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nhom (剛)
看板gay
標題[心情] do something please
時間Tue Feb 28 01:48:15 2017
我是直男。
我自認關懷弱勢,支持平權。
我承認在遇到不認識的同志朋友時,我心中會有點複雜的感覺,但與熟識的同志朋友相處時,我很自在。我想我與大多數30-40歲的人對同志的感覺相同。
我想說:做些什麼吧!再讓那個同志平台的那群人用現在這種策略搞下去!若無改變,很可能讓很多非同圈的人看不下去,削弱他們對於同志深入瞭解的動機!
同志運動會是場無止境的馬拉松。
不會因為台灣修改民法以後,所有歧視或爭議就會美妙地煙消雲散!法律、道德、習俗、社會價值不一定會完美重疊。所以即便修改民法,承認同志所有權利之後,排擠、討厭、歧視同志還是會存在。怎辦?溝通、開導、教化,是減少社會矛盾的方法。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非中國),人人都有思想自由,想要改變他人的想法,只能柔性勸說。因此,我想同志圈也會需要幾位讓一般社會多數能夠尊敬的同志領袖,彰顯同志也同樣充滿進步、正面、陽光的人格與價值,也能引領台灣向前(這也是我目前許多同志朋友讓我敬佩的原因),以這種充滿進步力量的思想與行動,感化
所有台灣人!
進步、正面、陽光的人格與價值,來自於反省!
人都會犯錯,但犯錯後不求正面對決,反省錯誤的人格特質,絕不可能帶來進步!這幾天,我看不到VH(與其同溫層)具備最起碼的進步性。再者,社運領袖之所以能成為領袖,就是其能人所不能。包含對挫折的承受力,以及與社會大多數死老百姓溝通的能力。以上幾點,我在這次事件中完全看不到。
希望能有更好的同志領袖代領出現。
若由現在這批團體代表同志社群,即便這兩年順利直上修改民法後,我也難以想像同志社群能快速獲得社會多數人的尊重,而使這個國家的大多數及下一代能夠順利圓融地擁抱同志。
最後我想說一句:從其言行觀之,「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這平台,只是會是個笑話!
下面是我在VH's FB的留言。一併附上。
--
我的確執著與VH有無真誠道歉,這關係著我對這位同運領袖的評價,而非對蔡英文的評價。
VH今天須要號召的人不只是同志圈的朋友,還有保持傳統價值觀的其他人(含我自己)。要號召這些人,須要贏得這些人的尊重(respect)。若非如此,這些人即便不會干擾同運,也會消極地不參與,這是個人選擇的自由。
VH也許對同運社群有莫大的貢獻,贏得同志社群的尊重,但對上述其他人而言,感受並不直接。而在本次恣意曲解她人發言而不正面道歉的事件發生後,我自己只感覺到VH並不是一個在道德勇氣上值得我尊敬的人(非林義雄、史明、鄭南榕、黃國昌之流的人物),所以我雖然不會反同,但若同運社群沒有其他令我佩服反省的動作,我可能選擇消極地冷眼旁觀。
這就是本次事件對我的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6.6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ay/M.1488217698.A.C6D.html
1F:→ realangel: 也有不少人理性地勸他出來道歉拉,一定會有動作 02/28 01:50
2F:推 ADYex: 推 02/28 02:04
3F:→ ADYex: 我也去V跟大平台勸說了,有沒有用我就不知道 XD 02/28 02:05
4F:噓 a98s76: VH講錯一句話,應該道歉。但同樣的標準,選前支持平權選 02/28 02:06
5F:→ a98s76: 後又暗示專法可接受的蔡政府,為何不用道歉呢? 02/28 02:06
6F:→ realangel: a先生現在不是蔡政府還在協調中嗎?又沒卻定用專法 02/28 02:10
7F:→ realangel: 如果政府又出錯到時再罵也行,現在應該檢討我們內部吧 02/28 02:11
8F:→ realangel: 明明未有定論就急著罵東罵西,很難看 02/28 02:12
9F:→ realangel: 尤其是在現在對支持方不利的情形下 02/28 02:13
10F:噓 a98s76: 說VH有影響力因此更該道歉的說法更可笑。人家多年爭取不 02/28 02:15
