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hardIII (我没谋杀我侄子!!!!!!!!!)
看板gallantry
标题Re: [闲聊] 包拯(包青天)似乎很讨厌曹操?
时间Tue Feb 9 12:52:32 2021
※ 引述《cito (シト)》之铭言:
: 标题: Re: [闲聊] 包拯(包青天)似乎很讨厌曹操?
: 时间: Sun May 3 15:02:02 2020
:
: 拿"包青天"当时的编剧背景,那时是 1990 年代初期,曹操在戏剧形象还是很黑(
: 虽然事实上也颇黑的),作为编剧自然不会违背这个风气,吹捧曹操的戏剧几乎都是这
: 十年左右才有的。
:
: 来看包公案吧,虽然是小说,有些案子并不符合现在道德标准,或许连包公本人都
: 不太认同(毕竟是後世的道德观),只能说很多创作都是把自己的道德观加诸於包公的
: 形象。
:
: 已经翻译成白话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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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五 晏谁宾污贱害生女 束妇人虽死留余辜
:
: 有个乡民名字叫晏谁宾,生性无耻下流,儿子叫晏从义,娶了个老婆束氏,晏谁宾
: 每次都去勾引她,束氏一开始都不接受,但是後来实在被逼迫到无法拒绝,就勉强顺从
: 了晏谁宾,每逢晏从义外出,晏谁宾晚上就进入束氏的房间通奸。
:
: 有一天,晏从义去祝贺岳丈的寿诞,束氏非常讨厌他的公公晏谁宾,预料到他晚上
: 一定会来房间里要求通奸,就欺骗小姑晏金娘说:
:
: 『你哥今日出门,我晚上一个人睡,感到不安害怕,你可以跟我一起睡吗?』
:
: 晏金娘答应。晚上的时候,晏谁宾果然来敲门要求通奸,束氏在黑暗里开门後,躲入暗
: 处。晏谁宾跑到床上去行奸。在床上的晏金娘被晏谁宾上下其手,醒来惊呼:
:
: 『父亲,是我啊,不是嫂嫂!』
:
: 晏谁宾以经知道铸成大错,但後悔已经来不及了,便起身逃离去。
: 次日早餐,晏金娘不肯出房门用餐,她母亲不知其中缘由,他父亲却很清楚,於是
: 就先吃饭了。当她母亲去叫他女儿时,却发现女儿已经在嫂嫂的房间内上吊自杀身亡。
: 束氏心里相当害怕,就回到娘家通知这件事。
:
: 束氏他哥束棠说:
:
: 『晏家没伦理,应该要先跟晏家离婚,接妹束氏另行改嫁,才不会被晏谁宾继续污辱。』
:
: 就去衙门告官,包公就叫差役前往晏家抓拿晏谁宾,晏谁宾自知罪大滔天,天理不容
: ,就上吊自杀身亡。後差役带关系人返回官府,束棠说:
:
: 『晏谁宾自知罪大恶极,王法难容,已上吊身亡;晏从义是晏谁宾这个恶人的儿子,也不
: 是什麽好东西,我们束家不敢跟他们连姻,而愿意将我妹子改嫁,按照往例有这样的判决
: ,而晏氏父子各自承担自己的罪行。剩下的一干人等皆只是证人,与晏谁宾犯罪没有关系
: ;小民已经把实情秉告,希望上官当庭将他们释放。』
:
: 包公见案情扑朔迷离,就审问:
:
: 『束氏原本与她公公有一腿吗?』
:
: 束棠说:
:
: 『没这回事。』
:
: 包公又问:
:
: 『既然束氏并无与她公公有染,那她公公已经死了,为何还要求改嫁?』
:
: 束棠说:
:
: 『他们晏家是禽兽之门,晏从义又是晏谁宾这坏人之子,常理推测应该不是甚麽好东西,
: 不适合与我们束家结亲,所以在此恳请上官让我妹子改嫁。』
:
: 包公继续问:
:
: 『晏金娘在束氏房里睡,是谁开门?』
:
: 束棠说:
:
: 『晏谁宾这恶贼应该早已躲在房中。』
:
: 包公灵光一闪,问:
