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mpdc (想看低音大提琴的舞台劇)
看板einvoice
標題[心得] 遇到不能存載具的店家可以這麼做
時間Wed May 6 16:17:20 2015
遇到不能存載具的店家時,可以這麼做……
1.叫結帳人員問其他店員/店長/樓管/結帳機器的系統商!
2.跟他們說《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六章第十九點的規定是:「買受人持共通性載具
索取電子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附上連結
https://goo.gl/Kl89ju(在平台的相
關法規處可找到。
3.反應給店家客服,通常會得到道歉函一封,集滿一百封可以再上網發一篇崩潰文…
4.反應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不過那邊的客服說他們也不是政府單位,
必須將問題再反應給其他單位(?),不是很直接。以前曾寄信到他們的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但也沒回覆,如果有特定問題則要叫他們詢問後再回覆,
不然一般好像只是處理簡單操作步驟的疑問。
5.反應給國稅局,平台的人建議這麼做,說會去稽查。
6.反應給Facebook電子發票e起8,不知道管理這個專頁的人是誰,知道的人可以補充
大致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16.13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invoice/M.1430900243.A.E13.html
※ 編輯: jumpdc (114.25.216.131), 05/06/2015 16:25:13
1F:→ Scorpio1104: 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自然人憑證條碼表示: 05/06 16:52
2F:推 wsyfish: 問題是那只是「作業要點」,毫無強制力可言 05/06 22:38
3F:→ wsyfish: 停用電子發票,說不定商家更高興! 05/06 22:39
4F:→ wsyfish: 頂多也是可憐的稅務員去千拜託萬拜託而已.... 05/06 22:40
5F:推 conk: 我在想頂好及三民會不會因為這樣而取消電發的 05/06 22:51
6F:→ jumpdc: 目前只能拿行政規則和消費不滿意嚇嚇店家,至少遇到的多 05/07 01:31
7F:→ jumpdc: 數情況是不熟悉,而不是惡意拒絕,有人去教教他們也未嘗 05/07 01:31
8F:→ jumpdc: 不可 05/07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