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ycess (ulycess)
看板gay
標題Re: [請益] 立同婚專法...
時間Sun Nov 27 23:03:28 2016
※ 引述《chben (酷兒雞精)》之銘言:
: 組成家庭的價值是 "愛"
: 組成家庭的價值不僅僅是 "生育小孩"
組成家庭的價值是不是愛這點法律管不到
法律沒有,也不可能規定結婚雙方一定彼此愛對方
婚姻是多面向價值
包含維護傳統倫理秩序、養育後代、甚至維持男女平等的價值
不是只有養育後代的功能
傳統倫理秩序中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組合
我不認為為了少數人爭取權利,就可以破壞傳統倫理秩序
: 如果要以 "生育力" 來做為組成家庭的判斷
: 那不孕症的男女不就沒有結婚的權利?
: 那超過55歲的女人不就沒有結婚的權利?
: (ps. 就醫學角度 絕大多數女性超過55歲就會停經)
以德國的經驗(德國也是另立專法)
維持婚姻是男女結合是因為男女結合才有生育的「可能性」
就算停經還是因為其他因素沒有下一代
現在科技還是有辦法在男生搞出精子,女生搞出卵子,再借別人子宮生出下一代
但是同志間要弄出下一代只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做出帶有別人基因的複製人
複製人目前大概只有中國私底下敢作
不過另一方面德國信仰基督教的人壓倒性的多
設專法也是對國內保守勢力的妥協
但是在法律規定上,同性伴侶除了名詞不同外,其他法律權利準用一般婚姻
: 另外還牽扯勞基法. 健保法. 勞保法. 醫療法.....等等
: 如專法要完全徹底涵蓋 法條恐怕不只幾百條
: 到時候 每一條法條都要被反對立委拿出來逐條審查
: 你想想 正式通過會是民國幾年?
有一個名詞叫做「準用」,一句話就可以徹底涵蓋所有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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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sng1092: 真有那麼簡單方便的專法,台灣會過嗎? 11/27 23:08
2F:→ ksng1092: 話說回來我們在民主化過程可是毀壞掉不少傳統倫理XD 11/27 23:09
3F:→ ksng1092: 現在誰會提君臣倫理啦XD 11/27 23:09
4F:噓 shimo: 民法修那麼多次了視而不見? 11/27 23:18
5F:→ clione33: 其實專法立1條就好了:同志適用民法結婚之全利義務。 11/27 23:20
6F:→ clione33: 以上。 11/27 23:21
7F:→ ksng1092: 所以破壞傳統倫理與否根本不重要,你得陳述"破壞了會讓 11/27 23:26
8F:→ ksng1092: 社會更遭"的具體敘述 11/27 23:26
9F:→ ksng1092: 而不是一句"破壞倫常"就能了事XD 11/27 23:26
10F:噓 gaytsis: 基督教的傳統倫理秩序嗎 還是華人的傳統倫理秩序 11/27 23:27
11F:→ ksng1092: 走婚也被破壞殆盡了,要來捍衛一下嗎XD 11/27 23:29
12F:噓 engra: 破壞傳統倫理秩序在哪? 11/28 00:26
13F:噓 goochie: 不懂德國伴侶法就不要多嘴,到現在很多地方都跟異性婚 11/28 00:53
14F:→ goochie: 姻不同。 11/28 00:53
15F:→ kalestorm: 裹小腳也是一種傳統男女的秩序嗎? 11/28 01:26
16F:→ kalestorm: "男女組合"又算哪們子倫理秩序,右手開門也叫倫理秩序? 11/28 01:30
17F:→ theash: 第一段,到底破壞什麼可以更明確嗎? 11/28 01:30
18F:推 niceguy5566: 先解釋一下一夫一妻破壞了大中華三妻四妾的倫理秩序 11/28 01:51
19F:→ niceguy5566: 能說服我就信你了,哎我怎麼按到推了= = 11/28 01:51
20F:噓 niceguy5566: 噓回來 11/28 01:56
21F:噓 Charleene: 借精 借子宮 同志可以啊 提複製人是科幻電影看太多齁 11/28 03:41
22F:→ shimo: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咧? 11/28 05:43
23F:→ gaytsis: 這位是基督徒 有需要的話各位就用神之國的語言跟他溝通吧 11/28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