:
: 『晏谁宾这恶贼本来要跟谁爽一下?』
:
: 束棠说:
:
: 『我不知道。』
:
: 束氏说:
:
: 『他是针对小妾我,但失误就上了他自己女儿。』
:
: 包公问束氏:
:
: 『你们两人在一起互相陪伴,为何不大声喊叫?』
:
: 束氏说:
:
: 『小妾我生性害羞,而且那不关我的事,为什麽我要喊叫?』
:
: 包公至终不相信,命令差役将束氏抓起来拷打,强行逼供:
:
: 『一定是你跟公公有染!那一夜你去睡你小姑的床,小姑睡你的床,要让你公公上错人
: !』
:
: 束氏受不了刑罚,就直接招了认罪。
:
: 包公说:
:
: 『你跟你公公通奸,本来就是死罪,你叫小姑陪你睡,又自己躲起来,让你公公上错人
: ,让你小姑受辱而死,都是因为你,你死有余辜!』
:
: 秋天就用狗头铡把束氏处决,又下公文说要拆毁晏谁宾的房舍,用那块地作为储水之
: 池,而晏谁宾这恶贼罪大恶极,他的肉猪狗都不屑一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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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篇看来,要显示包公的英明之处,就是把束氏刑求逼出与她公公通奸的口供(不
: 管是受逼迫还是如何,只有有奸情就得死),进而让她泄漏陷害小姑的事实,要是一般
: 的县令应该不会刑求逼口供,直接照束棠的意思放人并准其改嫁。
:
: 晏从义还蛮可怜的,父亲妹妹老婆都死了,还发现老婆被自己老爸扒灰,还没了房
: 子,而他对岳丈应该不错(还会去祝寿),应该不是什麽坏人,但被束棠说成是恶人孽
: 子,真是这故事的可怜人之一(他母亲也很可怜,当然晏金娘更可怜。)
: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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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五 晏谁宾污贱害生女 束妇人虽死留余辜
:
: 话说有民晏谁宾,污贱无耻。生男从义,为之娶妇束氏,谁宾屡挑之,束氏初
: 拒不从,後积久难却,乃勉强从之,每男外出,则夜必入妇房奸宿。
:
: 一日,从义往贺岳丈寿,束氏心恨其翁,料夜必来,乃哄翁之女金娘道:“你
: 兄今日出外去,我独自宿,心内惊怕,你陪我睡可好? ”金娘许之。其夜,翁果来
: 弹门,束氏潜起开门,躲入暗处。翁遂登床行奸。金娘乃道:“父亲是我也,不是
: 嫂嫂。 ”谁宾方知是错,悔无及矣,便跳身走去。
:
: 次日早饭,女不肯出同餐,母不知其故,其父心知之,先饭而出。母再去叫,
: 女已缢死在嫂嫂房内。束氏心中害怕,即回娘家达知其事。束氏之兄束棠道:“他
: 家没伦理,当去告首他绝亲,接妹归来另行改嫁,方不为彼所染。 ”遂赴县呈告,
: 包公即令差人去拘,晏谁宾情知恶逆,天地不容,即自缢死。後拘众干证到官,束
: 棠道:“晏谁宾自知大恶弥天,王法不容,已自缢死;晏从义恶人孽子,不敢结亲,
: 愿将束氏改嫁,例有定议,各服其罪。
:
: 余人俱系干证,与他无干;小的已告诉得实;乞都赐省发;众人感激。 ”
: 包公见状中情甚可恶,且将来审问道,“束氏原与翁有奸否?”束棠道:“并
: 无。 ”包公道:“即与翁无奸,今翁已死,何再求改嫁? ”束棠道:“禽兽之门,
: 恶人之子,不愿与之结亲,故敢恳求改嫁。 ”包公道:“金娘在束氏房中睡。房门
: 必闭,是谁开门? ”束棠道:那晏贼已躲房中在先。”包公道:“晏贼意在要奸谁?”
