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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to (シト)》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包拯(包青天)似乎很討厭曹操? : 時間: Sun May 3 15:02:02 2020 : : 拿"包青天"當時的編劇背景,那時是 1990 年代初期,曹操在戲劇形象還是很黑( : 雖然事實上也頗黑的),作為編劇自然不會違背這個風氣,吹捧曹操的戲劇幾乎都是這 : 十年左右才有的。 : : 來看包公案吧,雖然是小說,有些案子並不符合現在道德標準,或許連包公本人都 : 不太認同(畢竟是後世的道德觀),只能說很多創作都是把自己的道德觀加諸於包公的 : 形象。 : : 已經翻譯成白話文了。 : ------------------------------------------------------------------------------ :         七十五 晏誰賓污賤害生女 束婦人雖死留餘辜 : : 有個鄉民名字叫晏誰賓,生性無恥下流,兒子叫晏從義,娶了個老婆束氏,晏誰賓 : 每次都去勾引她,束氏一開始都不接受,但是後來實在被逼迫到無法拒絕,就勉強順從 : 了晏誰賓,每逢晏從義外出,晏誰賓晚上就進入束氏的房間通姦。 : : 有一天,晏從義去祝賀岳丈的壽誕,束氏非常討厭他的公公晏誰賓,預料到他晚上 : 一定會來房間裡要求通姦,就欺騙小姑晏金孃說: : : 『妳哥今日出門,我晚上一個人睡,感到不安害怕,妳可以跟我一起睡嗎?』 : : 晏金孃答應。晚上的時候,晏誰賓果然來敲門要求通姦,束氏在黑暗裡開門後,躲入暗 : 處。晏誰賓跑到床上去行姦。在床上的晏金孃被晏誰賓上下其手,醒來驚呼: : : 『父親,是我啊,不是嫂嫂!』 : : 晏誰賓以經知道鑄成大錯,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便起身逃離去。 : 次日早餐,晏金孃不肯出房門用餐,她母親不知其中緣由,他父親卻很清楚,於是 : 就先吃飯了。當她母親去叫他女兒時,卻發現女兒已經在嫂嫂的房間內上吊自殺身亡。 : 束氏心裡相當害怕,就回到娘家通知這件事。 : : 束氏他哥束棠說: : : 『晏家沒倫理,應該要先跟晏家離婚,接妹束氏另行改嫁,才不會被晏誰賓繼續污辱。』 : : 就去衙門告官,包公就叫差役前往晏家抓拿晏誰賓,晏誰賓自知罪大滔天,天理不容 : ,就上吊自殺身亡。後差役帶關係人返回官府,束棠說: : : 『晏誰賓自知罪大惡極,王法難容,已上吊身亡;晏從義是晏誰賓這個惡人的兒子,也不 : 是什麼好東西,我們束家不敢跟他們連姻,而願意將我妹子改嫁,按照往例有這樣的判決 : ,而晏氏父子各自承擔自己的罪行。剩下的一干人等皆只是證人,與晏誰賓犯罪沒有關係 : ;小民已經把實情秉告,希望上官當庭將他們釋放。』 : : 包公見案情撲朔迷離,就審問: : : 『束氏原本與她公公有一腿嗎?』 : : 束棠說: : : 『沒這回事。』 : : 包公又問: : : 『既然束氏並無與她公公有染,那她公公已經死了,為何還要求改嫁?』 : : 束棠說: : : 『他們晏家是禽獸之門,晏從義又是晏誰賓這壞人之子,常理推測應該不是甚麼好東西, :  不適合與我們束家結親,所以在此懇請上官讓我妹子改嫁。』 : : 包公繼續問: : : 『晏金孃在束氏房裡睡,是誰開門?』 : : 束棠說: : : 『晏誰賓這惡賊應該早已躲在房中。』 : : 包公靈光一閃,問: : : 『晏誰賓這惡賊本來要跟誰爽一下?』 : : 束棠說: : : 『我不知道。』 : : 束氏說: : : 『他是針對小妾我,但失誤就上了他自己女兒。』 : : 包公問束氏: : : 『妳們兩人在一起互相陪伴,為何不大聲喊叫?』 : : 束氏說: : : 『小妾我生性害羞,而且那不關我的事,為什麼我要喊叫?』 : : 包公至終不相信,命令差役將束氏抓起來拷打,強行逼供: : : 『一定是妳跟公公有染!那一夜妳去睡妳小姑的床,小姑睡妳的床,要讓妳公公上錯人 : !』 : : 束氏受不了刑罰,就直接招了認罪。 : : 包公說: : : 『妳跟妳公公通姦,本來就是死罪,妳叫小姑陪妳睡,又自己躲起來,讓妳公公上錯人 : ,讓妳小姑受辱而死,都是因為妳,妳死有餘辜!』 : : 秋天就用狗頭鍘把束氏處決,又下公文說要拆毀晏誰賓的房舍,用那塊地作為儲水之 : 池,而晏誰賓這惡賊罪大惡極,他的肉豬狗都不屑一顧。 : : ----------------------------------------------------------------------------- : :   通篇看來,要顯示包公的英明之處,就是把束氏刑求逼出與她公公通姦的口供(不 : 管是受逼迫還是如何,只有有姦情就得死),進而讓她洩漏陷害小姑的事實,要是一般 : 的縣令應該不會刑求逼口供,直接照束棠的意思放人並准其改嫁。 : :   晏從義還蠻可憐的,父親妹妹老婆都死了,還發現老婆被自己老爸扒灰,還沒了房 : 子,而他對岳丈應該不錯(還會去祝壽),應該不是什麼壞人,但被束棠說成是惡人孽 : 子,真是這故事的可憐人之一(他母親也很可憐,當然晏金孃更可憐。) : : 原文 : ============================================================================== : 七十五 晏誰賓污賤害生女 束婦人雖死留餘辜 : : 話說有民晏誰賓,污賤無恥。生男從義,為之娶婦束氏,誰賓屢挑之,束氏初 : 拒不從,後積久難卻,乃勉強從之,每男外出,則夜必入婦房姦宿。 : : 一日,從義往賀岳丈壽,束氏心恨其翁,料夜必來,乃哄翁之女金孃道:“你 : 兄今日出外去,我獨自宿,心內驚怕,你陪我睡可好? ”金孃許之。其夜,翁果來 : 彈門,束氏潛起開門,躲入暗處。翁遂登床行姦。金孃乃道:“父親是我也,不是 : 嫂嫂。 ”誰賓方知是錯,悔無及矣,便跳身走去。 : : 次日早飯,女不肯出同餐,母不知其故,其父心知之,先飯而出。母再去叫, : 女已縊死在嫂嫂房內。束氏心中害怕,即回娘家達知其事。束氏之兄束棠道:“他 : 家沒倫理,當去告首他絕親,接妹歸來另行改嫁,方不為彼所染。 ”遂赴縣呈告, : 包公即令差人去拘,晏誰賓情知惡逆,天地不容,即自縊死。後拘眾幹證到官,束 : 棠道:“晏誰賓自知大惡彌天,王法不容,已自縊死;晏從義惡人孽子,不敢結親, : 願將束氏改嫁,例有定議,各服其罪。 : : 餘人俱系幹證,與他無干;小的已告訴得實;乞都賜省發;眾人感激。 ” : 包公見狀中情甚可惡,且將來審問道,“束氏原與翁有姦否?”束棠道:“並 : 無。 ”包公道:“即與翁無姦,今翁已死,何再求改嫁? ”束棠道:“禽獸之門, : 惡人之子,不願與之結親,故敢懇求改嫁。 ”包公道:“金孃在束氏房中睡。房門 : 必閉,是誰開門? ”束棠道:那晏賊已躲房中在先。”包公道:“晏賊意在要姦誰?” : 束棠道:“不知”束氏道:“彼意在我,誤及於女。”包公道:“你二人相伴,何 : 不喊叫起來? ”束氏道,“小妾怕羞,且未及我,何故喊起? ”包公終不信,將束 : 氏夾起道:“必你先與翁有姦,那一夜你睡姑床,姑睡你床,故陷翁於錯誤。”束 : 氏受刑不過,乃從直招認。 : : 包公道:“你與翁通姦,罪本該死;你叫姑伴睡,又自躲汗,陷翁於誤,陷姑 : 於死,皆由於你,死有餘辜。 ”本秋將束氏處決,又移文去拆毀晏誰賓之宅,以其 : 地開儲水之池,意晏賊之肉犬豕不屑食之。 : ============================================================================== : : ※ 引述《mike5554 (疾風)》之銘言: : : 如題,在劇中偶有提到曹操時,包拯似乎都不是很愉快,當然以老包的個性來講,像曹操 : : 把天子視為掌中玩物當然不能接受,但是曹操當時官至丞相,後來還封為魏王,如果包拯 : : 是生在那時,感覺好像也沒辦法怎樣,畢竟曹操身分地位高包拯太多,在怎樣也不太可能 : : 扳倒曹操,而且以當時環境如果曹操要被封為王老包一定也不能接受,而且曹操當時以下 : : 犯上的事蹟屢見不顯,老包有可能真的像劇中一樣鍘了高官?(太師、王爺)之類的? : : https://i.imgur.com/zoYKyhX.jpg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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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allantry/M.1588489324.A.735.html : ※ 編輯: cito (114.46.104.143 臺灣), 05/03/2020 15:24:55 : 推 lkrichard: 束氏想這辦法只是想躲開迫害 公公看到是晏妹也嚇走了 05/03 16:29 : → lkrichard: 不懂這劇情為啥硬要鍘了她 還是說覺得她應該直接報官 05/03 16:31 : → lkrichard: 或是跟丈夫講 不應該這樣害到晏妹 但罪不至死吧 05/03 16:33 : 推 nsk: 當時律法好嚴格呀!通姦就得死? 05/03 17:08 : 推 tmcharvard: 我不知道大家怎麼想~或許在那個時代,這種判法是政治 05/03 17:51 : → tmcharvard: 與顏色超級正確的吧...但我只感覺這判法根本是糊塗爛 05/03 17:52 : → tmcharvard: 帳式的判法,晏妹與公公都不是她殺的,而且犯錯問題最 05/03 17:55 : → tmcharvard: 大的是公公,束氏也算是半個受害者,最後被砍的是她, 05/03 17:57 : → tmcharvard: 此外,束氏兄做偽證詞,說的與事實不符,理應也有罪 05/03 17:59 : → tmcharvard: 最衰的是阿賓...一切都最跟他無關的,連家都沒了... 05/03 18:02 : → tmcharvard: 真是"好英明"的判決...不過古代的律法不論中外都很嚴 05/03 18:03 : → tmcharvard: 格,偷竊情節重大就是掉腦袋的,甚至男女殉情沒死也有 05/03 18:06 : → tmcharvard: 罪,而且還很重,也是輕則流放重則砍頭,跟現代重視犯 05/03 18:08 : → tmcharvard: 法者人權是無法比的,現代連殺人都未定判死 05/03 18:10 : → saltlake: 只有有姦情就得死 <- 古時候寫這故事的人認為這樣 05/03 18:21 : → saltlake: 包拯年代的法律是否真是如此,不知道 05/03 18:22 : → saltlake: 愛用現代法律規定和觀念去評論古代的話,刑求取證本身 05/03 18:22 : → saltlake: 就有問題 05/03 18:23 : → saltlake: 去祝賀岳丈的壽誕 <- 單純是遵從禮儀的表現,翁婿相處 05/03 18:24 : → saltlake: 如何並無證據供推斷 05/03 18:24 : → saltlake: 晏誰賓果然來敲門要求通姦,束氏在黑暗裡開門後 <-束氏 05/03 18:27 : → saltlake: 這個幫忙開門的動作稱為明知或可推而得知晏老頭的不法 05/03 18:28 : → saltlake: 目的,而幫助他人犯罪叫做幫助犯 05/03 18:28 : → asho1018: 宋代不知道,但元代是被強逼的一方是無罪的,有個判例是 05/03 19:02 : → asho1018: 公公強姦媳婦,婆婆跑去報官。