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c01 ()
看板gallantry
標題Re: [問題] 抽稅與貪污這兩問題
時間Thu Dec 18 20:29:21 2008
※ 引述《Fullgen (就這樣)》之銘言:
: ※ 引述《aoishingo (腳踏實地)》之銘言:
: : 古代農夫規定依年要繳多少米或是布或是金錢
: : 但是做店鋪生意的 擺攤的 又沒開發票 政府要怎麼抽稅
: 談談宋朝的情況
: 商稅是按貨物的價格征收,用今天的角度看比較像貨物稅而非營業稅
: 政府在首都設立都商稅院,州一級設都稅務,縣、鎮設稅務或稅場
: 商人載運貨物經過這些地方的稅務機關,要按商品價格繳交「過稅」
: 到了販賣地點後,也是按照貨物價格,先到稅務機關繳交「住稅」,才可以開始賣
: 過稅稅率一般是百分之二,住稅是百分之三
: 但商人經過的稅務機構很多,未必只繳一次過稅
: 各地稅務人員的素質不一,重複課稅,或徵收非商品的稅,這種情況所在多有
: 政府有時也會出讓某地區的徵稅權,稱為「買撲」,也可理解為包稅制
: 承攬到該地區稅務的人,只要交給政府約定的額度,多收的錢歸承買人所有
: 當然虧欠的話也要自己貼錢
: 承買的方法有時候按照申請人的家產,評估他有沒有辦法完成額度
: 有時候也會開放投標
: 大概是這樣
萬歷十五年就對明代的稅制講了不少,基本上明代整個稅制問題非常大
例如禁衛軍的薪水一部分是用米糧發放,但是發放不是由政府發
而是政府指定該交糧的老百姓直接把糧送到士兵家裡= =
全國充滿了這類小型,而且隨時有可能變動的運輸線
(a縣的財政出現問題,中央會叫b縣把原來要上交的稅直接給b縣補財政缺口,
然後過幾年情況可能顛倒,最後過個幾十年後沒人知道到底稅要交到那去)
其次是田賦問題,明代的做法跟前面文提到日本的做法有點像
他們也是先杖量土地面積肥瘦決定要交的稅,然後記錄下來
由於記錄是用畫的,畫出來的圖像是魚鱗,所以叫做魚鱗圖冊,
問題是這圖冊有些地方在明代開國畫了一次之後就沒在修正,
地不知換了多少手還是得找原來的地主要稅,當然是收不到
張居正改革一項就是重劃魚鱗圖冊
再來是火耗問題,火耗原意是指說把碎銀熔鑄成錠過程的耗損,
照規定的話收稅過程中這部分的耗損會要納稅人補足,
例如本來要收100兩額外多收個5兩這樣
但是這反而變成收額外稅的藉口,
然後中央也知道官員收入低,於是便默許這種行為
到最後這反而變成半公開;灰色地帶;官員的主要收入....
而且這部份是完全無法可管的,只要我高興可以收個30%,50%....
然後因為火耗只有地方官才有,京官窮哈哈怎麼辦?
所以就有印結局,就是省裡的地方官拿錢出來給該局,
印結局再把錢分給該省出身的京官
黃仁宇的說法是,京官本來應該是負責監查地方官的,
但是現在的情況變成受監查者拿錢補貼監查者
: : 宋朝的官員薪水福利高
: : 明清的薪水不多 到遠方赴任的車馬費花完 口袋剩下沒多少錢
: : 根本沒錢付給錢糧 刑明 公文等幾位師爺 以及捕頭 衙役等的薪水
: : 所以官員不得不貪 比如收取地方有力人士的獻金
: : 或是稅收500兩 但往上報的稅收450兩 (這是以少報多還是以多報少?)
: : 朝廷難道不知道這些情形嗎 為何不多給點銀兩
: : 就算不用像宋朝這摩優渥 至少多給點銀子付給基層公務員薪水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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