: 束棠道:“不知”束氏道:“彼意在我,误及於女。”包公道:“你二人相伴,何
: 不喊叫起来? ”束氏道,“小妾怕羞,且未及我,何故喊起? ”包公终不信,将束
: 氏夹起道:“必你先与翁有奸,那一夜你睡姑床,姑睡你床,故陷翁於错误。”束
: 氏受刑不过,乃从直招认。
:
: 包公道:“你与翁通奸,罪本该死;你叫姑伴睡,又自躲汗,陷翁於误,陷姑
: 於死,皆由於你,死有余辜。 ”本秋将束氏处决,又移文去拆毁晏谁宾之宅,以其
: 地开储水之池,意晏贼之肉犬豕不屑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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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mike5554 (疾风)》之铭言:
: : 如题,在剧中偶有提到曹操时,包拯似乎都不是很愉快,当然以老包的个性来讲,像曹操
: : 把天子视为掌中玩物当然不能接受,但是曹操当时官至丞相,後来还封为魏王,如果包拯
: : 是生在那时,感觉好像也没办法怎样,毕竟曹操身分地位高包拯太多,在怎样也不太可能
: : 扳倒曹操,而且以当时环境如果曹操要被封为王老包一定也不能接受,而且曹操当时以下
: : 犯上的事蹟屡见不显,老包有可能真的像剧中一样铡了高官?(太师、王爷)之类的?
: : https://i.imgur.com/zoYKyh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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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6.104.143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allantry/M.1588489324.A.735.html
: ※ 编辑: cito (114.46.104.143 台湾), 05/03/2020 15:24:55
: 推 lkrichard: 束氏想这办法只是想躲开迫害 公公看到是晏妹也吓走了 05/03 16:29
: → lkrichard: 不懂这剧情为啥硬要铡了她 还是说觉得她应该直接报官 05/03 16:31
: → lkrichard: 或是跟丈夫讲 不应该这样害到晏妹 但罪不至死吧 05/03 16:33
: 推 nsk: 当时律法好严格呀!通奸就得死? 05/03 17:08
: 推 tmcharvard: 我不知道大家怎麽想~或许在那个时代,这种判法是政治 05/03 17:51
: → tmcharvard: 与颜色超级正确的吧...但我只感觉这判法根本是糊涂烂 05/03 17:52
: → tmcharvard: 帐式的判法,晏妹与公公都不是她杀的,而且犯错问题最 05/03 17:55
: → tmcharvard: 大的是公公,束氏也算是半个受害者,最後被砍的是她, 05/03 17:57
: → tmcharvard: 此外,束氏兄做伪证词,说的与事实不符,理应也有罪 05/03 17:59
: → tmcharvard: 最衰的是阿宾...一切都最跟他无关的,连家都没了... 05/03 18:02
: → tmcharvard: 真是"好英明"的判决...不过古代的律法不论中外都很严 05/03 18:03
: → tmcharvard: 格,偷窃情节重大就是掉脑袋的,甚至男女殉情没死也有 05/03 18:06
: → tmcharvard: 罪,而且还很重,也是轻则流放重则砍头,跟现代重视犯 05/03 18:08
: → tmcharvard: 法者人权是无法比的,现代连杀人都未定判死 05/03 18:10
: → saltlake: 只有有奸情就得死 <- 古时候写这故事的人认为这样 05/03 18:21
: → saltlake: 包拯年代的法律是否真是如此,不知道 05/03 18:22
: → saltlake: 爱用现代法律规定和观念去评论古代的话,刑求取证本身 05/03 18:22