公公有罪毫無問題,但當時 05/03 19:04 : → asho1018: 有以下犯上之罪,婆婆把家醜外揚,是以下犯上,判決書上 05/03 19:05 : → asho1018: 觀點夫妻以義合,義絕而分,也就是婆婆告官是在公公背人 05/03 19:07 : → asho1018: 倫之後,該行為符合判決離婚,故婆婆告官,告的是陌生人 05/03 19:08 : → asho1018: 婆婆無罪,媳婦是受害者該判例也沒提她 05/03 19:09 : 推 uzura0613: 現在看到的公案小說都是明代人寫的,用的也是明代觀點 05/03 20:52 : → uzura0613: 那個年頭公案小說寫出來還是以娛樂導向為主,很多獵奇 05/03 20:53 : → uzura0613: 故事,然後都抄來抄去,同一個案子在不同書給不同人判 05/03 20:54 : → saltlake: 更古時候孟子就說過男女授受不親,但是嫂溺援之以手 05/03 21:51 : → saltlake: 適用法條於案件事實的時候本就應通盤考慮而非輕率抓 05/03 21:51 : → saltlake: 一條法條來斷案。規定在原則之外並非必無例外規定 05/03 21:52 : → saltlake: 在解釋法條的時候,也有各種規範如判例等等 05/03 21:53 : → saltlake: 但是小說或者閒聊一來圖的是聳人聽聞,再來論者多無 05/03 21:53 : → saltlake: 法律知識,也多不在乎。反正只是要發洩 05/03 21:54 : 推 kira925: 包公案是明朝人寫的 所以老包是無辜的 05/03 21:54 : 推 mattc123456c: 晏從義真可憐 05/04 17:54 : → joinptt: 這就是後世法盲酸儒編的心中正義鬧劇啊 05/21 12:59 這完全是明朝筆記文學亂寫,宋朝的法律已經相當人性化了,根本不會因為這種事情 將人斬首,我們來看看宋史研究者吳鉤先生的文章就知: 保守如宋朝,官員通姦如何判罪? 我猶豫了許久,不知道該不該講這個故事,畢竟它涉及「通姦」的齷齪事,而且劇情有些 「狗血」,故事本身也無甚價值。不過,考慮到從宋人對通姦案的處置可以一窺宋代的司 法制度與司法文明,這個故事還是值得一講。 同其他王朝以及其他文明體一樣,宋朝政府也是將通姦行為列為罪行。按照《宋刑統》, 「諸姦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通姦的男女將被判處一年半的徒刑,如果女方 有丈夫,則徒二年。我們看小說、戲劇,總以為古代婦女與人通姦,會被判處甚麼「騎木 驢」、「浸豬籠」之類的酷刑,其實這多出於民間小文人的杜撰。雖然個別地方確實發生 過將姦夫姦婦「騎木驢」、「浸豬籠」的事情,但那不過是落後、封閉之地的私刑而已, 既為主流社會所反對,也為法律所禁止;國家正刑中從來沒有甚麼「騎木驢」、「浸豬籠 」。 宋朝法律對於「監臨姦」的處罰,則更為嚴厲。所謂「監臨姦」,是指政府官員跟他所管 轄範圍內的女子發生通姦行為。按《宋刑統》,「諸監臨主守於所監守內姦者,謂犯良人 ,加姦罪一等」,「若姦無夫婦女,徒二年;姦有夫婦女,徒二年半」。 官員犯姦,引發的輿論震動也遠大於民間的通姦行為。宋神宗元豐四年(1081),京城就 發生了一起鬧得沸沸揚揚的官員通姦案。 話說判登聞檢院(相當於直訴法院院長)王珫與他的兒子王仲甫,被人告發跟大理評事( 最高法院的法官)石士端之妻王氏通姦。通姦本就是為人所不齒的行為,父子二人與同一 個女子私通,更是讓人瞠目結舌。