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face ( 繁華落盡 )
看板foreigner
標題Re: [閒聊] 外籍老師一定比較貴?
時間Thu Nov 15 09:49:53 2007
※ 引述《dequalite (風行水上)》之銘言:
: 受不了了,直接回文。
: 版主大人,為何這種文章都M了....
: 我可以明確地告訴這位回覆者,在坊間補習班,改一篇高中以下的作文,你拿不到40up。
: 你也很明白那是比照"大學聯招閱卷費",不能與我從頭至尾所說的"補習班環境"混為一談
您要再回一次跟原先您在我文下的推文無二致的文章,
那也容我不厭其煩再告知您一次(或是您根本尚未看推文呢?)
我是告知您有此例,也有這樣的給薪方式,
重點是在於:您自己要選擇補習班環境、自己要接受補習班價錢。
您要不混為一談,就請您回去看看您的原文,
是不是在計較:您補習班改作文多少錢,外籍老師改作文人家卻建議多少錢,
兩造金錢不等的問題上呢?
是的話,我就您對外籍老師的抱怨,以您的答案再建議您一次:
莫混為一談(此句可是您自己說的)。 :)
您可詳見上篇另一板友回覆您的:外籍老師改的作文,跟您改的作文,
基礎程度而言可相提並論嗎?
對了,可否容我請教您文中的”這種文章”的意思呢?
個人看來頗有貶低之意唷,是否您可稍抬貴手解釋一下?甚謝。
是指說話太過直接無法為您所接受嗎?或是您覺得個人站理無方? :)
個人對於您的文章也是不太能接受,倒也不會直指您的文章是”這種文章”呢。 :)
: : 如果您是有執照的老師,卻被開以40以下的價錢,若還願意接受,
: : 這也是個人選擇與社會普遍認定給薪較為苛刻的補習班妥協,
: : 不應該一概論之。
: 再者,您說 40以下是苛刻補習班的價錢,那您非常不瞭解現在的行情。
: 對於教師,價錢應該再提高沒錯,但舉目臺灣,升學補習班就都這麼"刻薄"
不知您是如何解讀我的語意,將我的意思認為是您那家補習班較苛刻呢?
”社會普遍認定給薪較為苛刻的補習班”此句,不就是泛指臺灣補習班嗎?
都說普遍認定了,一般社會認定上的確補習班價錢就是比較壓榨人,這也是事實。
個人此句很明顯指的就是:補習班本來就給薪較少,是您自己要跟補習班妥協的。
或是您自己已經心中認為您那家就是較刻薄,在心理投射現象下,
才認為我說的是單指您任職的補習班,因此才回了這樣不知所謂的話語? :)
另,容我說句,未考入學校教職,不好稱自己為教師唷。
由於您未說是否通過教師資格考,故不得而知,不過儘管擁有合格教師證,
未考過學校教甄,就與有駕照而沒車開是一樣道理的。
我修過教育學分也考過,但不會稱自己為教師的。
(根本就沒打算當老師,也就沒去考各校教甄了。)
: 為什麼要轉移我的焦點
: 我說的是"改作業",有助於瞭解程度、增進師生互動,而非甚麼額外教學。
何謂作業?是老師出給學生的作業,而非學生自己多寫多給老師的。
學生多去麻煩老師的地方,就叫做額外教學。
作業當然可以瞭解程度,但學生多拿去麻煩老師”幫忙”的東西,
個人不覺得是增進師生互動的良方。
請尊重老師是個人,他可以選擇:免費幫、收錢幫,或根本不幫。
您不就是在計較老師之後不肯免費幫,同學建議您付錢,但金額又不合您意嗎? :)
: 我幫日本網友訂正中文作業,從未想過"你也應該怎麼做" 從未...
: 真要如此思考,我一開始婉言拒絕便是。
那何必拿您幫日本網友訂正,來推及到外籍老師幫您訂正此事?
您從未想過,又何必屢屢提出說:如果外籍要您幫忙,您也會怎麼樣怎麼樣?