: → saltlake: 就有问题 05/03 18:23
: → saltlake: 去祝贺岳丈的寿诞 <- 单纯是遵从礼仪的表现,翁婿相处 05/03 18:24
: → saltlake: 如何并无证据供推断 05/03 18:24
: → saltlake: 晏谁宾果然来敲门要求通奸,束氏在黑暗里开门後 <-束氏 05/03 18:27
: → saltlake: 这个帮忙开门的动作称为明知或可推而得知晏老头的不法 05/03 18:28
: → saltlake: 目的,而帮助他人犯罪叫做帮助犯 05/03 18:28
: → asho1018: 宋代不知道,但元代是被强逼的一方是无罪的,有个判例是 05/03 19:02
: → asho1018: 公公强奸媳妇,婆婆跑去报官。公公有罪毫无问题,但当时 05/03 19:04
: → asho1018: 有以下犯上之罪,婆婆把家丑外扬,是以下犯上,判决书上 05/03 19:05
: → asho1018: 观点夫妻以义合,义绝而分,也就是婆婆告官是在公公背人 05/03 19:07
: → asho1018: 伦之後,该行为符合判决离婚,故婆婆告官,告的是陌生人 05/03 19:08
: → asho1018: 婆婆无罪,媳妇是受害者该判例也没提她 05/03 19:09
: 推 uzura0613: 现在看到的公案小说都是明代人写的,用的也是明代观点 05/03 20:52
: → uzura0613: 那个年头公案小说写出来还是以娱乐导向为主,很多猎奇 05/03 20:53
: → uzura0613: 故事,然後都抄来抄去,同一个案子在不同书给不同人判 05/03 20:54
: → saltlake: 更古时候孟子就说过男女授受不亲,但是嫂溺援之以手 05/03 21:51
: → saltlake: 适用法条於案件事实的时候本就应通盘考虑而非轻率抓 05/03 21:51
: → saltlake: 一条法条来断案。规定在原则之外并非必无例外规定 05/03 21:52
: → saltlake: 在解释法条的时候,也有各种规范如判例等等 05/03 21:53
: → saltlake: 但是小说或者闲聊一来图的是耸人听闻,再来论者多无 05/03 21:53
: → saltlake: 法律知识,也多不在乎。反正只是要发泄 05/03 21:54
: 推 kira925: 包公案是明朝人写的 所以老包是无辜的 05/03 21:54
: 推 mattc123456c: 晏从义真可怜 05/04 17:54
: → joinptt: 这就是後世法盲酸儒编的心中正义闹剧啊 05/21 12:59
这完全是明朝笔记文学乱写,宋朝的法律已经相当人性化了,根本不会因为这种事情
将人斩首,我们来看看宋史研究者吴钩先生的文章就知:
保守如宋朝,官员通奸如何判罪?
我犹豫了许久,不知道该不该讲这个故事,毕竟它涉及「通奸」的龌龊事,而且剧情有些
「狗血」,故事本身也无甚价值。不过,考虑到从宋人对通奸案的处置可以一窥宋代的司
法制度与司法文明,这个故事还是值得一讲。
同其他王朝以及其他文明体一样,宋朝政府也是将通奸行为列为罪行。按照《宋刑统》,
「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通奸的男女将被判处一年半的徒刑,如果女方
有丈夫,则徒二年。我们看小说、戏剧,总以为古代妇女与人通奸,会被判处甚麽「骑木
驴」、「浸猪笼」之类的酷刑,其实这多出於民间小文人的杜撰。虽然个别地方确实发生
过将奸夫奸妇「骑木驴」、「浸猪笼」的事情,但那不过是落後、封闭之地的私刑而已,
既为主流社会所反对,也为法律所禁止;国家正刑中从来没有甚麽「骑木驴」、「浸猪笼
」。
宋朝法律对於「监临奸」的处罚,则更为严厉。所谓「监临奸」,是指政府官员跟他所管
辖范围内的女子发生通奸行为。按《宋刑统》,「诸监临主守於所监守内奸者,谓犯良人
,加奸罪一等」,「若奸无夫妇女,徒二年;奸有夫妇女,徒二年半」。
官员犯奸,引发的舆论震动也远大於民间的通奸行为。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京城就
