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mpdc (想看低音大提琴的舞台剧)
看板einvoice
标题[心得] 遇到不能存载具的店家可以这麽做
时间Wed May 6 16:17:20 2015
遇到不能存载具的店家时,可以这麽做……
1.叫结帐人员问其他店员/店长/楼管/结帐机器的系统商!
2.跟他们说《电子发票实施作业要点》第六章第十九点的规定是:「买受人持共通性载具
索取电子发票者,营业人不得拒绝」,附上连结
https://goo.gl/Kl89ju(在平台的相
关法规处可找到。
3.反应给店家客服,通常会得到道歉函一封,集满一百封可以再上网发一篇崩溃文…
4.反应至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不过那边的客服说他们也不是政府单位,
必须将问题再反应给其他单位(?),不是很直接。以前曾寄信到他们的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但也没回覆,如果有特定问题则要叫他们询问後再回覆,
不然一般好像只是处理简单操作步骤的疑问。
5.反应给国税局,平台的人建议这麽做,说会去稽查。
6.反应给Facebook电子发票e起8,不知道管理这个专页的人是谁,知道的人可以补充
大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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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5.216.13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invoice/M.1430900243.A.E13.html
※ 编辑: jumpdc (114.25.216.131), 05/06/2015 16:25:13
1F:→ Scorpio1104: 电子发票共通性载具-自然人凭证条码表示: 05/06 16:52
2F:推 wsyfish: 问题是那只是「作业要点」,毫无强制力可言 05/06 22:38
3F:→ wsyfish: 停用电子发票,说不定商家更高兴! 05/06 22:39
4F:→ wsyfish: 顶多也是可怜的税务员去千拜托万拜托而已.... 05/06 22:40
5F:推 conk: 我在想顶好及三民会不会因为这样而取消电发的 05/06 22:51
6F:→ jumpdc: 目前只能拿行政规则和消费不满意吓吓店家,至少遇到的多 05/07 01:31
7F:→ jumpdc: 数情况是不熟悉,而不是恶意拒绝,有人去教教他们也未尝 05/07 01:31
8F:→ jumpdc: 不可 05/07 01:31