再送您您自己的答案:莫混為一談。 :)
: 是啊
: 重點是,我已經不麻煩老師了,老師對我還說說笑笑的...
: 大概這位男老師比較大剌剌吧
若非您有同學反應,我想您至今可能還在麻煩老師吧。
也若非您同學有反應,您也不會上來發篇悶文卻發現大家觀點與您不同,
討不到拍拍,卻又被指觀念不甚正確,想來應該更悶吧? :)
自您回的這篇,其語意實感氣急敗壞。
: 自動選字,我只是沒做修改
: 真是非常受不起您的"私自擔憂".... 沒一點中文造詣,沒補習班會找去教國文的...
: 教學上,我對於用字是一絲不苟的。
個人在推文裡也回囉,一般自動選字的錯字應該更多,
您的自動選字只會錯”考”字,其他字都對,可也真是奇觀,在下受教受教。 :)
: 這一部份我要說的是,外語作文。請勿再移轉我的本意
個人未移轉您的本意唷,是您原文並未說清楚的,
也不只我一人不知您說的是外語,上篇板友也看不出來您說的是外語呢。 :)
表意不清卻說人移轉本意,同樣對我個人而言也是”受不起”,真是勞煩您大帽一戴啦。
: usagirl說:為客戶花費的時間都要計算時薪。
: 補習班學生對於我而言即是客戶。
: 而在台灣,大半服務業、補教業,與客戶之間是沒辦法斤斤計較於時薪的。
這最後一句似乎又是您個人既定的成、偏見啦。
同樣請見上篇板友的回文,人家做服務業也是都有在多計超時的時薪呢。
您自己要有這樣的成見,接受了有不滿,有不滿又不去要求,
拼命在這揮舞”台灣社會服務、補教業無法計較時薪”的大旗,又有誰能幫您呢?
畢竟板上幾乎每個人身邊都有服務、補教業可以計較時薪的例子,
想來您要的同仇敵慨/安慰/認同在這可能無法有人給您了,
是否移駕補習班板尋求認同比較好些?
在那可能同您一樣,願意乖乖付出自我時間無法收時薪的人兒會為數較多些。
: 嗯,再重申一次重點,我早不麻煩我的外籍老師。
: 雖然我熱心,但我不會固執於一廂情願。
不麻煩,不代表板友不能提出針對您原文的不同觀點吧?
您的不麻煩看來也不是心甘情願而不去麻煩的,也是事實所逼,不是嗎? :)
: 我一直有按時繳對方所要求的學費喔
: 嗯,永遠不要去想在台外籍老師的相對高薪,無論他學歷如何。
我說的可是您額外繳交作文”作業”給老師所該付的金額唷。可不是指您的學費。
重點在於您那”您願意幫他多改,他也應該幫您多改”的心態,
在人家建議”您多付錢,讓他幫您多改”的時候,開始計較起了金額不是嗎?
或是您覺得學費就該包含老師所有額外的付出呀?因為反正只有您一個人,
他只改您一篇花不了多少時間,同學計較什麼?老師計較什麼?是吧?
大家的回文都在告知您這樣的認知是不正確的,您卻要在小圈圈內不停堅守自我的認定,
又頗有不為世人所明的英雄氣短,不是不像小孩子討不到糖吃轉生氣的景況的。 :)
噢,對了,關於在台外籍老師無論學歷如何都相對高薪,您倒也不需特地提出,
學歷再如何,他們使用起外語無可否認就是比較流利,私揣想您也不會同意,
外國人的中文比自己好,不是嗎?(那種真的有興趣,因而深耕外地的就不論囉,
若然有台灣人因喜好國外文化,而出國待上十數二十年,想來外語也會是一口流利的。)
再說,補習班的老師都不見得真的是老師了,又要怎麼要求在台外籍老師的學歷呢?