发生了一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员通奸案。
话说判登闻检院(相当於直诉法院院长)王珫与他的儿子王仲甫,被人告发跟大理评事(
最高法院的法官)石士端之妻王氏通奸。通奸本就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父子二人与同一
个女子私通,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不过,这事儿出在王仲甫身上,也不奇怪,因为王仲甫
这个人,是文学才子,但生性放浪,跟20世纪巴黎沙龙中的左翼自由派文人一个样。
早年他曾为翰林学士,一日「权直内宿」,在内廷值夜班,看到「有宫娥新得幸」,便写
了一首艳词:「黄金殿里,烛影双龙戏。劝得官家真个醉,进酒犹呼万岁。锦裀舞彻凉州
,君恩与整搔头。一夜御前宣唤,六宫多少人愁。」皇后闻知,对宰相说:「岂有馆阁儒
臣应制作狎词耶!」所以王仲甫随後便被罢去了翰林学士之职。现在王仲甫与其父王珫既
然被揭发与有夫之妇通奸,台谏官自然要发起弹劾。神宗皇帝於是诏「付有司劾治」,由
大理寺调查王氏通奸一事。最後调查属实,法官建议将王珫免职,不过宋神宗赦免了对王
珫的罪罚,「许令厘务」,即类似於「留职察看」。但王珫「略无愧耻,遽请朝见」,大
摇大摆上班。
御史朱服很看不过眼,又上书弹劾,说王珫「父子同恶,行如禽兽」,这样的人怎麽还可
以当直诉法院的领导?应当将他「投弃荒裔,终身不齿」。在御史的坚持下,神宗皇帝不
得不将王珫除名罢官,「放归田里」。时为元丰四年六月。
更多人被卷进来
事情本应到此结束,但在大理寺审讯王珫父子与人通奸一案时,有涉案人供称,宰相王珪
的儿子王仲端,也与石士端妻王氏有奸。不过大理寺的法官大概觉得不可信,也可能不想
节外生枝,并没有采信这一供词。
知谏院舒亶辗转得到信息,当即上书宋神宗:「(王)珫父子事连(王)仲端甚明,有司
以故观望,不敢尽理根治」,请彻查清楚。舒亶当时并非在大理寺供职,他是从哪里得知
王仲端被人供出来一事的呢?这事儿说起来有些复杂。我们从头说起。
原来,主审王珫一案的法官,是大理寺丞王援,他的上司是大理少卿朱明之。朱明之与翰
林院学士王安礼是亲家,又知道王安礼与宰相王珪有隙,一直想找个机会打击王珪。恰好
大理寺在审鞫王珫父子通奸案时,获得王珪之子王仲端涉案的供词。朱明之得知後,觉得
机会来了,便暗示王援:将案子做实,你不用怕王珪,我们都给你撑腰。
朱明之是王援上司,而且王安礼以前也提携过他,因此,王援决定迎合朱明之之意,协助
其打击王珪父子,於是收集、捏造了一些王仲端涉及通奸案的证词。朱明之自己也给皇帝
打报告,附上王援提供的证词,说王仲端跟通奸案有些牵连。
退朝後回家,朱明之故意在妻子面前说:皇上听说王仲端也涉嫌通奸,非常生气,要求深
究,严惩不贷。朱妻是王安礼的侄女,她很快就将丈夫说的话告诉堂兄、王安礼之子王枋
;王枋则将这话传给了在京等待安排工作的前权漳州(今福建漳州)军事判官练亨甫;练
亨甫与知谏院舒亶相识,正期待舒亶引荐他呢,得到这一情报,立即又告诉了舒亶。
由此可见,那朱明之真的很有心计,不但伪造了神宗皇帝的批示,并将伪造的批示巧妙地
传播出去,「意欲传达言事者以闻」。他的目的达到了,舒亶果然立即上书弹劾王仲端。
此时,王仲端「亦自诉」,要求朝廷查个水落石出,还他清白。宋神宗便诏大理寺继续审
鞫王氏通奸案,又「命内侍冯宗道监劾」。时为元丰四年七月。
在大理寺着手调查王仲端是否参与通奸之时,朱明之的另一位姻亲、集贤校理蔡京向朱明
之透露了一个情报:宰相王珪已经怀疑你们做了手脚,你们「切须仔细」。
七月底,负责监劾的冯宗道回去报告宋神宗:王仲端涉嫌通奸一事,其实是王珫案中一名
叫作许贵的当事人「避罪虚妄」,胡乱攀供,并无实据,王援手里的所谓证据,都是伪造
出来的。
宋神宗大怒,说:「狱丞王援承勘作奸,不可不治。」诏令将通奸案移交御史台,在同文
馆成立临时法庭,由监察御史里行朱服、检正中书刑房公事路昌衡主审,冯宗道监劾。
通奸罪对官员的杀伤力
案子审了两个多月,终於审鞫清楚:王仲端确实与王氏通奸案无涉,他是受了朱明之等人
的构陷。
元丰四年十月,同文馆临时法庭宣布结案。神宗皇帝对所有涉案的官员做出处分:大理寺
