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afly ( N    )
看板fightforland
標題公聽會紀錄(二)
時間Mon Jun 23 15:53:17 2003
發問五:請問這是什麼(台北樹蛙,貢德氏蛙,台灣藍鵲的照片) ,農委會是否應將
此區劃設為『重要野生動物棲息地』?
Note:開發商於環評報告書中寫到本開發區內沒有貢德氏蛙、台北樹蛙,且台灣藍鵲等鳥
類即可飛至類似之生態環境棲息….請問農委會是否有做過此區之動植物多樣性環境
調查?這些珍稀類動物棲地破壞該由誰負責?
農委會回答
如在開發區內發現保育類生物,施工單位需提出改善辦法。(未說明辦法為何)
至於欲成立野生動物保護區,需經過相關單位評估。
專家學者補充:詹家龍
環評中其實有記載貢德氏蛙與臺灣藍鵲兩種保育類,亦承諾如發現保育類立即停工
報請相關單位研擬相關措施。建議由學者專家進行物種調查,較具公信力。
另外開發商使用製造噪音驅趕野生動物的方式太過野蠻。
發問六:72%處理灰渣…若以國外處理灰渣的方式--篩分、熔融處理,則無事業廢棄
物(灰渣)處理的急迫性,請問灰渣毒性溶出檢驗由誰判定?(由廠商自行
檢驗),灰渣固化情形照片的慘狀,固化後毒性是否會溶出?
Note:本案處理之廢棄物比例中,灰渣占了72%但是,根據國外資料顯示灰渣以融融處理
為主,為何環保署要核定灰渣掩埋的政策,大開世界趨勢的倒車?
本問題未請環保署回答
專家學者補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台北縣實際上並沒有灰渣處理的急迫性。
底灰80 %以上毒性超過環署有害廢棄物的標準,本掩埋場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有無對廢棄物內容進行把關?雖有部份會進行抽測,但很大部份是完全採信,是否
會造成進入掩埋場的廢棄物與書面資料不符合,大量有毒廢棄物進入山谷?
本掩埋場上大下小成漏斗狀,危險性高,之前別處曾有掩埋場崩塌的先例。
凌永健(清大化學系教授/專長戴奧辛檢測也參與國內外相關戴奧辛管制政策研擬)
沒記到=.=
主席趙永清立委說明:
關於灰渣國內標準仍在制定中,目前國內並無規定要進行熔融處理,因此毒性較強
發問七:此案環評為何否決定一次會議進入第二階段之建議?本向免除進入第二階
段之裁示是由何人所決定?此案最終以一星期為限,書面回函是否合理(
請教環保署)?位於期限內回函便視為『同意認可』,合理嗎?
Note:89.12.21審查結論是:建議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90.2.22第一次審查會,
審查結論:本案因涉及(一)地方民意(二)交通影響(三)安全課題之關係複雜,有待仔細
釐清,故原建議直接進入第二階段環評,惟有鑒於北縣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問題緊迫
,故為權宜計,除請說明書撰寫單位慝對上開三項課題慎重分析環境影響及提出周全對
策外,建議環保局成立「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置督察小組」。
請問本項是主席裁示?一句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問題緊迫」就可以抹煞所有應考
量之其他重大環境影響之顧慮而免除更為審慎之第二階段環評嗎?台北縣廢棄物處理真
有那麼急迫嗎?新店安康地區12萬居民的身家安全不須加以保障嗎?這是明顯護航!
縣政府鄭科長回答
是第二次番查會時經由環評會主席裁示「因問題緊迫」,直接通過環評。
環保署劉科長回答
規定中書面回函以一星期為限、未回函則視同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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