不過,這事兒出在王仲甫身上,也不奇怪,因為王仲甫 這個人,是文學才子,但生性放浪,跟20世紀巴黎沙龍中的左翼自由派文人一個樣。 早年他曾為翰林學士,一日「權直內宿」,在內廷值夜班,看到「有宮娥新得幸」,便寫 了一首豔詞:「黃金殿裡,燭影雙龍戲。勸得官家真個醉,進酒猶呼萬歲。錦裀舞徹涼州 ,君恩與整搔頭。一夜御前宣喚,六宮多少人愁。」皇后聞知,對宰相說:「豈有館閣儒 臣應制作狎詞耶!」所以王仲甫隨後便被罷去了翰林學士之職。現在王仲甫與其父王珫既 然被揭發與有夫之婦通姦,台諫官自然要發起彈劾。神宗皇帝於是詔「付有司劾治」,由 大理寺調查王氏通姦一事。最後調查屬實,法官建議將王珫免職,不過宋神宗赦免了對王 珫的罪罰,「許令釐務」,即類似於「留職察看」。但王珫「略無愧恥,遽請朝見」,大 搖大擺上班。 御史朱服很看不過眼,又上書彈劾,說王珫「父子同惡,行如禽獸」,這樣的人怎麼還可 以當直訴法院的領導?應當將他「投棄荒裔,終身不齒」。在御史的堅持下,神宗皇帝不 得不將王珫除名罷官,「放歸田里」。時為元豐四年六月。 更多人被捲進來 事情本應到此結束,但在大理寺審訊王珫父子與人通姦一案時,有涉案人供稱,宰相王珪 的兒子王仲端,也與石士端妻王氏有姦。不過大理寺的法官大概覺得不可信,也可能不想 節外生枝,並沒有採信這一供詞。 知諫院舒亶輾轉得到信息,當即上書宋神宗:「(王)珫父子事連(王)仲端甚明,有司 以故觀望,不敢盡理根治」,請徹查清楚。舒亶當時並非在大理寺供職,他是從哪裡得知 王仲端被人供出來一事的呢?這事兒說起來有些複雜。我們從頭說起。 原來,主審王珫一案的法官,是大理寺丞王援,他的上司是大理少卿朱明之。朱明之與翰 林院學士王安禮是親家,又知道王安禮與宰相王珪有隙,一直想找個機會打擊王珪。恰好 大理寺在審鞫王珫父子通姦案時,獲得王珪之子王仲端涉案的供詞。朱明之得知後,覺得 機會來了,便暗示王援:將案子做實,你不用怕王珪,我們都給你撐腰。 朱明之是王援上司,而且王安禮以前也提攜過他,因此,王援決定迎合朱明之之意,協助 其打擊王珪父子,於是收集、捏造了一些王仲端涉及通姦案的證詞。朱明之自己也給皇帝 打報告,附上王援提供的證詞,說王仲端跟通姦案有些牽連。 退朝後回家,朱明之故意在妻子面前說:皇上聽說王仲端也涉嫌通姦,非常生氣,要求深 究,嚴懲不貸。朱妻是王安禮的侄女,她很快就將丈夫說的話告訴堂兄、王安禮之子王枋 ;王枋則將這話傳給了在京等待安排工作的前權漳州(今福建漳州)軍事判官練亨甫;練 亨甫與知諫院舒亶相識,正期待舒亶引薦他呢,得到這一情報,立即又告訴了舒亶。 由此可見,那朱明之真的很有心計,不但偽造了神宗皇帝的批示,並將偽造的批示巧妙地 傳播出去,「意欲傳達言事者以聞」。他的目的達到了,舒亶果然立即上書彈劾王仲端。 此時,王仲端「亦自訴」,要求朝廷查個水落石出,還他清白。宋神宗便詔大理寺繼續審 鞫王氏通姦案,又「命內侍馮宗道監劾」。時為元豐四年七月。 在大理寺着手調查王仲端是否參與通姦之時,朱明之的另一位姻親、集賢校理蔡京向朱明 之透露了一個情報:宰相王珪已經懷疑你們做了手腳,你們「切須仔細」。 七月底,負責監劾的馮宗道回去報告宋神宗:王仲端涉嫌通姦一事,其實是王珫案中一名 叫作許貴的當事人「避罪虛妄」,胡亂攀供,並無實據,王援手裡的所謂證據,都是偽造 出來的。 宋神宗大怒,說:「獄丞王援承勘作姦,不可不治。」詔令將通姦案移交御史台,在同文 館成立臨時法庭,由監察御史裡行朱服、檢正中書刑房公事路昌衡主審,馮宗道監劾。 通姦罪對官員的殺傷力 案子審了兩個多月,終於審鞫清楚:王仲端確實與王氏通姦案無涉,他是受了朱明之等人 的構陷。 元豐四年十月,同文館臨時法庭宣佈結案。神宗皇帝對所有涉案的官員做出處分:大理寺 丞王援、王安禮之子王枋「各追一官,勒停」,停職並降官一級;集賢校理、大理少卿朱 明之「追一官」「落職」,奪去館職並降級;前權漳州軍事判官練亨甫為謀官位,無事生 非,「除名勒停,編管均州」,剝奪公職,並送均州(今湖北丹江口)編管;集賢校理蔡 京干預案情,「落職」,奪去館職;知諫院舒亶誤信謠言,彈劾不當,罰銅二十斤;大理 卿崔台符、少卿楊汲「坐知援等為奸,俱不按發」,也是「各罰銅二十斤」。 