丞王援、王安礼之子王枋「各追一官,勒停」,停职并降官一级;集贤校理、大理少卿朱
明之「追一官」「落职」,夺去馆职并降级;前权漳州军事判官练亨甫为谋官位,无事生
非,「除名勒停,编管均州」,剥夺公职,并送均州(今湖北丹江口)编管;集贤校理蔡
京干预案情,「落职」,夺去馆职;知谏院舒亶误信谣言,弹劾不当,罚铜二十斤;大理
卿崔台符、少卿杨汲「坐知援等为奸,俱不按发」,也是「各罚铜二十斤」。
这一起剧情既「狗血」又「乌龙」的通奸案,终於收场。
从这起通奸案,我们可以看到甚麽呢?也许有人会说,看到了下三滥的官场倾轧。这麽说
当然没甚麽不对,不过我想提供另一个观察的视角:一起「乌龙通奸案」在朝廷上引发轩
然大波,将多位中高层官员卷进来,其实显示了官员通奸行为在宋朝政治秩序中的敏感性
,一名高官如果被查实跟妇人私通,必将身败名裂。正因为如此,有些官员为了扳倒政治
对手,才往往藉「通奸」之类的敏感名目大做文章。
比如我们熟悉的欧阳修,就曾先後两次被人诬告与人通奸。一次是在庆历五年(1045),
欧阳修妹妹的继女张氏,因与他人私通,被丈夫欧阳晟告至开封府,在开封府鞫勘时,张
氏「惧罪,且图自解免,其语皆引公(指欧阳修)未嫁时事,词多丑异」,即攀诬欧阳修
与她也有奸情。宰相贾昌朝欲趁机扳倒欧阳修,便暗示法官严劾。但法官最终还是以查无
实据为由,对张氏供词不予采信。不过,由於有证据显示欧阳修侵占了张氏财产,欧阳修
也被贬出朝廷,出知滁州(今安徽滁州)。
第二次是在治平四年(1067),时欧阳修为副宰相,他妻子的堂弟薛良孺,因为以前举荐
的某个人贪赃事发,受连坐问责,正值宋神宗继位,大赦天下,但欧阳修为表示大公无私
,「乃言不可以臣故侥幸,乞特不原」,薛良孺因此不获赦免,被免了官职,从此对欧阳
修恨之入骨,便造谣欧阳修与儿媳吴氏有奸情。谣言经集贤校理刘瑾之口,传到御史中丞
彭思永的耳中,彭思永又告诉了殿中侍御史里行蒋之奇。
蒋之奇立即上疏弹劾欧阳修「帷薄不修」。由於此事实在骇人听闻,宋神宗怀疑蒋之奇诬
告不实,蒋便「引(彭)思永为证」。神宗又要求彭、蒋二人「具传达人姓名以闻」,即
交代清楚信息来源。蒋之奇说,信息得自彭思永;但彭思永却拒绝交代信源,只推辞说:
「出於风闻,年老昏缪,不能记主名。」按宋朝的惯例,台谏官有权「风闻言事」,并且
可以拒绝交代信源,这是宋代台谏官的一项特权,旨在保护言路的通畅。用彭思永的话来
说:「法许御史风闻言事者,所以广聪明也,若必问其所从来,因而罪之,则後不得闻矣
,宁从重谪,不忍塞天子之言路。」
欧阳修也连上八道札子,再三要求神宗「差官据其(蒋之奇)所指,推究虚实」,如果查
有其事,请将我「显戮都市,以快天下之怒」;如果查无此事,也请「彰示四方,以示天
下之疑」。欧阳修儿媳妇的父亲吴充「亦上章乞朝廷力与辨正虚实,明示天下,使门户不
致枉受污辱」。欧阳修不久前在「濮议」之争犯了众怒,此番被弹劾,除了亲家吴充,居
然没有一位同僚愿意上书为他辩解。
最後,因为彭思永、蒋之奇一直不肯交代信源,又拿不出任何实据,宋神宗相信欧阳修确
实是受了诬陷,将御史中丞彭思永贬知黄州(今湖北黄冈),殿中侍御史里行蒋之奇贬监
道州(今湖南道县)酒税;又「出榜朝堂,使内外知为虚妄」,还了欧阳修一个清白。
但这两次通奸诬告,已搞得欧阳修狼狈不堪。而讽刺的是,欧阳修早年为谏官时,「锐意
言事」,曾弹劾一名叫作杜曾的官员,称其「通嫂婢有子」,与嫂子的婢女私通,并生下
私生子,导致杜曾受到处分,徙知曹州(今山东曹县),上任途中,因羞愧而「自缢死」
。
由此可见,「通奸」的检控,对於宋朝官员的杀伤力是非常大的;宋朝官场的舆论,对於
官员犯奸之事是难以容忍的。这样的政治风气,其实并没有甚麽不好,因为可以给官员制
造道德压力,使他们不能不多加注意个人生活的检点。事实上,现代政治也并非不讲究官
员私德,2012年11月,美国中情局局长裴卓斯(David Howell Petraeus),即因为婚外
情曝光而被迫宣布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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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法:如真的发生这种事情,由於儿媳是被逼奸的,但不慎害小姑被玷污而轻生,
