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art (超愛你)
看板gay
標題亡國論發言實情文
時間Thu Dec 18 23:04:07 2003
〔以下文字由性別人權協會提供,摘自立院隨選視訊系統,為立委侯
水盛2003.12.18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發言。〕
侯:我們在司法上好像是准許同志結婚….
陳:能不能准許同志合法結婚,這部分我不清楚。但是同志有在一起
的權利,是他們的基本權利。
侯:是權利但是他們有沒有盡義務,如果大家都同志在一起,那請問
我們的下一代哪裡來?…..我們的未來都交給下一代,但是同志在一
起永遠沒有下一代,那我們不是亡國了嗎?
陳:對…
侯:那你說這怎麼可以合法化,這個政策是亡國政策….
陳:
侯:他們下不了蛋產不了子嘛,衛生單位應該提出你們的看法…..
陳:同性戀的交友我們給予足夠的尊重和基本的權利。但是委員關心,
台灣人口的發展的確很重要,現在台灣每一隊夫妻只生 1.2個小孩,
但這好像跟擬提的沒什麼關係…
侯:但是同志一個都生不出來
陳:對啦對啦,但是他們可以認養小孩照顧小孩….
侯:但那又不是他們製造的,是靠別人製造,有權利沒盡義務這有通嗎?
侯:現在同志罹患愛滋的比率,是一般normal的夫妻的幾倍?
陳:在台灣確實在愛滋病的區塊,感染率最高盛行率最高的是就是在
男性與男性的同性性行為上,這也是台灣唯一超過世界衛生組織 5%
的高危險群,所以我們現在是加強同性戀者的衛生宣導。
侯:所以,現在同志結婚以後是不是應該也納入控管,尤其在愛滋的
部分,是不是應該定期去檢查?不然根本就是不定期炸彈。這些人臉
上又沒寫我得愛滋,我得愛滋,所以政府沒有盡告知的義務,讓我染
了愛滋,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陳:我們已經加強同性戀者的愛滋宣導避免散播愛滋
侯:你們有不有一套辦法,針對這些同志愛人或是已經結婚了,要求
他們定期去愛滋檢查,有沒有?你既然知道他們是高危險群,就要把
他隔離啊,現在一個有一個SARS你就隔離,你們為什麼不進行isolation ?
陳:我們針對愛滋病的感染者的接觸者,要求他們檢查
侯:只是要求這樣合理嗎?沒有強制只是要求這樣合理嗎?我覺得你
們做的不夠好啦…
陳:我們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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