條很明顯與傳統價值的一男多女關係相牴觸 03/25 10:14
15F:推 theash: 我很好奇。覺得一口氣改太快的朋友們。認為怎麼改才算階段 03/25 10:27
16F:→ theash: 性,以及大約需要歷程多久??我是覺得一口氣改根本沒有太 03/25 10:27
17F:→ theash: 快。基本上不會影響他人阿 03/25 10:27
18F:→ TiggerLin: 當年民法修改:任何人可以選擇從母姓 這件事都沒事了 03/25 10:36
19F:→ TiggerLin: 我不信同婚過了會讓社會天崩地裂 03/25 10:36
20F:推 xyu330: 王永慶的例子不對吧,早年是法律設計默許一夫多妻,現在 03/25 10:41
21F:→ xyu330: 早婚姻修法根本不可能了 03/25 10:41
22F:推 lmcptt: 原來,民進黨的保守派是鞏固中國數千年的文化? 03/25 10:53
23F:推 MarkWhite: 階段性可能是指 一男多男再改到單一配偶吧 比同異性婚 03/25 11:19
24F:→ MarkWhite: 姻這樣 03/25 11:19
26F:推 Sayd20: 改太快他們反同綠票就沒了 當然慢慢來 03/25 13:00
27F:推 Jeby171: 只是廣義或狹義而已 廣義上 一夫一妻多妾 仍屬一夫多妻制 03/25 13:54
28F:→ Jeby171: 不信查查各種百科或google的一夫多妻條目 03/25 13:54
29F:→ Jeby171: 或廣義或翻譯問題 其實只要一男多女 就是一夫多妻制 03/25 13:55
30F:噓 unzap: 王永慶?時空背景是不是錯亂啊? 03/25 16:47
31F:推 ntpc: 法律上小三跟二房不就是一樣的嗎 03/25 22:11
32F:推 lescholar: 不是 小三完全沒有法律上的地位 妾仍算是配偶 就現代 03/25 23:27
33F:→ lescholar: 民法論 1985年前重婚僅是得撤銷 在撤銷前重婚仍屬有效 03/25 23:27
34F:→ lescholar: 故在這之前二房仍屬合法配偶 03/25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