虽然有罪但不致死,很可能吃一两年免钱饭(害人轻生),至於禽兽公公吃几年牢饭
也跑不掉,而且宋朝对於死刑判决很严谨,不可能一个府尹决定谁死,判完死罪後上报
大理寺刑部,再三确认才能行刑,死囚还有三次临刑呼冤的机会,而包拯依照他清廉
正直但不失良善的个性,也不会这样乱判人死刑,可以说人权概念在明朝可能相较
宋朝有所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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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儿不是我杀的
我是在战场上英勇战死
别被莎士比亚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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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sdf95: 明朝的倒退很明显 02/09 18:54
我一直很怀疑,明初讲求复古,是否是宋朝太过於超前先进,导致政府对於社会的掌握
有所问题,以至於承继宋朝的元朝无力应对天灾民变,所以朱元璋希望恢复古代社会
秩序,以避免动乱因子存在?
2F:推 huang19898: 唐宋明清,印象中应该是越後面的朝代刑罚越重? 02/09 20:48
※ 编辑: RichardIII (111.246.89.131 台湾), 02/09/2021 21:47:03
3F:→ asdf95: 应该是元代毁的很彻底,老朱重建时着重在控制,而不是发展 02/09 22:19
4F:→ asdf95: 毕竟元代那一整套财政经济制度太野放,老朱是花很多时间 02/09 22:20
5F:→ asdf95: 处理,而他控制慾很重,因此重建的制度着重在人身控制, 02/09 22:21
6F:→ asdf95: 而不是像宋代着重在如何增加更多税源 02/09 22:22
宋朝灭亡很可惜,她完全有能力可以摆脱朝代衰亡周期定律,接着率先全球发展出
科学革命与工业革命以及宪政民主,偏偏时常必须面对强敌,而且最後面对的蒙古
只能说逆天的强大,南宋真是虽败犹荣
※ 编辑: RichardIII (111.246.89.131 台湾), 02/09/2021 22:35:16
7F:→ asdf95: 科学革命是不太可能啦XDDD,但宋朝可以学嘛 02/10 14:55
8F:→ asdf95: 宋朝跟其他国家称兄道弟,不像明清自视天朝上国 02/10 14:57
9F:→ asdf95: 就算不是他发展出来,但宋的学习能力比明清强多了 02/10 14:57
10F:→ RichardIII: 赞同 不过大宋对於科学的热好 我认为是有很大机会 02/10 17:45
11F:→ RichardIII: 发展科学革命出来 02/10 17:45
12F:→ asdf95: 不是宋发展起来也没差,用得溜就行 02/10 23:37
13F:→ asdf95: 要有需求才有动力推动,宋要收商税,乐於接受提高生产力的 02/10 23:38
14F:→ asdf95: 科技树,明清两代田赋占财政绝大部份,对采用新科技没兴趣 02/10 23:39
15F:→ asdf95: 甚至排斥,这清代已经演示过了 02/10 23:40
16F:→ RichardIII: 没错!!! 02/11 06:50
17F:推 Friedman: 宋朝灭亡真的可惜 很多优点没被开倒车的元明清继承 02/11 22:57
18F:→ RichardIII: 没错 元朝开倒车还不严重 明前半期颇为严重 但後半期 02/12 15:20
19F:→ RichardIII: 突破很大 结果明末清初的大破坏把这些全摧毁 还倒退更 02/12 15:21
20F:→ RichardIII: 到更恐怖的地步 02/12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