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Notyet (非也)
看板gallantry
標題Re: [問題] 關於古代警察辦案的問題?
時間Sun Oct 31 02:52:11 2010
※ 引述《yourock (尼洛克)》之銘言:
以下以離我們最近的清代為例。
命案發生,處理的經過是有一層一層的通報及審理過程的。
首先,發現命案發生,要先通報保正,保正再通報給縣令。
要是有匿屍不報的情況,藏屍的人有罪。
要是保正知情不報,保正會被革去職務,然後多半再加以杖刑。
然後縣令要開始指揮衙役及捕快,令其作速查明屍身來歷,並令仵工驗明屍傷。
然後通傳屍屬認屍,並問明死者最後行蹤,循線追查。
當然要是報案的就是屍屬,就省了這一道手續了。
然後就開始追查可能的嫌疑人,並比差追緝。
所謂比差,就是限期緝拿兇犯,抓不到人要挨板子。
通常是五日一比,所以時間其實很緊迫。
在知縣指揮辦案的同時,也要往上通報,
比如知縣通報知府,知府通報道員、布、按二使(藩、臬二司)等,
以上層層上報給巡撫,巡撫再彙報給總督,
總督會批令給限破案,並專摺上報給刑部、軍機處及皇帝。
以上都要在檔案中將上一手的資料夾抄一遍,
因此檔案中常見同樣的案情重覆抄了二、三遍。
比如:刑部檔中,引用總督上報的案件中總督引用道員、臬司所上報由縣官通報的內容。
首先就會說:刑部收到總督的通報,內容是總督收到道員、臬司的通報,
由縣官通報知府、轉報道員、臬司的人命案件內容。
然後開始開報縣官的通報內容裡面縣官收到保正通報內容,
還有縣官開始辦案的經過、案情的內容、縣官的擬判、是否誤限等。
然後知府收到通報,據此通報給道員及藩、臬二司,
再由道員及藩、臬二司匯報給巡撫,巡撫轉陳總督,
總督再察看案情,確認案情、擬判及是否誤限,決定是否參革,
上報刑部,然後刑部再檢視一次案情、擬判及官員參革等項,上報皇帝。
其中上報各級都會再針對案情、擬判、參革等項檢視、抄存並提供意見,
然後彙總上報給皇帝決定是否照辦,或要加重、末減等。
講起來很拗口,不過實際上的內容就是要這麼麻煩這麼完整。
內容包括案情、擬判及辦案的經過等等,要鉅細靡遺,
皇帝發回法司,有很多是直接批個「如擬」,
或是要加重、或稍從末減,再由刑部重新擬判,再上報皇帝,皇帝再行批示。
人命案件通常有其破案時限,能否在時限之內破案,也是官員考績重要的一環。
臺灣地處海外,往來通報需風汛之助,因此都會再寬限一個月左右。
這一個月的時間會扣除在破案時限以內,因此其實跟內地的時限是差不多的。
要是無法在時限內破案,會被上司參一條「審理遲誤」,處罰多半是罰俸或參革。
而底下的衙役、捕快等也會挨板子。
要是積案太多,嚴重怠職,則丟功名事小,丟性命都有可能。
通常人命大案都會上到皇帝面前,並在刑部、軍機處留檔存抄,
而皇帝在看過檔案之後,會以硃筆批示。
刑事案件最常看見的是「三法司會同具擬」之類的硃筆,
這未必是皇帝的親筆硃批,也可能是軍機大臣代擬的,
不過人命案件在古代都屬於大案,所以皇帝應該都是親自看過的,
只是皇帝很少會親自批示意見,大抵雍、乾、嘉、道的御批是比較多的。
雍正在看檔案的時候很常留下「可惡」、「辦得好」之類的夾批,
乾隆就比較少看到了,不過也很常在卷末硃批留下對辦理案件的意見。
嘉慶很有乃祖之風,夾批的數量也不少,
尤其在跟大海盜蔡牽有關的案件中,常看到他對蔡牽又逃掉表達可惜,
或留一些勉勵督、撫加緊查挐的話。
而且嘉慶會在「蔡逆」等字眼上頭加上「x」硃筆,
顯然是看到蔡牽的名字就忍不住動手打的x,其實還滿可愛的。
道光的硃批也都寫得很認真,不過道光朝開始謀財害命的檔案愈來愈多,
地方官積案也愈來愈嚴重,因此較多申飭的批語。
若以臺灣的檔案為例,大抵康熙朝是比較少人命案件的檔案,
多半是跟施琅、朱一貴等事有關。
雍正朝則是後續處理民變、組織保甲、土地丈量等比較多。
乾隆朝開始的人命案件,有許多是因姦致命的,
偶爾有插旗陷害,以及林爽文事件的檔案。
嘉慶朝則差不多延續乾隆朝,但開始出現蔡牽這種大海盜,
並有許多林爽文的餘眾入山躲避,地方追挐緝捕的相關案件。
到了道光朝,許多大大小小的海盜案件層出不窮,
並且開始出現大規模的糾眾搶竊殺人的案件。
裡面不少是多案重疊,這人在這犯了這案,在那又成了別人的從犯。
因此往往一份卷宗裡並陳多案,而犯人的名單列起來一長串,甚至近百人的。
從乾隆朝到道光朝的命案案由演變來看,
似乎也更可以印證「飽煖思淫欲,飢寒起盜心」這句話。
咸豐的御批風格比道光更嚴厲,可以稱得上疾言厲色,
刑事案件也大致是道光朝的延續。
同、光之後,外國勢力對清廷的威脅愈來愈大,
尤其臺灣開港之後,開始出現關稅結餘之類的文件,
還有臺灣商人捐贈銀錢給清廷請勖獎等,
這時比起人命案件,反而是孤拔、劉永福、沈葆禎、劉銘傳、丁汝昌等名字較引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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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戲犀》~~~~~~趙元任~~~~~~~~~~~~~~~~~~~~~~ 唸你 /\ ψ
