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Notyet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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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古代警察办案的问题?
时间Sun Oct 31 02:52:11 2010
※ 引述《yourock (尼洛克)》之铭言:
以下以离我们最近的清代为例。
命案发生,处理的经过是有一层一层的通报及审理过程的。
首先,发现命案发生,要先通报保正,保正再通报给县令。
要是有匿屍不报的情况,藏屍的人有罪。
要是保正知情不报,保正会被革去职务,然後多半再加以杖刑。
然後县令要开始指挥衙役及捕快,令其作速查明屍身来历,并令仵工验明屍伤。
然後通传屍属认屍,并问明死者最後行踪,循线追查。
当然要是报案的就是屍属,就省了这一道手续了。
然後就开始追查可能的嫌疑人,并比差追缉。
所谓比差,就是限期缉拿凶犯,抓不到人要挨板子。
通常是五日一比,所以时间其实很紧迫。
在知县指挥办案的同时,也要往上通报,
比如知县通报知府,知府通报道员、布、按二使(藩、臬二司)等,
以上层层上报给巡抚,巡抚再汇报给总督,
总督会批令给限破案,并专摺上报给刑部、军机处及皇帝。
以上都要在档案中将上一手的资料夹抄一遍,
因此档案中常见同样的案情重覆抄了二、三遍。
比如:刑部档中,引用总督上报的案件中总督引用道员、臬司所上报由县官通报的内容。
首先就会说:刑部收到总督的通报,内容是总督收到道员、臬司的通报,
由县官通报知府、转报道员、臬司的人命案件内容。
然後开始开报县官的通报内容里面县官收到保正通报内容,
还有县官开始办案的经过、案情的内容、县官的拟判、是否误限等。
然後知府收到通报,据此通报给道员及藩、臬二司,
再由道员及藩、臬二司汇报给巡抚,巡抚转陈总督,
总督再察看案情,确认案情、拟判及是否误限,决定是否参革,
上报刑部,然後刑部再检视一次案情、拟判及官员参革等项,上报皇帝。
其中上报各级都会再针对案情、拟判、参革等项检视、抄存并提供意见,
然後汇总上报给皇帝决定是否照办,或要加重、末减等。
讲起来很拗口,不过实际上的内容就是要这麽麻烦这麽完整。
内容包括案情、拟判及办案的经过等等,要钜细靡遗,
皇帝发回法司,有很多是直接批个「如拟」,
或是要加重、或稍从末减,再由刑部重新拟判,再上报皇帝,皇帝再行批示。
人命案件通常有其破案时限,能否在时限之内破案,也是官员考绩重要的一环。
台湾地处海外,往来通报需风汛之助,因此都会再宽限一个月左右。
这一个月的时间会扣除在破案时限以内,因此其实跟内地的时限是差不多的。
要是无法在时限内破案,会被上司参一条「审理迟误」,处罚多半是罚俸或参革。
而底下的衙役、捕快等也会挨板子。
要是积案太多,严重怠职,则丢功名事小,丢性命都有可能。
通常人命大案都会上到皇帝面前,并在刑部、军机处留档存抄,
而皇帝在看过档案之後,会以朱笔批示。
刑事案件最常看见的是「三法司会同具拟」之类的朱笔,
这未必是皇帝的亲笔朱批,也可能是军机大臣代拟的,
不过人命案件在古代都属於大案,所以皇帝应该都是亲自看过的,
只是皇帝很少会亲自批示意见,大抵雍、乾、嘉、道的御批是比较多的。
雍正在看档案的时候很常留下「可恶」、「办得好」之类的夹批,
乾隆就比较少看到了,不过也很常在卷末朱批留下对办理案件的意见。
嘉庆很有乃祖之风,夹批的数量也不少,
尤其在跟大海盗蔡牵有关的案件中,常看到他对蔡牵又逃掉表达可惜,
或留一些勉励督、抚加紧查挐的话。
而且嘉庆会在「蔡逆」等字眼上头加上「x」朱笔,
显然是看到蔡牵的名字就忍不住动手打的x,其实还满可爱的。
道光的朱批也都写得很认真,不过道光朝开始谋财害命的档案愈来愈多,
地方官积案也愈来愈严重,因此较多申饬的批语。
若以台湾的档案为例,大抵康熙朝是比较少人命案件的档案,
多半是跟施琅、朱一贵等事有关。
雍正朝则是後续处理民变、组织保甲、土地丈量等比较多。
乾隆朝开始的人命案件,有许多是因奸致命的,
偶尔有插旗陷害,以及林爽文事件的档案。
嘉庆朝则差不多延续乾隆朝,但开始出现蔡牵这种大海盗,
并有许多林爽文的余众入山躲避,地方追挐缉捕的相关案件。
到了道光朝,许多大大小小的海盗案件层出不穷,
并且开始出现大规模的纠众抢窃杀人的案件。
里面不少是多案重叠,这人在这犯了这案,在那又成了别人的从犯。
因此往往一份卷宗里并陈多案,而犯人的名单列起来一长串,甚至近百人的。
从乾隆朝到道光朝的命案案由演变来看,
