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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ELCq6f ]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why同志朋友對於「專法」這兩個字很反感? 時間: Sat Nov 26 17:17:33 2016 ※ 引述《dsa3717 (FishCA)》之銘言: : 我...我身邊應該沒有已知的同性戀朋友 : 先講不贊成用專法的角度 : 如果今天寫一本內容跟民法相關條文有87%像的《同性戀伴侶法》 : 那為什麼不要直接在民法中改掉就好了 : 他們也不需要為了愛滋防治在結婚前一個月向衛生機關申請 : 也沒有特別身分的變更、繼承等等問題 : 應該也沒有容易受差別待遇需要特別保障的問題 : 那麼為了一群只要開放跟同性結婚的人立專法的意義在哪裡 : 但是感性上來說 : 當同志們嘴巴講著畢安生的故事 : 或者「我跟我另一半因為沒有法律上的關係所以無法怎樣怎樣」 : 表現出你有問題需要解決希望大家一起幫忙 : 但是又表現出不願意接受用專法先處理現在的問題 : 非得去動民法不可(否則乾脆不要)的態度 : 我是覺得這樣已經有點超過的感覺 : 你們不是要解決問題的嗎... 專法就活脫是反對者的拖延手段啊 同運者被摸頭之後放置處理的先例還不夠多嗎 這時候風向有利當然希望能一步到位 先說立專法保障同志婚姻 這個專法的內容是什麼也沒人知道 反對者如果要支持立專法那就把專法的條文拿出來看看 而且立專法明明就有隱憂 我們來看看 1.立出來的專法保障同志族群結婚 使的同性配偶的權利與現行民法夫妻結婚100%相當 這是現在很多真心贊同立專法者的想法 但是既然如此 那麼立專法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此特別法條件上並無優於普通法 那一開始就不應該立這種隔離式的法案 特別法應立下的應該是特別保護弱勢 使所受特別法保護者有優於普通法之待遇 這就正如是同運者一直在批評的 「黑人專用」「白人專用」飲水機 黑人坐公車要隔離一樣的 我要承認的 立出這種法案的確可以實質的解決同志族群無法結婚的事實 同志們可以接受嗎 其實是可以的 2007年提出來的其實也是專法思維 當時想法就是不可能一步到位 所以漸進立法也可行 但是本質上還是一種歧視法案 但是要同運團體可以接受的前提是 「100%相當」 這就出了另一個隱憂 2.立出來的專法保障同志族群結婚 但並非100%相當 這就是反同婚者的算計啊啊啊 以反同婚者近期的言論為例 「同志可以結合 但不能使用結婚字眼」 萬一不能使用結婚字眼 那勞工請婚假 請配偶喪假等等權益 同志如何維護? 一個個去打官司維護權益嗎? 別傻了就硬生生的先被剝奪啦 「自己同志兒子死了之後 遺產竟然要給一個同性戀?」 萬一專法修出來同性配偶並非現行配偶有遺產特留份 仍然以死者血親為先 (假設最後修出來是第二順位好了) 同志權益如何保障? 「同志結婚後不准領養小孩」 特別法內要明訂同志領養必須別於異性配偶有特殊之對待 同志權益是否受損? 如果專法訂出來的時候 結果對同志保障並非100%比照異性配偶 那麼同運團體不就要一個一個去討 一個一個去打官司? 不要說專法訂出來好了 訂出專法時肯定就因為某團體堅持之立場 訂出非100%的專法 那麼同志團體還不是要全力爭取 而且到時候戰場肯定是遍地開花 「我們都讓步讓同志有結婚配偶名分了 竟然還想侵門踏戶要遺產特留份?」 「我家出一個GAY已經很痛苦了 結果我兒重病還要給一個外人優先簽手術同意書?」 這種戰場根本會此起彼落 結果最後因為爭議太大 結果某綠色黨乾脆翻桌放置play 說暫不修法 再開9487場公聽會 不要以為這很好笑 這就是可見的未來啊 既然要搶權益 就一次要搶到位 不然後續絕對後患無窮 -- 聖桑-骷髏之舞 https://youtu.be/BOSGppp6YN4 樂曲賞析請Q我
古典音樂請調大音量或者使用耳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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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andyMarsh: 真的這樣就是最棒的結果了,讚! 11/26 17:18
※ 編輯: vilevirgin (36.237.211.38), 11/26/2016 17:23:21
2F:推 nomien: 推 11/26 17:20
3F:→ Amygo: 風向有利? 有利DPP就不會轉彎了 現在被大反撲了吧 11/26 17:20
4F:→ piyobearman: 吵越大越好 11/26 17:20
5F:推 tiest0913: 原來如此 11/26 17:20
6F:推 gonna: 你什麼時候產生那些說要專法的人是真的為同性戀好的錯覺 11/26 17:21
7F:推 Vdragon: 中肯推,噓 RandyMarsh 11/26 17:21
8F:推 corholio: 就假專法真拖延 11/26 17:21
9F:→ iiiaaa: 世界上噁心的人不少,我也有喜好,但像這樣去迫害的只有 11/26 17:23
10F:→ iiiaaa: 1F這種貨色才這樣不知廉恥 11/26 17:23
11F:→ iiiaaa: 你幾乎可以想像他用同樣的方式去對待其他他不喜歡的人 11/26 17:24
12F:→ kageo101: 小心萌萌心眼很小的 不過就是洗過他一次臉而已反到現 11/2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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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vilevirgin (36.237.211.38), 11/26/2016 17:24:35
13F:→ yspen: 小心萌萌 心眼很小的 11/26 17:30
※ 編輯: vilevirgin (36.237.211.38), 11/26/2016 17:35:45
14F:推 hitsuchi: 有疑問的這篇也該看看~ 11/26 18:00
15F:推 goochie: 德國伴侶過這麼久,最近這兩年才能一同報税,專法絶對 11/26 18:00
16F:→ goochie: 不能要 11/26 18:00
17F:推 wp972160: 拒絕歧視專法 11/26 18:05
18F:推 senstivewu: 推這段:既然要搶權益 就一次要搶到位 不然後續絕對 11/26 18:32
19F:→ senstivewu: 後患無窮。 11/26 18:32
20F:→ icewell: 堅決反對專法 唯一支持修民法 11/26 18:57
21F:→ swow: 拒絕歧視特別法,反方少再繼續帶風向了,你們的嘴臉令人噁心 11/26 19:21
22F:推 blackcrystal: 專法=歧視 就這樣 11/27 01:44
23F:推 gaytsis: 一直覺得RM是在反串 11/2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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