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BI (PTT一堆暴民)
看板gardener
標題Re: [問題] 教保員服務證明
時間Fri Jul 7 16:50:33 2017
※ 引述《dot222 (dots)》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因為看許多教保員離職服務證明都會加註
: 「服務期間表現優良」等字眼
: 若表現不佳態度惡劣是否還會念在她要離開了而加註呢?
: 園裡的教保員真的很擺爛啊...
我的服務證明,園方就沒有做加註。
應該說在鄉托服務期間,因為園方不喜歡有自己意見的員工,
加上我是考上教師離開,不僅不加註,還讓我考績乙等,變成我那年當作沒有工作一樣,
不能列為敘薪之一。
要說有甚麼幫助嘛~,如果他考上教師就有好處啊!
我在敘薪的時候,縣府有規定一定要有加註「服務期間表現優良」,才可以列入敘薪。
不知道各縣市是否有不同。
(唉~~滿腹辛酸委屈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254.118.4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ardener/M.1499417436.A.DB4.html
※ 編輯: SIBI (121.254.118.46), 07/07/2017 16:53:13
※ 編輯: SIBI (121.254.118.46), 07/07/2017 16:56:48
1F:推 zinia: 教師不是都看年資嗎?採計年資看服務的學校資格,我不知道 07/07 17:47
2F:→ zinia: 離職者證明書還有這個功用啊 07/07 17:47
3F:→ zinia: 那這樣很慘耶,尤其理念又不合的時候,真是啞巴吃黃蓮了 07/07 17:47
4F:→ SIBI: 敘薪採計年資要服務證明啊,而服務證明就是要註明那一段話 07/07 18:34
5F:推 yamapudding: 同樓上 07/07 20:58
6F:推 dot222: 但離職證明不是會寫服務期限?所以教育局不管只認那段字? 07/08 00:46
7F:推 bm0725: 要兩者兼備才有用吧 07/08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