您說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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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ssface 來自: 59.124.213.210 (11/15 09:56)
1F:推 daco:其實原PO是來討戰的... 210.68.114.201 11/15 11:57
2F:推 missface:如果原po指的是我,真的要澄清我個人沒有 59.124.213.210 11/15 13:58
3F:→ missface:挑戰的意思,純粹希望就事論事,當然真理 59.124.213.210 11/15 13:59
4F:→ missface:越辯越明其實是不可能的奢望,單純只是提 59.124.213.210 11/15 13:59
5F:→ missface:出個人的觀點供討論。:) 若是指討論串原 59.124.213.210 11/15 14:00
6F:→ missface:發文者,那真的是不清楚她的原意究竟如何 59.124.213.210 11/15 14:00
7F:→ missface:了。:) 不清楚是想討拍拍、找認同,或是 59.124.213.210 11/15 14:01
8F:→ missface:純粹詢問意見跟大家做探討了。 :O 59.124.213.210 11/15 14:01
9F:推 usagirl:補習班老師也算是老師啦,定義不要這麼嚴苛 71.38.138.17 11/15 14:08
10F:推 missface:其實我只是拿原發文者在文中關於外籍老師 59.124.213.210 11/15 14:16
11F:→ missface:學歷的話來希望她自我要求的標準也一致啦 59.124.213.210 11/15 14:17
12F:→ missface::D 沒有刻意要狹義老師此詞的定義範圍的 59.124.213.210 11/15 14:18
13F:推 dequalite:有教師證 在補習班上課 還不算老師? 210.201.9.161 11/15 17:12
14F:→ dequalite:真是夠了... 210.201.9.161 11/15 17:12
15F:→ dequalite:你已說"言盡於此" 還講個沒完........ 210.201.9.161 11/15 17:21
16F:推 missface:既然您提到外籍老師都沒要求學歷,那麼同 59.124.213.210 11/15 17:21
17F:→ missface:理而言,補習班要求老師有考過教甄也應該 59.124.213.210 11/15 17:22
18F:→ missface:吧? :) 標準要一樣嚴格唷 :) 59.124.213.210 11/15 17:22
19F:推 daco:誤會真是大了...我是指D大 210.68.114.201 11/15 17:23
20F:→ missface:另外您若只能挑老師定義這地方來說,其他 59.124.213.210 11/15 17:23
21F:→ missface:板友對您的建議都聽不進去,也真是沒法兒 59.124.213.210 11/15 17:23
22F:→ missface:了。 :) 59.124.213.210 11/15 17:23
23F:→ dequalite:"標準一樣嚴格" 從頭到尾都是你要打破的 210.201.9.161 11/15 17:26
24F:→ dequalite:現在還拿出來... 真是為反駁而反駁 210.201.9.161 11/15 17:28
25F:→ dequalite:按你說的的標準 這些外師都該有"教師證" 210.201.9.161 11/15 17:29
26F:→ dequalite:就跟你說"言盡於此"一樣的矛盾.... 210.201.9.161 11/15 17:30
27F:→ missface:我只是仿照您的想法及標準去推及唷,是您 59.124.213.210 11/15 17:32
28F:→ missface:拿外師學歷來說嘴的 :) 我一開始沒有耶 59.124.213.210 11/15 17:33
29F:→ dequalite:不要再為反駁而反駁了... 210.201.9.161 11/15 17:33
30F:→ missface:話說您說外籍老師都該有教師證的想法真是 59.124.213.210 11/15 17:34
31F:→ missface:太好啦,這樣外語教學會更進步更有水準, 59.124.213.210 11/15 17:34
32F:→ missface:樂見您去促成唷。 :) 59.124.213.210 11/15 17:34
33F:→ missface:為反駁而反駁找不到重點的到底是誰呢?:) 59.124.213.210 11/15 17:34
34F:推 dequalite:你提出來的"一樣標準" 你就該去"促成" 210.201.9.161 11/15 17:37
