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cy (1986年生..我老了)
看板first-wife
標題Re: [請益] 該說是請益嗎?
時間Fri Jul 15 06:14:25 2005
關於原PO的澄清呢..其實還是有點奇怪
原PO說..他們的行為發生在跟你交往之前
這只能說她可以不算是第三者...
但是呢..你怎麼能確定
之前以下半身思考的...跟你在一起之後就變成用上半身思考?
這是觀念的不同..'當然你可以接受就OK
重視自己的健康難道不是一件重要的事嗎?難道只有愛情才值得重視?
也許我觀念比較保守
我覺得男生雖然是男生..但總還是個人..是個高等動物吧..
真的需要以性伴侶作為生理上的發洩嗎?就算我是男生也無法認同
跟有沒有談過多次戀愛沒有關係吧...
你在意的的不就只是因為"她"有另一半卻還跟別人有性關係嗎?
不過說實在話...那也是她的事..只是妳男友之前也可以接受這種情況..
既然你不在意妳男友過去做過的事
其實你只是因為不喜歡"她"而已
那就告訴你男友啊..談的來的朋友又不只一個..更何況是有這種複雜關係的朋友
不過萬一有一天(萬一..假設而已)
你發現她們還是有你不希望的關係發生時
你男友告訴你..他還是愛你..不愛她..你能不能接受?
原po對不起呀...因為我的觀念跟你不一樣
我實在不懂..有性伴侶這件事..跟有沒有女友有什麼關係..
有性伴侶不就是說他是可以"性愛分離"嗎..
那這麼說..他還是愛他女友..並沒有做什麼對不起他女友的事啊
我想原po所在意的
應該是.."她"對你男友有沒有感情吧?
就女友的身分..是有權力告訴他你很介意..也有權利要求他不要跟這朋友來往
而且是這樣的朋友
推一位大大的話
是空窗期六個月..潛伏期可以十幾年
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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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保守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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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stancy:那是叫空窗期喔..潛伏期是指沒發病時140.116.193.170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