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liya (lul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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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攀附肯德基商譽 吮指王卡拉商行各罰35萬元
時間Thu Aug 18 23:16:34 2005
攀附肯德基商譽 吮指王卡拉商行各罰35萬元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中央社 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八日電】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吮指王 (口卡)拉脆雞公司與卡拉商行因使用與台灣百
勝肯德基表徵類似的「KLG及圖 (雞圖)」、「卡拉雞」、「吮指王」及「雞圖」等商品名
稱,是攀附他人著名商譽、榨取其努力成果,各處新台幣35萬元罰鍰。
除卡拉雞名稱外,吮指王公司與卡拉商行的其他商品,如卡拉雞腿堡、全家餐399(上面打
叉)199元、墨西哥雞肉捲、(口卡)拉雞腿堡、吮指雞等商品名稱,也有攀附他人著名商譽
的行為。
公平會委員陳榮隆表示,從兩家販售的商品外觀可得知其攀附肯德基的商品名稱,但並不
是商標仿冒。他指出,吮指王與卡拉商行不能以相同方式行銷,但商品可以繼續販賣。
公平會表示,除商品名稱相同,卡拉商行與吮指王外帶全家餐的炸雞桶、招牌及點餐單等
處,也大量使用與肯德基公司雷同的紅白藍三色系的設色,雖未致混淆,但整體以觀,已
有積極攀附肯德基公司商譽、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行為,違反公平法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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