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duck (趴趴鴨)
看板gay
標題Re: [轉錄] 愛滋感染者的健康性愛
時間Sun Feb 28 17:01:53 2010
基本上該內容還不錯...
但在對於「告知部份」我覺得有些小地方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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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性愛前必須先告知對方感染身份,並且詢問對方是否也是感染者:依據台灣人類免疫
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性愛前應事先告知對方感染者身份,否則
違法。另外,參加匿名性愛派對(或一夜情)時,請先確認對方HIV的狀態,並且全程使用
保險套來保護自己,在換人時就應更換保險套,避免感染不同類型之HIV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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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21條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
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
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從條文來看犯罪的條件應該有三 且缺一不可
(1)自知感染者身份
(2)隱瞞自身狀況
(3)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
所以並非隱瞞身份就是犯法
且並非感染者必須性行為前告知!
2.而在性愛派對或一夜情中
我滿好奇到底要如何確認彼此的HIV狀態
有這樣的舉動 所牽扯出的各種人際互動影響
簡單講...就是...如果人都已經到場了~問這種問題實在是很殺風景
我認為如果介意會跟感染者做愛的話
最好還是在事前就詢問...
3.就算已經詢問了HIV狀態
對方也如實已告...
若答案是陰性 還是有對方當時的結果在HIV空窗期的可能性
所以仍需要安全性行為 才能有效確保感染風險降到最低
既然不論問或者不問 都要安全性行為的話...
那我實在不懂為什麼要問一個這麼無關欲望互動的問題就是...
最後~
HIV雖然麻煩 但事實上瞭解過後也不是這麼可怕...
在我看來
最可怕的就是那種 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怕什麼 然後莫名恐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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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不居 時節如流
五十之年 忽焉已至
君不見 高堂明鏡悲白髮 朝如青絲暮成雪
嘆時光 流驚奇
歲月匆匆 今何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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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52.8
1F:推 gay1999:其實同性性行為傳染HIV的危險度是比異性行為低很多的 02/28 17:30
2F:→ gay1999:大家其實不必過度恐慌! 02/28 17:31
3F:推 ww12575:樓上你哪裡來的數據.... 02/28 17:58
4F:推 iljapan61:一樓感覺很像免洗-.- 02/28 19:31
5F:推 mingyue6002:推~ 02/28 20:55
6F:推 ttl069:1樓請提出數據支持論點 02/28 22:14
7F:推 gay1999:難道你們要別人說:愛滋=同性戀才甘心嗎? 02/28 22:16
8F:→ gay1999:大眾對同志性行為有太多錯誤的認知了! 02/28 22:17
9F:→ gay1999:其實同志性行為傳染愛滋的機率是很低的。異性戀才是真正危 02/28 22:18
10F:→ ttl069:就如同我們也要求那些污名同志的人提出數據說明,提出論點背 02/28 22:19
11F:→ gay1999:險的族群 02/28 22:19
12F:→ ttl069:後沒有證據支持是非常危險的事,我指的是1樓的論述 02/28 22:20
13F:推 gay1999:我終於知道為什麼大眾對同志總有偏見了,因為連同志自己 02/28 22:21
14F:→ ttl069:不提供證據只有論述,要怎麼去說服異性戀甚至我們同志? 02/28 22:22
15F:→ gay1999:都對自己的行為沒有自信,不願意大聲的說出我們不是高危險 02/28 22:22
16F:→ gay1999:群,要如何讓別人接納我們,消除偏見? 02/28 22:23
17F:推 ttl069:你完全搞錯方向,版友們只是希望你的論述必須有根據而已 02/28 22:24
18F:→ gay1999:如果你自甘認為自己是高危險群,那也是你的自由! 02/28 22:25
19F:→ gay1999:我會繼續努力,讓大家知道同志行為其實並不危險! 02/28 22:26
20F:→ gay1999:危險的是自認為自己的行為很危險!而任由別人誤會! 02/28 22:27
21F:推 ttl069:這跟認不認為無關,沒有證據就論述跟那些污名我們的人一樣 02/28 22:28
22F:→ gay1999:說真的我跟很多位醫生請教過,他們都不認為同志行為是危險 02/28 22:28
23F:→ ttl069:板友的重點是你要提供證據才會更說服人,努力才有結果 02/28 22:29
24F:→ gay1999:的,反而覺得異性性行為要危險的多。不要因為異性戀的汙名 02/28 22:29
25F:→ ttl069:所以何不請你認識的那些醫生來背書?這樣比較幫得上我們 02/28 22:30
26F:→ gay1999:化而活在恐懼之中了,異性戀才是HIV的大宗! 02/28 22:30
27F:→ ttl069:恩恩 那就請那些醫生提供些數據給我們吧 我們也可洗刷污名 02/28 22:31
28F:推 gay1999:為什麼自己的行為要別人的背書?難道不能有自信一點嗎? 02/28 22:35
29F:→ gay1999:我認為同志的愛不是罪惡的,難道還要請神父或牧師來背書 02/28 22:37
30F:→ gay1999:嗎? 02/28 22:37
31F:推 ttl069:因為沒有證據就指控,這和污名我們的人沒有差別 02/28 22:37
32F:→ gay1999:所以如果基督教說我們是罪人,因為找不到神職人員背書, 02/28 22:38
33F:→ gay1999:所以我們就真的是罪人嗎? 02/28 22:39
34F:→ gay1999:我沒有要指控誰,我只是想說明,同性性行為不危險 02/28 22:40
35F:→ ttl069:那你要怎麼說服我們你跟那些人有什麼分別呢? 02/28 22:42
36F:→ ttl069:就是因為基督教說同志有罪而沒有證據,同志才不相信不是嗎? 02/28 22:43
37F:→ vicdaniel:哈 這就是有些人,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 02/28 22:44
38F:→ ttl069:對阿 所以才說論述後面的證據很重要 02/28 22:45
39F:推 gay1999:好啊!那同性戀=愛滋!這樣可以了嗎? 02/28 22:45
40F:→ ttl069:沒人這樣說喔,這是你自己的推論 02/28 22:46
41F:推 gay1999:所以我說同性性行為不危險啊!你們又不相信! 02/28 22:48
42F:推 ttl069:我們哪裡有說不相信? 02/28 22:48
43F:→ gay1999:我出道也十多年了,從沒擔心過H的! 02/28 22:49
44F:→ gay1999:我還真的和有HIV的人1069過也沒事啊! 02/28 22:50
45F:→ ttl069:感覺應該沒作過研究或是修過研究方法類似的課程 02/28 22:57
46F:→ vicdaniel:自信不是自己說同志不會得愛滋病 愛滋就不會來的= = 03/01 04:42
47F:→ Blathers:是免洗吧 03/01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