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1lk5g2 (n1l不是n11)
看板gay
標題[公告] 補水桶:GiantVirus
時間Mon Apr 9 00:40:34 2012
※ [本文轉錄自 L_BoyMeetsGi 看板 #1FWRiKL9 ]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看板: L_BoyMeetsGi
標題: 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時間: Mon Apr 9 00:21:37 2012
※ 引述《xyzdragon (XYZ飛龍砲)》之銘言:
: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 板務資料已備齊,使用者所提之申訴並非板務所引之 xyzdragon 違規事由,
: : 使用者仍需於此公告起期限內(七十二小時)至組務說明,
: : 逾期將依照多重帳號處理辦法附註第二點處理。
: xyzdragon = GiantVirus
: 為本人持有的兩個ID
: 本人所作的辯駁同上篇
因為使用者已自承為多重帳號使用者,故本案並不另送多重帳號審理。
本案組方重申立場如下:
本組內任何看板並不歡迎使用者利用分身規避違規處分。
並不是規定沒寫就能夠蓄意利用規定鑽漏洞,
若違規即可透過分身帳號來規避處分,則將陷板務規定於無物,
亦將使看板秩序混亂,並無公平性可言。
既使用者已自承為同一使用者並在處分過程中,
並仍有進行原應受處分而無法進行的行為(推文、發文)。
基於尊重規定以及杜絕使用者以此規避規範之情形,
唯組方也尊重使用者不了解此一原則之可能性,
故組方裁定將兩使用者視為同一使用者,接受同樣的處分;
請板務比照原帳號 (xyzdragon) 的處分,
對 GaintVirus 補上同級的處分。(到期日應為相同)
如 xyzdragon 是水桶半年至八月, GaintVirus 亦同時水桶至八月。
此一規範係據「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之「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
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組長需要迴避裁決,
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
但請板務特別注意,因 gay 板版規十七之規範,
「原先帳號在本板違規,
復以分身至本板發文/推文且違規。」
因分身之發文違規在板上仍在另案受理,
故在該案審理結束之前,
應暫不採用版規十七進行處分,
而僅給予與 xyzdragon 剩餘處分日期相同之處分。
-----------------------------------
另若該使用者仍繼續使用其他帳號於該看板發言,
則板務亦得加重處分如採用「亂板」等相關規範。
該使用者亦不得再以「版規沒有規範」作為其不知道之理。
若板務對於板務分身(無違規)發言/推文認為需有加重處分,
應於版規中另行修訂並註明後方可行之。
至於另案請靜候組方審理。
本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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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49.122
※ 編輯: TonyQ 來自: 114.25.49.122 (04/09 00:2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1lk5g2 (140.114.206.43), 時間: 04/09/2012 00:40:34
1F:→ n1lk5g2:如小組長所判決 04/09 00:40
2F:→ n1lk5g2:xyzdragon水桶尚餘121天 故 GiantVirus水桶121天 04/09 00:41
3F:→ n1lk5g2:而另一爭議判決先撤銷 靜待小組長判決 04/09 00:42
4F:→ pokky:可是甲板有判例特別說不禁分身... 04/09 00:51
5F:→ pokky:3625篇 04/09 00:55
6F:→ n1lk5g2:3625 @@? 04/09 00:58
7F:推 uka123ily:是說分身可以發文,但犯錯一樣捅吧 04/09 00:59
8F:→ n1lk5g2:8803篇已經修改板規了啊 分身禁止@@ 04/09 00:59
9F:→ n1lk5g2:對 沒限分身 但不能違規 04/09 01:00
10F:→ TonyQ:應該說若多重使用者其中一個帳號違規,其他同一使用者的其他 04/09 01:00
11F:→ n1lk5g2:這個有空要修一下 感覺是漏洞@@ 04/09 01:00
12F:→ TonyQ:帳號亦不得藉分身帳號之利而發文、推文。此為組務處理原則。 04/09 01:00
13F:→ pokky:3265才對 04/09 01:01
14F:→ n1lk5g2:恩 有空來研究一下組規 填補一下板規漏洞 04/09 01:01
15F:→ pokky:但當初是站方說可以的 04/09 01:02
16F:→ n1lk5g2:最近一陣兵荒馬亂發現板規有時反而害到板友爽到鬧板的 04/09 01:02
17F:→ TonyQ:當然,得要有充分證據證明其為同一使用者方可罰之。 04/09 01:02
18F:推 uka123ily:而且那篇是說認定困難,但已經承認有什麼好困難XD 04/09 01:02
19F:→ TonyQ:本組接受分身發文,但不接受分身規避規範,若經舉證確實, 04/09 01:03
20F:→ pokky:不過隨便啦 反正板主組長說好就好 04/09 01:03
21F:→ n1lk5g2:3265那篇 但8803菲力絲修改板規了 新增了板規17. 04/09 01:03
22F:→ TonyQ:則視為同人而處分之,基本上規定以現行小組認定為準。 04/09 01:04
23F:→ n1lk5g2:ok 04/09 01:04
24F:推 GVR13:又一位烈士犧牲了 04/09 04:01
25F:推 minamibaby:真希望那個GVR跟什麼草也快自覺離開甲板 04/09 05:26
26F:→ bf:推朋朋 04/09 10:06
27F:推 uka123ily:只要有心或者人人都是烈士 04/09 10:32
28F:→ shiruru:犧牲 有那麼偉大喔~ 04/09 10:49
29F:推 virkin:辛苦了 04/09 14:07
30F:推 qwilfish:GVR之前也用同樣方式鬧CCR 被永久水桶後沒戲唱就跑來這裡 04/09 15:25
31F:推 yspen:既然GVR13覺得你的好朋友是一位烈士忠勇的犧牲了 你可以選 04/09 17:05
32F:→ yspen:擇去陪他啊 不送了 04/09 17:06
33F:→ knight9135:這年頭還有自願陪葬的? 04/09 18:18
34F:推 Renson:又有聖獸水桶!!也是啦都過年很久了 04/10 02:09
35F:→ GVR13:可以追得這麼遠 這四年的空窗期還真大啊XD 04/10 03:51
36F:→ GVR13:我都忘記那時候寫了些什麼東西了@@ 04/10 03:52
37F:推 jojoliu:我沒忘記你你忘記我 連名字你都說錯 這證明你都只是在騙我 04/10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