這一起劇情既「狗血」又「烏龍」的通姦案,終於收場。 從這起通姦案,我們可以看到甚麼呢?也許有人會說,看到了下三濫的官場傾軋。這麼說 當然沒甚麼不對,不過我想提供另一個觀察的視角:一起「烏龍通姦案」在朝廷上引發軒 然大波,將多位中高層官員捲進來,其實顯示了官員通姦行為在宋朝政治秩序中的敏感性 ,一名高官如果被查實跟婦人私通,必將身敗名裂。正因為如此,有些官員為了扳倒政治 對手,才往往藉「通姦」之類的敏感名目大做文章。 比如我們熟悉的歐陽修,就曾先後兩次被人誣告與人通姦。一次是在慶曆五年(1045), 歐陽修妹妹的繼女張氏,因與他人私通,被丈夫歐陽晟告至開封府,在開封府鞫勘時,張 氏「懼罪,且圖自解免,其語皆引公(指歐陽修)未嫁時事,詞多醜異」,即攀誣歐陽修 與她也有姦情。宰相賈昌朝欲趁機扳倒歐陽修,便暗示法官嚴劾。但法官最終還是以查無 實據為由,對張氏供詞不予採信。不過,由於有證據顯示歐陽修侵佔了張氏財產,歐陽修 也被貶出朝廷,出知滁州(今安徽滁州)。 第二次是在治平四年(1067),時歐陽修為副宰相,他妻子的堂弟薛良孺,因為以前舉薦 的某個人貪贓事發,受連坐問責,正值宋神宗繼位,大赦天下,但歐陽修為表示大公無私 ,「乃言不可以臣故僥倖,乞特不原」,薛良孺因此不獲赦免,被免了官職,從此對歐陽 修恨之入骨,便造謠歐陽修與兒媳吳氏有姦情。謠言經集賢校理劉瑾之口,傳到御史中丞 彭思永的耳中,彭思永又告訴了殿中侍御史裡行蔣之奇。 蔣之奇立即上疏彈劾歐陽修「帷薄不修」。由於此事實在駭人聽聞,宋神宗懷疑蔣之奇誣 告不實,蔣便「引(彭)思永為證」。神宗又要求彭、蔣二人「具傳達人姓名以聞」,即 交代清楚信息來源。蔣之奇說,信息得自彭思永;但彭思永卻拒絕交代信源,只推辭說: 「出於風聞,年老昏繆,不能記主名。」按宋朝的慣例,台諫官有權「風聞言事」,並且 可以拒絕交代信源,這是宋代台諫官的一項特權,旨在保護言路的通暢。用彭思永的話來 說:「法許御史風聞言事者,所以廣聰明也,若必問其所從來,因而罪之,則後不得聞矣 ,寧從重謫,不忍塞天子之言路。」 歐陽修也連上八道札子,再三要求神宗「差官據其(蔣之奇)所指,推究虛實」,如果查 有其事,請將我「顯戮都市,以快天下之怒」;如果查無此事,也請「彰示四方,以示天 下之疑」。歐陽修兒媳婦的父親吳充「亦上章乞朝廷力與辨正虛實,明示天下,使門戶不 致枉受污辱」。歐陽修不久前在「濮議」之爭犯了眾怒,此番被彈劾,除了親家吳充,居 然沒有一位同僚願意上書為他辯解。 最後,因為彭思永、蔣之奇一直不肯交代信源,又拿不出任何實據,宋神宗相信歐陽修確 實是受了誣陷,將御史中丞彭思永貶知黃州(今湖北黃岡),殿中侍御史裡行蔣之奇貶監 道州(今湖南道縣)酒稅;又「出榜朝堂,使內外知為虛妄」,還了歐陽修一個清白。 但這兩次通姦誣告,已搞得歐陽修狼狽不堪。而諷刺的是,歐陽修早年為諫官時,「銳意 言事」,曾彈劾一名叫作杜曾的官員,稱其「通嫂婢有子」,與嫂子的婢女私通,並生下 私生子,導致杜曾受到處分,徙知曹州(今山東曹縣),上任途中,因羞愧而「自縊死」 。 由此可見,「通姦」的檢控,對於宋朝官員的殺傷力是非常大的;宋朝官場的輿論,對於 官員犯姦之事是難以容忍的。這樣的政治風氣,其實並沒有甚麼不好,因為可以給官員製 造道德壓力,使他們不能不多加注意個人生活的檢點。事實上,現代政治也並非不講究官 員私德,2012年11月,美國中情局局長裴卓斯(David Howell Petraeus),即因為婚外 情曝光而被迫宣佈辭職。 