11F:→ a98s76: 夠,一出事還要立刻被一群平常事不關己的人丟石頭:「誰叫 02/28 02:15
12F:→ a98s76: 你是道德光環?」 02/28 02:15
13F:→ realangel: 做錯事本來就該道歉,因為她傷害了很多人 02/28 02:16
14F:→ realangel: 無關他之前做了多少事 02/28 02:16
15F:→ padye: 再護啊沒關係 02/28 02:16
16F:→ realangel: 更不用說他們之後一副想轉移焦點的態度與封鎖言論 02/28 02:17
17F:→ a98s76: 會有這種同運團體=道德光環=更高標準的假象,不就是因為大 02/28 02:21
18F:→ a98s76: 部分的人平常真的什麼也沒做嗎 02/28 02:21
19F:→ a98s76: 即使我也希望他道歉,我也不覺得說VH多麼愧對同運這樣的 02/28 02:27
20F:→ a98s76: 批評是合理的 02/28 02:27
21F:推 Trochanteric: 認同a大 02/28 02:40
22F:推 perceval: 現在問題已經不是VH個人了,那幾個掌握話語權的檯面人物 02/28 02:40
23F:→ perceval: 製造出更多的問題 02/28 02:41
24F:推 tontonni: 認同a大 02/28 02:45
25F:推 yisdl: 沒有影響力進什麼總統府 還在那邊噁心切割 02/28 09:15
26F:推 phijay: 推 02/28 09:28
27F:→ alleninwar: 推a大 唉 02/28 10:24
28F:→ alleninwar: 無意冒犯原Po,這兩天討論下來,亮自己身分是異男,好 02/28 10:25
29F:→ alleninwar: 像聲音就比較理性客觀似的 與利益無涉嘛 02/28 10:25
30F:→ alleninwar: 不過婚姻平權那個是有彈性的,選前承諾只說要推婚姻平 02/28 10:31
31F:→ alleninwar: 權,但專法也是保障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一樣的婚姻權呀 02/28 10:31
32F:→ alleninwar: 最慘也不過是東扣一點、西扣一點,也不算違反政治承諾 02/28 10:31
33F:→ alleninwar: 這就像是他選前說要保障勞工的最佳利益,選擇砍假+一 02/28 10:32
34F:→ alleninwar: 例一休一樣,你也不能說他背信 因為他的評估就是如此 02/28 10:32
35F:→ demonhom: 我說我非同,是想表示,本次事件對非同的朋友衝擊很大 02/28 13:38
36F:→ demonhom: ,尤其是蔡英文的持者 02/28 13:38
37F:→ demonhom: 我承認我對修民法沒有很強的企圖。當然我知道修了民法 02/28 13:41
38F:→ demonhom: 比立專法有更強的政治及道德意涵 02/28 13:41
39F:→ demonhom: 但我的底線在「使所有人(同與非同)享有一樣的權利義 02/28 13:43
40F:→ demonhom: 務關係」。需不需要立刻修改民法,我不堅持。 02/28 13:43
41F:→ demonhom: 我想表達的是說,無論休民法或立專法以後,同與非同仍 02/28 13:47
42F:→ demonhom: 要持續對話,而且是永無止盡地對話,才能實質地消弭歧 02/28 13:47
43F:→ demonhom: 視。而非形式上修了民法後,歧視自然終結 02/28 13:47
44F:→ alleninwar: 我同意demon說的,這只是身為台灣公民的基本權利,實 02/28 14:44
45F:→ alleninwar: 際上的困難不可能因為修法(如果有的話)而終止 02/28 14:45
46F:→ s80385: 臺灣法律性質難以修正,不能等到立專法才來罵。政府本來就 03/01 09:27
47F:→ s80385: 有責任推動,而非含糊,甚至靠攏恐同罔顧人權。 03/01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