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liya (lul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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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攀附肯德基商誉 吮指王卡拉商行各罚35万元
时间Thu Aug 18 23:16:34 2005
攀附肯德基商誉 吮指王卡拉商行各罚35万元 寄给朋友 友善列印
【中央社 记者林惠君台北十八日电】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表示,吮指王 (口卡)拉脆鸡公司与卡拉商行因使用与台湾百
胜肯德基表徵类似的「KLG及图 (鸡图)」、「卡拉鸡」、「吮指王」及「鸡图」等商品名
称,是攀附他人着名商誉、榨取其努力成果,各处新台币35万元罚锾。
除卡拉鸡名称外,吮指王公司与卡拉商行的其他商品,如卡拉鸡腿堡、全家餐399(上面打
叉)199元、墨西哥鸡肉卷、(口卡)拉鸡腿堡、吮指鸡等商品名称,也有攀附他人着名商誉
的行为。
公平会委员陈荣隆表示,从两家贩售的商品外观可得知其攀附肯德基的商品名称,但并不
是商标仿冒。他指出,吮指王与卡拉商行不能以相同方式行销,但商品可以继续贩卖。
公平会表示,除商品名称相同,卡拉商行与吮指王外带全家餐的炸鸡桶、招牌及点餐单等
处,也大量使用与肯德基公司雷同的红白蓝三色系的设色,虽未致混淆,但整体以观,已
有积极攀附肯德基公司商誉、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行为,违反公平法第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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