似乎也更可以印证「饱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这句话。
咸丰的御批风格比道光更严厉,可以称得上疾言厉色,
刑事案件也大致是道光朝的延续。
同、光之後,外国势力对清廷的威胁愈来愈大,
尤其台湾开港之後,开始出现关税结余之类的文件,
还有台湾商人捐赠银钱给清廷请勖奖等,
这时比起人命案件,反而是孤拔、刘永福、沈葆祯、刘铭传、丁汝昌等名字较引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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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amNotyet 来自: 118.233.67.65 (10/31 03:01)
1F:推 taichungbear:头推~~~~另外跪请板主M这篇文 10/31 03:54
2F:推 dennis99:推 10/31 07:22
3F:推 LUDWIN:推 10/31 09:33
4F:推 sginkgo:清朝皇帝是否普遍比较尽职呢?明朝不办事的那位似乎太有名 10/31 09:46
5F:推 BastardRose:政治制度问题 明朝制度内阁权力势力都很大 10/31 10:16
6F:→ BastardRose:动不动就能联合言官舆论逼宫 10/31 10:16
7F:→ ewayne:尽职嘛...我倒认为他们会以为那其实也就他们份内事XD 10/31 10:20
8F:推 yafu0610:推分内的事 10/31 10:29
9F:推 Hartmann:推 10/31 11:10
10F:推 yourock:谢谢 :) 10/31 11:53
11F:→ chordate:明朝内阁权力要结合宦官吧? 10/31 12:02
12F:推 aaa8841:知府比知州高级吧 府=直隶州 县=散州 10/31 12:51
谢谢,不小心打错了。
13F:推 BastardRose:内阁 言官 宦官 三者掌握两者 可宦官多被看不起 10/31 13:03
14F:→ BastardRose:内阁 言官未必肯趋延附势 气节教育成功?XD 10/31 13:04
15F:→ BastardRose:宦官又得深究掌印 跟 东厂 10/31 13:05
16F:→ aaa8841:历朝大都瞧不起宦官 气节教育? 10/31 13:11
※ 编辑: IamNotyet 来自: 118.233.67.65 (10/31 13:36)
17F:推 holysea:宦官就管家跟仆人,通常都是看主人给面子很少真的看得起 10/31 13:48
18F:推 easycompany:推 10/31 14:13
19F:→ aaa8841:厅.州.县报府.直隶州 府.直隶州.直隶厅报道员 道转按察使 10/31 14:42
对,我又写错了,谢谢。
昨晚快睡着了,醒来又没看清楚就改了,只好再改一次。XD
※ 编辑: IamNotyet 来自: 118.233.67.65 (10/31 15:11)
20F:推 BastardRose:可人家明朝官员道德始终都挂嘴上 还宁可殉死 10/31 15:09
21F:→ BastardRose:皇帝作他们不认同的 宁可死谏 动辄以死搏美名 10/31 15:10
22F:→ aaa8841:平行世界的明朝 10/31 15:11
23F:推 sonico:这边的人都好厉害 XD 10/31 15:13
24F:推 KevinR:push 10/31 20:58
25F:推 sopher1990:怎麽不M? 11/01 00:42
补充一下,乾隆、嘉庆之时,粮价大多平减。
就算一、二、三月青黄不接之时,粮价最贵也不过一石卖二两二、三钱。
但到了道光朝以後,粮价渐贵,
即使七、八、九月秋收之时,粮价还有贵到一石三两的。(如延平)
拿来跟人命案件的案由对照,
乾、嘉间人命案件多是因奸致命;
道光间则多结夥抢窃、强盗杀人的案件。
所以说「饱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
※ 编辑: IamNotyet 来自: 118.233.67.65 (11/01 02:41)
26F:推 FMANT:如果我因为没绑辫子被抓,会被判死刑吗? 11/01 13:41
27F:推 ImprovingMe:FMANT不是大清国第一大忠臣吗? 11/01 19:33
28F:→ FMANT:可是辫子很丑 11/05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