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sound (?/!)
看板fightforland
標題安坑反灰渣掩埋場戰報(1)
時間Thu Jul 17 20:15:15 2003
安坑反灰渣掩埋場戰報(1)
發行者:美麗安坑工作室
e-mail:
[email protected]
▓發刊:我們可以做什麼?!2003.7.7
「美麗安坑工作室」由一群安坑在地青年與關心安坑好山好水的人士所共同發起,我們認
為,唯有串連更多的鄉親及外界的關注,才有機會終止在安坑地區設置灰渣掩埋場的不當計
畫!在這段艱苦的奮戰過程中,我們希望能善盡訊息通告的媒體角色,讓大家了解抗爭的進
度與各界的看法。
如果您也願意為安坑盡一份心力,本工作室急需您加入義工的行列:
1.
社區特派員(採訪安坑居民對該案的意見、報導安坑相關的人事物)
2.
社區發報員(協助發送每期刊物到社區、大樓及適當地點)
3.
網路電腦義工(協助將相關訊息上網/轉貼/電子報與上bbs等)
4. 物資支援:協助提供影印設備及紙張。
▓告政府的時代:官逼民反 告官有理
我們已委請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詹順貴律師、蔡志揚律師,於7月4日至縣政府提出申請行
政訴訟的程序,要求縣政府於六十天內具體做到本於主管機關職權,確認縣府於90年8月21日
公告「新店安康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興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本案有條
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此項行政處分無效,並依環境影許估法第八條規定進行第二階段
環境影響評估。若縣府位於六十天內有具體回應,我們將與縣府對簿公堂。
我們的具體控訴:
一、 縣府漠視環評委員的意見:
▓例證一、交通衝擊:民國89年,欣服公司申請開發新店市安坑段西小32、32之1地號等52
筆土地,提審「新店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境影響說明書,縣府於89年12月7日現勘場
址,依當日做成之現勘紀錄,已有多名環評委員提出疑義,諸如開發場址鄰近人煙稠密區
,不宜貿然選址於此社會敏感區內;計畫場址幾乎只能使用安康路,惟安康路目前交通服務
水準已達E或D級(飽和擁塞),本案所增加之交通量將造成嚴重影響等。
▓例證二、拒絕二階環評無理:89年12月21日在縣府環境保護局六樓第1會議召開第1次討
論會,依其會議紀錄所載,是次討論會之審查結論乃「建議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綜觀環境影評估委員及各單位審查意見,最重要及意見最多者,莫過於交通問題,環評委員
亦要求開發單位提出更具說服性之辦法;新店市公所亦提出安康地區已有乙座900公噸垃圾資
源回收廠,每日下午清潔東絡繹不絕,已造成交通雍塞甚為嚴重。言下之意,能否再容納
載運廢棄物之大卡車每小時20車次(平均每3分鐘一車次,請見第一次審查會審查意見及第一
次討論會審查意見之開發單位回覆說明。)之流量,實大有疑問。其次附近地方居民之意
見、地質資料不實、未對基地內數種珍貴稀有之保育類野生動物評估開發行為對其之影響,
並研擬具體之保育對策;及其他說明書中許許多多不合理之處,均應再仔細評估、修正。
▓例證三、90年2月21日召開之第1次審查會,竟未就前開討論會各環評委員及單位意見,
命開發單位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並檢討審查,卻假借「有鑑於北縣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置問題
緊迫,故為權宜計,除請說明書撰寫單位特對1.地方民意2.交通影響3.安全課題等慎重分析
其環境影響及提出周全對策外,即以組成無法律依據之「一般廢棄物處置督察小組」從旁注
意,一語帶過,絕口不提原應進行第二階環境影響評估之原審查結論建議案。
▓例證四、縣府隨即於同年3月15日進行第二次審查會時,無視於環評委員、交通局、新店
市公所等對交通問題之再三質疑;無視地方民意代表、新店市公所一再反映居民反對興建
之意見,且未見開發單位提出承諾與地方居民溝通之進行情形;及無視於開發單位當時根本
未提出具體水土保持計畫,即做成審查結論「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並於同年8月21日
公告。
二、
環境影響評估理當視為無效:按「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
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行政處分有下列
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行政處分之無效,行政機關得
依職權確認之。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常理由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時,處
分機關應認其為有效或無效。」依環評法第8條第1項,只要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認定開發
行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即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核屬強制規定。且環評
委員會既已先認為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響評估,隨即又權宜行事,以不具法律依據之一般事
業廢棄物處置督察小組,取而代之,顯然違背強制規定而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依行政程序
法第111條第7款規定應屬無效。
▓混蛋縣府、鴨霸過關!該案還沒走完法律程序,團結的安坑人要一路擋到底!
本開發案基地面積:50.4公頃,原開發面積20.9公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核准量為718萬立
方米,後來於92年3月變更設計容量增加致900萬立方米,約增加了開發面積8.5-14公頃面
積(200萬立方米)卻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變更容量者應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本案
已於90年9月通過環評,但根據我們的瞭解,審查當時便有環評委員要求進入第二階段環境
影響評估,但是當時縣府以『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問題緊迫』為由否決掉進入更謹慎的
二階環評,這是提供不實訊息給環評委員的作法,令人不恥。
▓戳破欣服的謊言!
為什麼要反對新店安康灰渣掩埋場?因為,即便已經固化的灰渣,仍然含有重金屬與戴奧
辛的毒素...
該掩埋場7成以上的容量,將作為灰渣堆放之用。欣服公司宣稱灰渣「無毒」,所以不會對
安坑居民的健康造成傷害。這根本是個謊言!
焚化灰渣中之飛灰含高量之重金屬包括鉛和鎘、戴奧辛和夫喃的濃縮成分以及高比例之戴
奧辛,會透過溶出的過程造成土壤及地下水嚴重污染,且新店地區大量人口仰賴地下水的情
況下,污染物質將影響到人體健康,尤其將導致癌症以及中樞神經系統失常等等。
戴奧辛&夫喃:會改變肝臟功能並使皮膚疾病。
多氯聯苯:暴露在高劑量時會產生氯痤瘡,肝臟失調及黃疸,導致先天性缺陷。
鉛:在慢性或急性之暴露下,小孩會神經失調,婦女則會有生育方面問題。
鎘:會導致肺癌,也會影響腎功能。
錫:傷害肺部。
釩:支氣管炎,類似肺炎症狀。
鋅:消化系統失調,神經學上的影響。
▓本期平面版本由神奇傑克俠義承印,特此感謝!
發行者:美麗安坑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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