https://reurl.cc/5o82Ey 個人看法:如真的發生這種事情,由於兒媳是被逼姦的,但不慎害小姑被玷汙而輕生, 雖然有罪但不致死,很可能吃一兩年免錢飯(害人輕生),至於禽獸公公吃幾年牢飯 也跑不掉,而且宋朝對於死刑判決很嚴謹,不可能一個府尹決定誰死,判完死罪後上報 大理寺刑部,再三確認才能行刑,死囚還有三次臨刑呼冤的機會,而包拯依照他清廉 正直但不失良善的個性,也不會這樣亂判人死刑,可以說人權概念在明朝可能相較 宋朝有所退化。 -- 我姪兒不是我殺的 我是在戰場上英勇戰死 別被莎士比亞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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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sdf95: 明朝的倒退很明顯 02/09 18:54
我一直很懷疑,明初講求復古,是否是宋朝太過於超前先進,導致政府對於社會的掌握 有所問題,以至於承繼宋朝的元朝無力應對天災民變,所以朱元璋希望恢復古代社會 秩序,以避免動亂因子存在?
2F:推 huang19898: 唐宋明清,印象中應該是越後面的朝代刑罰越重? 02/09 20:48
※ 編輯: RichardIII (111.246.89.131 臺灣), 02/09/2021 21:47:03
3F:→ asdf95: 應該是元代毀的很徹底,老朱重建時著重在控制,而不是發展 02/09 22:19
4F:→ asdf95: 畢竟元代那一整套財政經濟制度太野放,老朱是花很多時間 02/09 22:20
5F:→ asdf95: 處理,而他控制慾很重,因此重建的制度著重在人身控制, 02/09 22:21
6F:→ asdf95: 而不是像宋代著重在如何增加更多稅源 02/09 22:22
宋朝滅亡很可惜,她完全有能力可以擺脫朝代衰亡週期定律,接著率先全球發展出 科學革命與工業革命以及憲政民主,偏偏時常必須面對強敵,而且最後面對的蒙古 只能說逆天的強大,南宋真是雖敗猶榮 ※ 編輯: RichardIII (111.246.89.131 臺灣), 02/09/2021 22:35:16
7F:→ asdf95: 科學革命是不太可能啦XDDD,但宋朝可以學嘛 02/10 14:55
8F:→ asdf95: 宋朝跟其他國家稱兄道弟,不像明清自視天朝上國 02/10 14:57
9F:→ asdf95: 就算不是他發展出來,但宋的學習能力比明清強多了 02/10 14:57
10F:→ RichardIII: 贊同 不過大宋對於科學的熱好 我認為是有很大機會 02/10 17:45
11F:→ RichardIII: 發展科學革命出來 02/10 17:45
12F:→ asdf95: 不是宋發展起來也沒差,用得溜就行 02/10 23:37
13F:→ asdf95: 要有需求才有動力推動,宋要收商稅,樂於接受提高生產力的 02/10 23:38
14F:→ asdf95: 科技樹,明清兩代田賦占財政絕大部份,對採用新科技沒興趣 02/10 23:39
15F:→ asdf95: 甚至排斥,這清代已經演示過了 02/10 23:40
16F:→ RichardIII: 沒錯!!! 02/11 06:50
17F:推 Friedman: 宋朝滅亡真的可惜 很多優點沒被開倒車的元明清繼承 02/11 22:57
18F:→ RichardIII: 沒錯 元朝開倒車還不嚴重 明前半期頗為嚴重 但後半期 02/12 15:20
19F:→ RichardIII: 突破很大 結果明末清初的大破壞把這些全摧毀 還倒退更 02/12 15:21
20F:→ RichardIII: 到更恐怖的地步 02/1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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