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BI (PTT一堆暴民)
看板gardener
标题Re: [问题] 教保员服务证明
时间Fri Jul 7 16:50:33 2017
※ 引述《dot222 (dots)》之铭言:
: 想请问大家,因为看许多教保员离职服务证明都会加注
: 「服务期间表现优良」等字眼
: 若表现不佳态度恶劣是否还会念在她要离开了而加注呢?
: 园里的教保员真的很摆烂啊...
我的服务证明,园方就没有做加注。
应该说在乡托服务期间,因为园方不喜欢有自己意见的员工,
加上我是考上教师离开,不仅不加注,还让我考绩乙等,变成我那年当作没有工作一样,
不能列为叙薪之一。
要说有甚麽帮助嘛~,如果他考上教师就有好处啊!
我在叙薪的时候,县府有规定一定要有加注「服务期间表现优良」,才可以列入叙薪。
不知道各县市是否有不同。
(唉~~满腹辛酸委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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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IBI (121.254.118.46), 07/07/2017 16:53:13
※ 编辑: SIBI (121.254.118.46), 07/07/2017 16:56:48
1F:推 zinia: 教师不是都看年资吗?采计年资看服务的学校资格,我不知道 07/07 17:47
2F:→ zinia: 离职者证明书还有这个功用啊 07/07 17:47
3F:→ zinia: 那这样很惨耶,尤其理念又不合的时候,真是哑巴吃黄莲了 07/07 17:47
4F:→ SIBI: 叙薪采计年资要服务证明啊,而服务证明就是要注明那一段话 07/07 18:34
5F:推 yamapudding: 同楼上 07/07 20:58
6F:推 dot222: 但离职证明不是会写服务期限?所以教育局不管只认那段字? 07/08 00:46
7F:推 bm0725: 要两者兼备才有用吧 07/08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