35F:→ dequalite:不要亂推.....不要跟"言禁於此"一樣矛盾 210.201.9.161 11/15 17:38
36F:→ missface:那您的標準還真是待彼嚴對己寬,受教了。 59.124.213.210 11/15 17:45
37F:→ missface:另外,關於言盡於此,是您與我從小的中文 59.124.213.210 11/15 17:46
38F:→ missface:老師教導不同嗎?:) 言盡於此是我這段話 59.124.213.210 11/15 17:46
39F:→ missface:說到這邊,可不代表"不再回應"耶。:) 59.124.213.210 11/15 17:46
40F:推 dequalite:矛盾的"一樣標準" 是你提出的啦 210.201.9.161 11/15 18:52
41F:→ dequalite:真是邏輯混亂... 又扯到甚麼寬嚴的問題 210.201.9.161 11/15 18:53
42F:→ dequalite:再, 言盡於此 就是話說完了,這裡不說了 210.201.9.161 11/15 18:54
43F:→ dequalite:既然不說了 你還blabla..駁甚麼? 210.201.9.161 11/15 18:55
44F:→ missface:是啊,話是我在上篇說的,按照您說的"這 59.117.84.219 11/15 20:01
45F:→ missface:裡"就是指上篇囉,我在上篇的話的確講完 59.117.84.219 11/15 20:03
46F:→ missface:啦,但不代表我在這篇不能講吧。:)只能再 59.117.84.219 11/15 20:04
47F:→ missface:說一次,這可不代表"不再回應"吧 :) 噢還 59.117.84.219 11/15 20:04
48F:→ missface:有,是blah blah唷! :) 59.117.84.219 11/15 20:05
49F:→ missface:然後您一下要說一樣標準一下又不同標準, 59.117.84.219 11/15 20:05
50F:→ missface:才真是讓人覺得混亂呢。 :p 59.117.84.219 11/15 20:07
51F:→ missface:實在不太清楚您的標準到底一致不一致?:) 59.117.84.219 11/15 20:07
52F:推 dequalite:你就是看到"不一樣的想法" 就要斥駁 210.201.9.161 11/16 00:56
53F:→ dequalite:還有你孤陋寡聞了 blabla是拉丁語族通用 210.201.9.161 11/16 00:57
54F:→ dequalite:即使是英語系國家的人 也都看得懂blabla 210.201.9.161 11/16 00:58
55F:→ dequalite:再說一次,"師資一樣標準"可是你提的 210.201.9.161 11/16 01:00
56F:→ dequalite:不要一直亂推給別人.. 真是夠了 210.201.9.161 11/16 01:01
57F:推 usagirl:英語系國家用的是blah blah,雖然發音一樣밠 64.47.109.170 11/16 01:10
58F:推 dequalite:發音一樣啊 他們也看得懂 210.201.9.161 11/16 01:16
59F:推 nastenka:我要推m大 71.204.150.162 11/16 01:34
60F:推 bibigun:推M大 203.73.225.204 11/16 02:36
61F:推 yenhanlee:d大這樣算是教師啊 220.194.54.73 11/16 02:54
62F:推 bowlbone:missface夠了吧 看了有種貧嘴的觀感 220.135.64.227 11/16 09:25
63F:推 missface:看到不一樣的想法就要駁斥的是您吧 :) 看 59.124.213.210 11/16 09:26
64F:→ missface:看所有板友的文章跟您的推文,到底是誰觀 59.124.213.210 11/16 09:26
65F:→ missface:感不同就駁斥呢? :) 另外b板友,個人只 59.124.213.210 11/16 09:27
66F:→ missface:是把d板友所有的原句奉還給她而已。:) 59.124.213.210 11/16 09:27
67F:→ missface:至於要不要論斷是教師,廣義而言有教學生 59.124.213.210 11/16 09:27
68F:→ missface:就連家教都可以稱作教師,但狹義而言的話 59.124.213.210 11/16 09:28
69F:→ missface:應該是真正在學校有擔任教職才叫教師,畢 59.124.213.210 11/16 09:28
70F:→ missface:竟補習班老師,可沒有寒暑假等等的福利, 59.124.213.210 11/16 09:28
71F:→ missface:也不算是政府真正認定的教職人員吧?:) 59.124.213.210 11/16 09:29