~~~~西溪犀,喜嬉戲,席熙夕夕攜犀徙。席熙細細習洗犀。 一可 /|/ |
~~~~~~~~~~~~~~~~~~~~~~~~~~~~~~~~~~~~~~~~~~~~~~~~~~~~ 點以 /◢◢◣\ 非
犀吸溪,戲襲熙。席熙嘻嘻希息戲,惜犀嘶嘶喜襲熙。~~~~ 啊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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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3.67.65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8.233.67.65 (10/31 03:01)
1F:推 taichungbear:頭推~~~~另外跪請板主M這篇文 10/31 03:54
2F:推 dennis99:推 10/31 07:22
3F:推 LUDWIN:推 10/31 09:33
4F:推 sginkgo:清朝皇帝是否普遍比較盡職呢?明朝不辦事的那位似乎太有名 10/31 09:46
5F:推 BastardRose:政治制度問題 明朝制度內閣權力勢力都很大 10/31 10:16
6F:→ BastardRose:動不動就能聯合言官輿論逼宮 10/31 10:16
7F:→ ewayne:盡職嘛...我倒認為他們會以為那其實也就他們份內事XD 10/31 10:20
8F:推 yafu0610:推分內的事 10/31 10:29
9F:推 Hartmann:推 10/31 11:10
10F:推 yourock:謝謝 :) 10/31 11:53
11F:→ chordate:明朝內閣權力要結合宦官吧? 10/31 12:02
12F:推 aaa8841:知府比知州高級吧 府=直隸州 縣=散州 10/31 12:51
謝謝,不小心打錯了。
13F:推 BastardRose:內閣 言官 宦官 三者掌握兩者 可宦官多被看不起 10/31 13:03
14F:→ BastardRose:內閣 言官未必肯趨延附勢 氣節教育成功?XD 10/31 13:04
15F:→ BastardRose:宦官又得深究掌印 跟 東廠 10/31 13:05
16F:→ aaa8841:歷朝大都瞧不起宦官 氣節教育? 10/31 13:11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8.233.67.65 (10/31 13:36)
17F:推 holysea:宦官就管家跟僕人,通常都是看主人給面子很少真的看得起 10/31 13:48
18F:推 easycompany:推 10/31 14:13
19F:→ aaa8841:廳.州.縣報府.直隸州 府.直隸州.直隸廳報道員 道轉按察使 10/31 14:42
對,我又寫錯了,謝謝。
昨晚快睡著了,醒來又沒看清楚就改了,只好再改一次。XD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8.233.67.65 (10/31 15:11)
20F:推 BastardRose:可人家明朝官員道德始終都掛嘴上 還寧可殉死 10/31 15:09
21F:→ BastardRose:皇帝作他們不認同的 寧可死諫 動輒以死搏美名 10/31 15:10
22F:→ aaa8841:平行世界的明朝 10/31 15:11
23F:推 sonico:這邊的人都好厲害 XD 10/31 15:13
24F:推 KevinR:push 10/31 20:58
25F:推 sopher1990:怎麼不M? 11/01 00:42
補充一下,乾隆、嘉慶之時,糧價大多平減。
就算一、二、三月青黃不接之時,糧價最貴也不過一石賣二兩二、三錢。
但到了道光朝以後,糧價漸貴,
即使七、八、九月秋收之時,糧價還有貴到一石三兩的。(如延平)
拿來跟人命案件的案由對照,
乾、嘉間人命案件多是因姦致命;
道光間則多結夥搶竊、強盜殺人的案件。
所以說「飽煖思淫欲,飢寒起盜心」這句話真的很有道理。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8.233.67.65 (11/01 02:41)
26F:推 FMANT:如果我因為沒綁辮子被抓,會被判死刑嗎? 11/01 13:41
27F:推 ImprovingMe:FMANT不是大清國第一大忠臣嗎? 11/01 19:33
28F:→ FMANT:可是辮子很醜 11/05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