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nezSu (Mun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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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4.4%同志霸凌多數人?政大教授嘆「假平等
時間Wed Nov 30 13:01:08 2016
最近看了些資料,也看了八卦板的回應
還有一些法律專家解釋,發現專法真的比修民法容易,成本低且接受度也較高
比較這篇新聞...說少數凌霸多數
以上......說實在到底在恭三小
的確,修專法比較有可行性
但是說真的...當初為啥有民法
因為民法所保障是"人"該有的權利
同姓戀是人,跟本不用證明
"人"享受民法保障再基本不過
婚姻=兩個人相愛組成家庭共同分擔責任
今天修民法,不是花錢幫少部分人爭權利
"而是花錢修正法律上過時的錯誤"
這錯誤讓少部分同胞受盡身心折磨
不該花錢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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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霸凌多數,不顧多數利益,爭特權
在我看是
少數人終於較被重視,終於有機會拿回"原本"該有的權利,完全沒有所謂的特權可言
如果要民法規定:
同姓結婚紅包6000起跳,那才是特權
八卦拿原住民專法來比....
在我看來原住民的一些福利,是政府對於他們過去受到迫害的補償,這並不是基本權利
今天同姓戀可說是一點福利都沒有
身爲異性戀的我們,可以不出力,不遊行
但絕對沒有資格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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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真的太嚴肅了,分享輕鬆的
邏輯推論有個常見錯誤叫做 Slippery Slope
主要就是針對一個事件,然後推論可能發生的結果
然後誇大
譬如
如果A,可能會造成B,然後因為B造成C.
我們不要C所以不能A (自行代入)
看看影片吧.... 明天我要去裝衛星電視了
https://m.youtube.com/watch?v=xHs8OlXBF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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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同志霸凌多數人?政大教授嘆「假平等」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8)日,再度針對婚姻平權召開公聽會。政大科技管理與
智
: 財所教授許牧彥表示:同志在公領域以及網路媒介上並非少數,因為同性戀者雖只有4.
4%
: ,卻不是弱勢,反而到處霸凌和他們不同意見的人。
: 許牧彥在發言表示,在場的人都是由一父一母生出來的,一夫一妻才是真正的婚姻平權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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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172.32.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ay/M.1480482070.A.DBF.html
※ 編輯: MunezSu (50.172.32.9), 11/30/2016 13:03:08
1F:→ kentiphor: 修專法,只是疊床架屋。而且專法的內容是什麼?11/30 13:09
2F:→ kentiphor: 連個鬼影都沒有。不要再被騙了。11/30 13:09
3F:推 kentiphor: 感謝你的支持11/30 13:12
4F:推 Cr4shOZ2z: 我想你可能要看看德國的狀況11/30 13:19
不用看得國,巴西這種都修民法了,他們反同的超多的
※ 編輯: MunezSu (50.172.32.9), 11/30/2016 13:22:55
5F:→ kentiphor: 德國的狀況是因為他的剛性憲法問題。他們得修憲 11/30 13:26
6F:→ kentiphor: 我們不需要,我們只要修民法就好了。例子不同不可類比 11/30 13:26
7F:→ kentiphor: 同樣是剛性憲法,我們可沒把婚姻是一夫一妻寫在憲法內 11/30 13:27
8F:→ Jeby171: 司法院已經說尤美女版本是最快最好的版本 11/30 13:54
9F:推 Milletbear: 你沒有人反對,只是因為沒有人特別想反對,不代表你就 11/30 13:58
10F:→ Milletbear: 對 11/30 13:58
11F:推 Beersheep: 法務部說除了尤美女委員提出五條之外,還必須多修一 11/30 14:03
12F:→ Beersheep: 百多條,是真的還假的? 11/30 14:03
13F:推 yspen: 樓上 支支末末的本來就要改很多條 但是 就算是一條馬路改 11/30 14:06
14F:→ yspen: 名 門牌啊戶籍啊地政啊也是要改幾百處 你說 這樣麻煩就不 11/30 14:07
15F:→ yspen: 改嗎? 11/30 14:07
17F:→ wayne62: 的說明6. 因德憲法而不能改只是基民盟的託詞,事實上 11/30 14:13
18F:→ wayne62: 還有德國的憲法有改過不少次,似也不用公投 11/30 14:14
20F:→ kightkids: 德國現況有點亂。但我們能選擇一個更好的,修民法。 11/30 15:15
21F:推 shimo: 有光纖網路可以用,為什麼要說先進國家是從撥接開始,所以 11/30 15:28
22F:→ shimo: 應該先用撥接? 11/30 15:28
23F:推 kentiphor: 樓上比喻好貼切啊。哈哈哈哈哈 11/30 16:31
24F:推 malisse74: 樓樓上神比喻 可以借用嗎 11/30 17:23
25F:推 b8488: 我覺得有看新聞哇哇挖的婚姻平權討論的那一集的話,內容解 11/30 18:42
26F:→ b8488: 釋的蠻清楚的欸 11/30 18:42
27F:推 pukate: 修民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11/30 19:35
28F:推 wuken1031: 原住民專法真的有完全保障到嗎?如果沒有我們憑什麼要 11/30 21:32
29F:→ wuken1031: 接受專法? 11/30 21:32
30F:推 gaytsis: 不要被帶風向了 立專法還不是要修幾百條 11/30 23:30
31F:推 Architect: 光纖網路真是神比喻! 12/01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