72F:→ missface:補習班老師可不能用教師身份辦國民旅遊卡 59.124.213.210 11/16 09:29
73F:→ missface:唷。最後關於標準的部份,既然有人邏輯不 59.124.213.210 11/16 09:29
74F:→ missface:清,那就只好說明白些。:) 從頭到尾我要 59.124.213.210 11/16 09:30
75F:→ missface:打破的不是"標準一樣嚴格",而是d板友的 59.124.213.210 11/16 09:30
76F:→ missface:標準不一。既然己身被不符合薪制的標準要 59.124.213.210 11/16 09:30
77F:→ missface:求,不該以這樣的標準要求別人。因為,別 59.124.213.210 11/16 09:31
78F:→ missface:人並沒有接受這樣的標準,標準當然要一樣 59.124.213.210 11/16 09:32
79F:→ missface:嚴格,但這標準用的是:社會給薪的標準~ 59.124.213.210 11/16 09:32
80F:→ missface:社會給薪的標準就以時薪制來說都是超過付 59.124.213.210 11/16 09:32
81F:→ missface:錢,那麼同學建議付錢其實很正確。其金額 59.124.213.210 11/16 09:32
82F:→ missface:照推亦很合理。另外關於師資的標準,自然 59.124.213.210 11/16 09:33
83F:→ missface:也是要一樣,社會的標準並沒有要求補習班 59.124.213.210 11/16 09:33
84F:→ missface:一定要聘用在學校有教職的人,當然針對外 59.124.213.210 11/16 09:34
85F:→ missface:籍,就不一樣要教師証。那既然d板友覺得 59.124.213.210 11/16 09:34
86F:→ missface:外籍沒被要求教師證,可見其看待外籍標準 59.124.213.210 11/16 09:35
87F:→ missface:嚴格,那麼嚴格的話,就也要推及己身,請 59.124.213.210 11/16 09:35
88F:→ missface:在學校考到教職再去接補習囉。:) 從頭到 59.124.213.210 11/16 09:35
89F:→ missface:尾,個人的文章都沒有標準不一耶。當然, 59.124.213.210 11/16 09:36
90F:→ missface:除非心理已經失衡,才會看得覺得混亂,畢 59.124.213.210 11/16 09:36
91F:→ missface:竟我們沒辦法要求歪桌子可以把杯子擺正, 59.124.213.210 11/16 09:37
92F:→ missface:不是嗎?:) 最後建議d板友,好好正面回 59.124.213.210 11/16 09:37
93F:→ missface:應"所有板友"針對您這次的外籍事件所給的 59.124.213.210 11/16 09:37
94F:→ missface:意見,而不是拘泥於不甚相關的地方,您原 59.124.213.210 11/16 09:38
95F:→ missface:本一開始的文可沒有跟人討論師資標準呢~ 59.124.213.210 11/16 09:38
96F:→ missface:別再刻意忽略囉,雖然駝鳥是蠻可愛的動物 59.124.213.210 11/16 09:39
97F:→ missface:啦,我也蠻喜歡的。XD 噢還有,我的定義 59.124.213.210 11/16 09:39
98F:→ missface:中您是不是老師,也不會妨礙到您工作的事 59.124.213.210 11/16 09:40
99F:→ missface:實,您要這麼介意別人覺得您是不是老師, 59.124.213.210 11/16 09:40
100F:→ missface:我也控制不了。不過這麼"重視"別人意見的 59.124.213.210 11/16 09:41
101F:→ missface:人,我還真是少見呢(鼓掌)那麻煩您也順 59.124.213.210 11/16 09:41
102F:→ missface:便重視一下其他板友的意見唷~謝謝!:D 59.124.213.210 11/16 09:42
103F:推 yenhanlee:missface夠了吧 看了有種貧嘴的觀感 220.194.54.73 11/16 19:49
104F:→ yenhanlee:missface夠了吧 這也算是其他版友的意見 220.194.54.73 11/16 19:56
105F:推 oike:樓上的上站次數真少 140.113.195.95 11/17 01:57
106F:→ oike:另外,推m大 140.113.195.95 11/17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