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1lk5g2 (n1l不是n11)
看板gay
标题[公告] 补水桶:GiantVirus
时间Mon Apr 9 00:40:34 2012
※ [本文转录自 L_BoyMeetsGi 看板 #1FWRiKL9 ]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看板: L_BoyMeetsGi
标题: Re: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 Mon Apr 9 00:21:37 2012
※ 引述《xyzdragon (XYZ飞龙炮)》之铭言:
: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铭言:
: : 板务资料已备齐,使用者所提之申诉并非板务所引之 xyzdragon 违规事由,
: : 使用者仍需於此公告起期限内(七十二小时)至组务说明,
: : 逾期将依照多重帐号处理办法附注第二点处理。
: xyzdragon = GiantVirus
: 为本人持有的两个ID
: 本人所作的辩驳同上篇
因为使用者已自承为多重帐号使用者,故本案并不另送多重帐号审理。
本案组方重申立场如下:
本组内任何看板并不欢迎使用者利用分身规避违规处分。
并不是规定没写就能够蓄意利用规定钻漏洞,
若违规即可透过分身帐号来规避处分,则将陷板务规定於无物,
亦将使看板秩序混乱,并无公平性可言。
既使用者已自承为同一使用者并在处分过程中,
并仍有进行原应受处分而无法进行的行为(推文、发文)。
基於尊重规定以及杜绝使用者以此规避规范之情形,
唯组方也尊重使用者不了解此一原则之可能性,
故组方裁定将两使用者视为同一使用者,接受同样的处分;
请板务比照原帐号 (xyzdragon) 的处分,
对 GaintVirus 补上同级的处分。(到期日应为相同)
如 xyzdragon 是水桶半年至八月, GaintVirus 亦同时水桶至八月。
此一规范系据「组长权力义务规范」之「裁决权」。
组长有裁决该小组所有有关板务争议之裁量权,
除该看板之板主为该组长时,该组长需要回避裁决,
交由上层之群组长或是站长处理之。
-----------------------------------
但请板务特别注意,因 gay 板版规十七之规范,
「原先帐号在本板违规,
复以分身至本板发文/推文且违规。」
因分身之发文违规在板上仍在另案受理,
故在该案审理结束之前,
应暂不采用版规十七进行处分,
而仅给予与 xyzdragon 剩余处分日期相同之处分。
-----------------------------------
另若该使用者仍继续使用其他帐号於该看板发言,
则板务亦得加重处分如采用「乱板」等相关规范。
该使用者亦不得再以「版规没有规范」作为其不知道之理。
若板务对於板务分身(无违规)发言/推文认为需有加重处分,
应於版规中另行修订并注明後方可行之。
至於另案请静候组方审理。
本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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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49.122
※ 编辑: TonyQ 来自: 114.25.49.122 (04/09 00:26)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n1lk5g2 (140.114.206.43), 时间: 04/09/2012 00:40:34
1F:→ n1lk5g2:如小组长所判决 04/09 00:40
2F:→ n1lk5g2:xyzdragon水桶尚余121天 故 GiantVirus水桶121天 04/09 00:41
3F:→ n1lk5g2:而另一争议判决先撤销 静待小组长判决 04/09 00:42
4F:→ pokky:可是甲板有判例特别说不禁分身... 04/09 00:51
5F:→ pokky:3625篇 04/09 00:55
6F:→ n1lk5g2:3625 @@? 04/09 00:58
7F:推 uka123ily:是说分身可以发文,但犯错一样捅吧 04/09 00:59
8F:→ n1lk5g2:8803篇已经修改板规了啊 分身禁止@@ 04/09 00:59
9F:→ n1lk5g2:对 没限分身 但不能违规 04/09 01:00
10F:→ TonyQ:应该说若多重使用者其中一个帐号违规,其他同一使用者的其他 04/09 01:00
11F:→ n1lk5g2:这个有空要修一下 感觉是漏洞@@ 04/09 01:00
12F:→ TonyQ:帐号亦不得藉分身帐号之利而发文、推文。此为组务处理原则。 04/09 01:00
13F:→ pokky:3265才对 04/09 01:01
14F:→ n1lk5g2:恩 有空来研究一下组规 填补一下板规漏洞 04/09 01:01
15F:→ pokky:但当初是站方说可以的 04/09 01:02
16F:→ n1lk5g2:最近一阵兵荒马乱发现板规有时反而害到板友爽到闹板的 04/09 01:02
17F:→ TonyQ:当然,得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同一使用者方可罚之。 04/09 01:02
18F:推 uka123ily:而且那篇是说认定困难,但已经承认有什麽好困难XD 04/09 01:02
19F:→ TonyQ:本组接受分身发文,但不接受分身规避规范,若经举证确实, 04/09 01:03
20F:→ pokky:不过随便啦 反正板主组长说好就好 04/09 01:03
21F:→ n1lk5g2:3265那篇 但8803菲力丝修改板规了 新增了板规17. 04/09 01:03
22F:→ TonyQ:则视为同人而处分之,基本上规定以现行小组认定为准。 04/09 01:04
23F:→ n1lk5g2:ok 04/09 01:04
24F:推 GVR13:又一位烈士牺牲了 04/09 04:01
25F:推 minamibaby:真希望那个GVR跟什麽草也快自觉离开甲板 04/09 05:26
26F:→ bf:推朋朋 04/09 10:06
27F:推 uka123ily:只要有心或者人人都是烈士 04/09 10:32
28F:→ shiruru:牺牲 有那麽伟大喔~ 04/09 10:49
29F:推 virkin:辛苦了 04/09 14:07
30F:推 qwilfish:GVR之前也用同样方式闹CCR 被永久水桶後没戏唱就跑来这里 04/09 15:25
31F:推 yspen:既然GVR13觉得你的好朋友是一位烈士忠勇的牺牲了 你可以选 04/09 17:05
32F:→ yspen:择去陪他啊 不送了 04/09 17:06
33F:→ knight9135:这年头还有自愿陪葬的? 04/09 18:18
34F:推 Renson:又有圣兽水桶!!也是啦都过年很久了 04/10 02:09
35F:→ GVR13:可以追得这麽远 这四年的空窗期还真大啊XD 04/10 03:51
36F:→ GVR13:我都忘记那时候写了些什麽东西了@@ 04/10 03:52
37F:推 jojoliu:我没忘记你你忘记我 连名字你都说错 这证明你都只是在骗我 04/10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