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ah (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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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女人間的戰爭 檯面化
時間Sun Dec 14 20:29:48 2003
2003.12.14 中國時報
女人間的戰爭 檯面化
◎官曉薇
司法院大法官在十二月十二日做成第五六九號解釋,宣告幾則對於通姦罪相
姦人不得自訴的判例和解釋,因違反憲法對訴訟權的保障,從此不再援用。這項
解釋影響所及,將來配偶除了對婚外情的配偶和第三者可以提出告訴之外,配偶
還可以對於第三者提起自訴。
本號解釋與釋字五五四號,為台灣通姦罪的法律實踐,創造了一套世界上獨
一無二強力保障婚姻制度的法律體系:一方面就實體法上,通姦罪在一年前經過
釋字五五四號的確認,世界頭一遭的以憲法解釋確認了通姦罪的合憲地位,而如
今,新官一把火的大法官又為通姦罪重新建立了一套獨特了訴訟程序。
刑事訴訟法二三九條規定,在配偶對通姦人及相姦人提出告訴後,事後對通
姦人的告訴撤回不及於相姦人。對此婦女團體曾提出批評,指出由於發生婚外情
的大多數是丈夫,因此這項條文實施的結果,使得多數受通姦罪判刑的是女人,
也就是所謂破壞家庭的「狐狸精」。表面上看來通姦罪保護了家庭中辛苦維持婚
姻家庭之女性,但其實也欺負了另一個女人,而男人在這場女人對女人的戰爭裡
,往往全身而退。
在之前的釋字五五四號裡,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關於告訴的規定,尚在立
法裁量的範圍,並未違憲,令主張通姦罪應除罪化的學者專家和婦女團體大失所
望。而十二日作成的第五六九號解釋,更近一步的讓女人對女人的戰爭檯面化。
原本因為刑事訴訟法上對於配偶一概不得自訴,依據判例和解釋上所說的自訴不
可分原則,使得配偶對於「狐狸精」,儘管恨得牙癢癢的,除了提出告訴之外,
也只能由檢察官進行公訴。但是在昨天的解釋作成後,配偶對於所謂破壞家庭的
第三者,將可以進行自訴,因為婚外情所形成的「對簿公堂」,將血淋淋的發生
在刑事訴訟中,而由於對於配偶的禁止自訴被大法官確認合憲,因此,男人再一
次的全身而退。
大法官宣告相關判例及解釋違憲的原因,是因為通姦行為悖離婚姻忠誠,破
壞家庭合諧,侵害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的自由權利,而對於第三者自訴的限制
,不像對配偶之限制是為維持家庭和諧所必要,是對人民訴訟權的不當限制,因
而違憲。
但是,通姦行為究竟侵害了什麼樣的憲法權利呢?如同林子儀大法官及林永
謀大法官部分不同意見書所指出的,大法官對此語焉不詳,如果大法官所指的是
過去聲名狼藉的「夫權」,也就是要求妻子履行排他性性忠誠義務的權利,那我
們對於新任大法官只能表達深深的遺憾了。
曾經為性別平等貢獻良多大法官會議,難道要復辟將女性視為權利客體的「
夫權」嗎?筆者認為大法官有必要作成補充解釋,就此一問題說清楚講明白!
(作者為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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