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taulait (死貓一隻)
看板gallantry
標題Re: [問題] 婚姻制度
時間Mon Aug 3 19:02:03 2009
※ 引述《staplesno10》之銘言:
: 中國皇帝有後宮,通常是先生男孩先贏
: (當然有時候會加入母親家族的權力鬥爭)
: 但是西方皇室,大多是娶鄰國的公主
: 因為西方政治是很多國家彼此合縱連橫
: 藉由婚姻契約來作為國與國之間的利益交換
: (聯姻到後來,西方皇室都有血緣關係)
: 因為是A國把公主嫁給B國國王
: 這樣的契約
: 只有A國公主生下的孩子可以繼承王位
: 當然不能容許國王有其他合法妻妾
: 否則先生的人先贏
: 這樣訂定契約的意義就不存在了
:
: 但是,國王可以有很多個情婦
: 一次訂契約的的合法妻子只能有一個
:
: 我覺得一夫一妻制呈現了
: 把聯姻當作二個家族之間合作策略契約的手段
在歐洲的傳統裡,婚姻確實是一種契約
以此來解釋一夫一妻制在邏輯上勉強說得通
但和歐洲一夫一妻制發展的歷史對不起來
首先,即使在中國,也不一定是先生先贏
皇子母親的地位還是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如果繼承權是最主要的考量,西方的君主、貴族也可以制度化妾之子的權利
甚至可以不要使用長子繼承制,讓所有的兒子都有繼承權
事實上,歐洲的長子繼承制雖然不能說是一夫一妻制度的結果
但以時間先後順序來看,長子繼承制的普遍卻是在一夫一妻制確立之後
也就是說,在一夫一妻制確立的時期
繼承權的議題尚未重要到足以影響婚姻制度
其次,如果繼承權是一夫一妻制的主要考量
那麼這個概念要嘛就是日耳曼傳統,要嘛就是繼承自希臘羅馬文化
但一夫一妻制在歐洲確立的關鍵時期卻晚至八、九世紀左右
也就是說,加洛琳王朝之前的“蠻族”政權基本上都是一夫多妻制度
梅落文王朝的國王經常娶好幾個,哪個妻子對他的政治策略沒用了就拋棄
而且有時在同一時間有不只一個史料稱為“妻”(而非妾)的女人
當然我們不能完全相信史料,但這些女人無論是妻或妾,她們的兒子都享有繼承權
而且,在一夫一妻制度的建立過程中
國王、貴族多半偏向一夫多妻制而與推動一夫一妻制的教會站在對立立場
(一方面是為了增加子嗣,一方面是多娶幾個等於多幾個政治盟友)
贊成一夫一妻制的不是沒有,但幾乎都是有虔誠宗教信仰或者要製造虔誠形象者
九世紀以降,一夫一妻制大致確立,但離婚依然不罕見
如果從實際的歷史背景來看
歐洲一夫一妻制的確立其實和基督教傳統比較有關係
教會贊成一夫一妻制,而統治者在推動基督教文化的過程中採納了這種婚姻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40.7.178
1F:推 staplesno10:推一個^^ 08/03 19:58
2F:→ staplesno10:不過我覺得宗教決定的解釋太單一 08/03 20:02
3F:→ staplesno10:是因為這個制度符合哪一種社會利益讓它得以被接納? 08/03 20:06
4F:→ staplesno10:宗教的規範是會隨著社會需求而變更的 08/03 20:09
5F:→ clementia:宗教絕對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是你要找這個概念的基礎的話 08/03 20:16
6F:→ clementia:可以說是這個基督教概念在某個適合的context 裡制度化 08/03 20:18
7F:→ clementia:如果宗教決定一切,一夫一妻制在羅馬帝國晚期就該確立了 08/0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