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rrasic ()
看板foreigner
標題[轉錄]外籍配偶少生些?虧您說得出口!
時間Tue Jul 13 21:00:03 2004
以下的文章轉載自元豪的憲法論壇網站
網址: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iaobruce
外籍配偶少生些?虧您說得出口!
(蘋果日報,2004.7.9)
看到教育部周次長「外籍與大陸配偶少生些」的鬼話,氣得寫了這篇
文章。不意馬上又出現監察院的報告說近年來的移民素質低落云云。
台灣的種族歧視與夜郎自大真是罵不勝罵。
這篇文章刊登在今天的蘋果日報(蘋果日報論壇,2004.7.9)編輯把
標題修改為「教部次長荒謬無知」。
元豪
外籍配偶少生些?虧您說得出口!
廖元豪(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
教育部常次公開呼籲外籍與大陸配偶「不要生那麼多」,甚至還勇於
任事地表示「攻擊我沒關係」,他不怕人權團體批評。既然如此,我
們就來檢視一下這個不知人權平等為何物的官員,其說詞有多麼荒謬
粗暴!
第一,外籍或大陸配偶生育率是否真的較高?「素質」真的較差?根
據內政部今年六月公布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顯
示,外籍或大陸配偶的生育率均較所謂台籍配偶更低。同時,外籍與
大陸配偶所生子女,發展遲緩之比率也低於台籍配偶子女。堂堂教育
部次長,不看證據說話,卻憑著某些刻板印象或媒體粗糙誇大報導,
講出這樣沒有根據的話來,實在不應該。
其次,這位常次還說美歐等國的新移民「要求素質頗高」。這真不知
從何說起。請問這些所謂「先進」國家中,哪一條規定會禁止或限制
國民只能嫁娶「高素質」的外國配偶?美國移民法甚至規定,公民或
永久住民的配偶要申請綠卡,可以特別豁免而不受「總額管制」與「財
力證明」的限制。這正是「婚姻無高下」的基本精神不是嗎?教育部
常次的這些話,要是在那些多少把人權當作一回事,又珍視多元文化
的「歐美國家」中,就算不丟掉烏紗帽,也要被社會輿論或監督單位,
嚴厲地斥責。
就算某些外籍或大陸配偶的子女,的確出現適應上的問題,這也不是
「人口素質」本身的問題,而是社會環境與制度的問題。台灣政府未
能提供良好的接軌與適應條件,讓外籍配偶與其子女順利地融入這個
社會並受尊重。這是教育部與全體台灣人都應該要汗顏的事,怎麼還
敢公然勸人家少生,儼然「都是你們的錯」?您敢不敢呼籲台灣「本
土」的原住民族或貧窮階級少生一點?
此外,這位教育部高官的話,想要依據種族主義優生學,控制或影響
人民最私密的身體自主權,體現了極落伍的家長主義。這種由國家依
據種族血統身份,劃定特定族群間的優劣順序,然後評判不同種族的
生存價值,進而鼓勵或不鼓勵生育的態度,在希特勒的統治經驗後,
早已被文明國家拋棄。由於「生殖」如此地涉及個人身體、人格、隱
私與尊嚴,個人應該享有最高自主權。國家本質上就不適合運用公共
力量說三道四。即便是「鼓勵」或「不鼓勵」,也必須戒慎恐懼如履
薄冰,以免逾越憲法容許的界線。更遑論公然把種族身份等因素納
入,倡導多生少生。陳總統不是說,無論「母親來自越南或台南」,
都應該享有同樣的尊嚴嗎?周次長這樣扯阿扁總統的後腿,人權總統
不該說說話嗎?
由於一向不知歧視為惡,「台灣型的歧視」往往有著赤裸裸而不掩飾
的特徵。堂堂教育部常次說出這種話,居然還有著「雖千萬人吾往矣」
的氣魄。政府如果不作適當處理,「越南或台南」的美麗詞彙就只是
嘴皮工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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