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idkny98 (kikisun)
看板first-wife
標題[閒聊] 實務上對婚姻效力的判斷
時間Thu Feb 7 22:32:05 2013
各位來這個版上的朋友晚安
我是一個學生,雖然還沒經歷過婚姻,
不過現在正在研究婚姻制度,因此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小小的觀念,
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幫助!!
最近我在看法院判決離婚或婚姻關係不成立的案件,
發現到一件事:
就是當外遇的那一方,想要利用打「婚姻關係不成立」的訴訟
來逃避被控「通姦罪」時,你們當初結婚的過程就很重要喔!!
(因為通姦罪的成立必續建立在婚姻關係的確定上,
倘若你們沒有婚姻關係,則根本沒有通姦罪的適用)
舉例說明:
大家都知道現在結婚是採"登記制"
因此有登記才算結婚,
沒登記,就算有公開宴客也不能符合法律上的結婚要件。
所以,結婚登記是使婚姻有效的 " 第一步 "
有趣的來了!
當你已經和另一半登記結婚,也有兩證人為你們的婚姻背書,
此時,法官還會參酌你們雙方有沒有結婚的真意喔!!!
換句話說,如果你們只有做結婚登記,
但彼此都不認為這個登記就代表有意願和對方共度一生,
而只是基於其他目的,比方只是為了節稅、借貸方便..等等因素而"假裝"結婚
那法院會認定你們雙方根本沒有結婚的真意,而判決婚姻關係不成立。
要注意的是,在民法修法前,公開宴客是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
修法後,法院則認為公開宴客是結婚的"實質要件"
也就是說,如果你只和另一半去登記,卻沒有拍婚紗照、公開宴客、
在餐廳擺桌時,餐廳門口沒有張貼[XX府喜宴],
餐廳沒有布置成婚禮會堂,
而當事人也沒有別新郎、新娘等胸花,
基於以上這些客觀事實,有很大的因素會被法院認定沒有結婚真意!
因此,建議大家,千萬不要因為沒錢,就將這些傳統的結婚程序省了
有一個判決就是這樣 (【裁判字號】 100,婚,1054)
元配當年礙於男方沒錢,同意只在餐廳擺一桌宴請雙方家長,
餐廳沒有張貼公示內有喜宴。
近年男方事業有成後,疑似有小三而向元配提離婚。
元配不願,打官司,法官也認定當年沒有公開宴客,
那一桌不算公開宴客!!!
因此裁定雙方婚姻關係不成立。
另外【裁判字號】 101,婚,787
也是因為雙方在100年結婚時只有登記、沒有拍婚紗照、宴客
等傳統習俗,加上原告表示自始至終都沒有想和被告結婚的意思,
因此法院判決兩造婚姻關係不成立。
所以~~真的有心要和對方建立婚姻關係,
還是要學會怎麼保護自己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05.143
1F:推 mousetrb500:保護自己+1 60.244.244.8 02/07 22:45
2F:推 Recipe:感謝提供新知! 42.77.95.167 02/08 02:41
3F:推 Zeena:還要看有沒有共同生活這一點.. 220.136.32.202 02/08 11:04
4F:→ kikidkny98:同居也不代表有和對方結婚的真意。 203.73.105.143 02/08 14:33
5F:→ kikidkny98:我舉的第二個案例中,他們交往了十餘年 203.73.105.143 02/08 14:33
6F:→ kikidkny98:並且一直都是同居關係,但法院最終仍認 203.73.105.143 02/08 14:33
7F:→ kikidkny98:為原告根本沒有要和被告結婚的意思 203.73.105.143 02/08 14:34
8F:推 carolinecsz:謝謝提供新知(太驚人了)111.250.115.202 02/13 00:41
9F:噓 smallwind:這只是你個人想法你有跟師長或實務界的 175.96.217.12 02/15 01:34
10F:→ smallwind:人士討論過嗎?第一例很明顯是修法前就 175.96.217.12 02/15 01:34
11F:→ smallwind:結婚。並不是所有只登記,沒有那些你所 175.96.217.12 02/15 01:36
12F:→ smallwind:謂儀式的婚姻都是無效的,不要隨便誤導 175.96.217.12 02/15 01:36
13F:→ smallwind:別人 175.96.217.12 02/15 01:36
14F:→ kikidkny98:我並沒有說只有登記沒有儀式的婚姻都是 203.73.34.103 02/16 16:55
15F:→ kikidkny98:無效的!!而是當雙方因為婚姻關係的成 203.73.34.103 02/16 16:55
16F:→ kikidkny98:立與否而上法院時,這些儀式往往會成 203.73.34.103 02/16 16:55
17F:→ kikidkny98:為法官判斷你們是否有結婚真意的參考 203.73.34.103 02/16 16:55
18F:→ kikidkny98:依據!! 203.73.34.103 02/16 16:56
19F:→ kikidkny98:再說,我也只是「建議」大家,盡量別只 203.73.34.103 02/16 16:57
20F:→ kikidkny98:因為「省錢」就把儀式省略,當然若兩方 203.73.34.103 02/16 16:57
21F:→ kikidkny98:皆同意不須儀式也承認確實有結婚的真意 203.73.34.103 02/16 16:57
22F:→ kikidkny98:當然OK。換句話說,如果你真的想有那些 203.73.34.103 02/16 16:58
23F:→ kikidkny98:結婚儀式,就舉行,而別只是因為某些理 203.73.34.103 02/16 16:58
24F:→ kikidkny98:由或另一半的遊說就委屈自己只登記而已 203.73.34.103 02/16 16:59
25F:→ kikidkny98:因為現實案例就是當初體貼對方的結果 203.73.34.103 02/16 17:00
26F:→ kikidkny98:換來婚姻關係不成立的判決確定 203.73.34.103 02/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